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係李常受弟兄在臺北與事奉主者的交通集成,共五篇,應講於一九五二年左右。各篇原刊於一九六四至一九六五年的『話語職事』,今略加潤飾,彙集為單行本。
信息內容
第三、四篇交通『在身體裏受引導』的六個點:第一,受引導是在身體裏,在團體裏的;第二,不能有個人的感情;第三,不抹煞個人的引導;第四,隨時隨地接受負擔;第五,行動的決定在於帶頭的人;第六,要懂得主的心意。
第五篇交通『專一的工作』的五方面:第一,天性要受破碎;其次,要有大路的看法、正品的內容;第三,要作厲害的人;第四,要活在所看見的光裏;第五,不是孤立的。
真理要點
一、工作的引導是在召會中:使徒行傳給我們看見事奉主必須受引導,而不能照著自己的看法、心意和揀選。並且工作上的引導難得有個人的,可以說都是團體的。當初使徒們事奉主,所受的引導不是零散的,乃是一道流。從行傳二章起,這道流一直流,一直流,流到安提阿。在安提阿的召會中,有五個申言者和教師受引導。他們乃是在召會裏,他們五個人所受的引導是召會的引導;這給我們看見團體的原則。
二、召會是合一的,不可有單獨:在事奉主的事上,沒有獨立門戶。所有的事都是你在聖靈裏,和一同事奉主的人走同一條道路。召會乃是一,沒有聯合,只有合一。我們都知道召會是基督的身體,身體就是一。召會的行動,召會的工作,召會的事奉乃是一。人甚麼時候不活在主裏面,不跟隨靈而行,有自己的貪求,有自己的慾望,有自己的目的,馬上就在這一之外,有個人的單獨行動。
三、不抹煞個人的引導:工作的引導雖然是團體的,卻不會完全抹煞個人受的引導。我們只有交通裏的合一,沒有組織上的階層。召會沒有一個總會,更沒有分會。我們出門開展主的工作,在事奉上要共同受主的引導,但是當我們作的時候,還得學習個人受主的引導,不能倚靠別人。我們必須像保羅和西拉一樣,接受聖靈禁止和不許。另一面,還得與當地的聖徒一同有交通,一同受引導。
四、要有大路的看法、正品的內容:神整個工作的步驟不要人有自己的主張,乃要人有大路的看法。聖經裏正品的內容,第一是神,第二是人,第三是罪,第四是神的救贖,第五是基督,第六是聖靈,第七是召會。要事奉主,就得注意這些大路的點。
生命經歷
一、脫離自己纔能受引導:正常的引導,基本的條件乃是活在召會的交通裏。你不活在召會的交通裏,就難以得到召會所受交通的引導。這個要求要你脫離自己的眼光,脫離自己的選擇,脫離自己的愛好。這個要求要你脫離個人,而活在召會的交通裏。引導需要一個先決條件,就是把自己對付出去。
二、不能有個人的感情:在使徒行傳十五章,巴拿巴堅持要帶馬可,保羅卻說不可。巴拿巴主張非帶馬可去不可,可能有親戚的情感攙雜在內。保羅說不可以,乃是執行神在工作上的一個管治。因為作主的工,不是人高興就去,不高興就不去。在工作上共同受引導,共同行動的時候,不能有自己個人的隨便。在神工作上,絕對不能把個人的感覺帶進來。個人的感覺在工作上,在同工中間,必須對付得乾乾淨淨。
三、天性要受破碎:一個事奉主的人必須學習作確定的工作,專一的工作。這需要在主面前有破碎。若要作專一的工,有專一的目標,基本條件就要學習拒絕自己的眼光,拒絕天然的看法,拒絕天然的天性。
問題研討
一、如何看出工作的引導是在召會中?
二、為何需要脫離自己纔能受引導?
三、甚麼是大路的看法、正品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