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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奉主者的異象、職事與引導(第一至二篇)

事奉主者的異象、職事與引導(會3154)事奉主者的異象、職事與引導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在臺北與事奉主者的交通集成,共五篇,應講於一九五二年左右。各篇原刊於一九六四至一九六五年的『話語職事』,今略加潤飾,彙集為單行本。

 

信息內容

第一篇是說到事奉主必須有異象與啟示,並告訴我們如何能看見異象。第二篇強調恩賜與職事的關係,看見恩賜必須變作職事對召會纔有益處。
 
 
真理要點
 
一、從舊約到新約,我們看見每一個事奉神的人都有異象。亞伯的獻祭是出於異象,神給他看見應該這樣作,他就作了,所以蒙神悅納(創三21,來十一4)。挪亞造方舟是得著神的啟示和異象(創六13~22)。亞伯拉罕出迦勒底的吾珥,也是得著神的啟示。摩西領以色列出埃及,也不是他自告奮勇,乃是神差遣他(出三10)。到了新約,主耶穌帶領門徒三年半之久,給他們異象和啟示;等到主死而復活,成為實際的靈,更引導門徒進入這一切的實際。使徒保羅的書信是如此(林後十二1,弗三3~5)。寫新約末了一卷的約翰也是如此。
 
二、保羅一生的事奉和工作,都是從異象來的。當保羅仆倒並蒙召時,他說,『主阿,我當作甚麼?』(徒二二10上)。這個問題指明他要得主的異象。而這個異象中斷了他已往猶太教、律法、舊約和宗教知識的服事,而開啟他新約的事奉,所以他能說,『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二六19)。這是關乎外面的道路。到了加拉太書一章十六節,他說,神『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裏面,叫我把祂當作福音傳在外邦人中』。這不僅是外面的,關乎道路的一個異象,更是裏面的,關乎生命的一個啟示。從天上來的異象和啟示,會讓我們清楚看見事奉神的路,和事奉神的內容。事奉神的路,正如保羅所看見的異象就是從舊約的路轉到新約的路;而他所得著的啟示乃是他事奉神的內容,這啟示是屬於基督自己,也是屬於生命。因此,今天我們事奉神,必須有清楚的異象作為我們的道路,也需要藉著基督啟示在我們裏面,作為我們服事的內容。
 
三、哥林多前書說到使徒對付恩賜的問題,保羅曾對哥林多人說,『你們在恩賜上一無所缺』(林前一7)。恩賜不能解決難處,只有釘十字架的基督纔能(二2)。到了哥林多後書,他給我們看見,一個活出釘十字架的基督的使徒,到底是如何。保羅不光講十字架的道,乃是天天讓主的死在他身上作工,讓十字架顯在他身上,結果他這人就變作職事。
 
 
生命經歷
 
一、我們要如何能看見異象?第一,需要有心。整本聖經,難得找到一個人,向著神一點心也沒有,而神會突然給他看見異象。第二,必須丟棄卑賤的,揀選貴重的(提後二21,耶十五19)。在神以外都是卑賤的,只有神是貴重的。第三,要學習在神面前等候(但十2~3)。第四,心要清(太五8)。第五,心要轉向主(林後三16)。
 
二、恩賜就是主的靈臨到你身上,給你一個屬靈的本能,叫你作別人不會作的事。而職事乃是你活在聖靈的生命裏,讓聖靈在你裏面一直作組織的工作,你的所說就是你所是的。
 
三、我們雖然寶貝恩賜,卻能不活在恩賜裏,反而學習活在十字架的陰影下,受聖靈管治,讓十字架的信息組織在我們裏面,使恩賜變作職事。這樣,我們就能給召會幫助,而不會成為召會的難處;只會建造召會,而不會拆毀召會。
 
 
問題研討
 
一、如何從全本聖經,看見服事主的人必須有異象?
 
二、我們要如何能看見異象?
 
三、如何能將恩賜變作職事而為建造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