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常存果子的訓練與實行(第十至十二篇)
本書收錄了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七年一月至十二月,在臺北帶領召會實行神命定之路,本三篇聚會的信息與談話記錄,均講於長老同工聚會。
信息內容
第十篇『作發光的星,帶領聖徒作活人,過新路的生活』,第十一篇是『新路不是作法,乃是生活』,第十二篇是『在主的行動中沒有組織、作頭與爭競』。
真理要點
一、啟示錄論到在撒狄的召會,豫表更正教實際的光景:主首先啟示出祂是那有神的七靈和七星的(啟三1)。接著啟示撒狄召會的光景:按名是活的,其實是死的,而剩下的也將要衰微,並沒有一樣是完成的(1下~2),且受了死的玷污(4)。這些是改教實際的光景。改教運動發起了很多事情,但沒有一件事是完成的。相反的,新路反對死的光景,要叫死人活過來,人人都說話。改制不是改作法,也不是把大聚會改成小聚會,乃是要把死的變成活的。
二、長老們該是發光的星,在所處的環境中發光照亮別人。要發光需要聖靈,七靈是為著七星的(啟三1),也就是為著主手中握著的使者。這些使者沒有地位,沒有名分,用隱喻說,他們發光如星。我們的好行為就是我們的發光(太五16)。而在神眼中的好行為,第一是活基督,第二是傳福音,第三是對人講真理,第四是和人聚會。
三、召會和人群結社是不同的。從人類歷史中我們看見組織、作頭、競爭糾紛。然而舊約時期的以色列國,按照聖經來看,全地只有這個國家沒有組織。到了新約時期,從施浸者約翰開始一直到啟示錄,絲毫沒有人看見組織。行傳中保羅的興起不是組織的接棒。雖然保羅和巴拿巴二人在開頭配搭盡職時,是由巴拿巴領頭(徒十一24~26)。當巴拿巴不能應付,保羅就頂上去。這過程中並沒有組織與安排。
實行要點
一、活人該有的情形:首先是要說話。活的人肯定要講話,尤其是碰著人的時候,更是這樣。第二,活的人都要作事。每一個活的、重生的信徒都要傳福音,帶聚會。主要信祂的人為祂作見證,向一切受造之物傳福音(可十六15),並和人聚會講真理,不拘地點也不限大聚會或小聚會。新路乃是反對死的情形。新路要我們說話、作事、傳福音、和人聚會講真理。叩門不是特別的舉動,乃是活基督的生活。為著過這樣的生活,我們該在時間上有豫算,安排好每天要作的事,並守住時間表。
二、新路不是一個作法,而是一種生活。內地會發起人戴德生弟兄曾說:『神注重我們所是的,過於我們所作的』。我們以為這句話是叫我們甚麼都不要作。其實這句話是鼓勵人去作工。你所作的,最低限度應該和你所是的相符,否則就不是神所要的。這也說出一個人能背的擔子不能超過他這個人所是的。我們去接觸人該從主領受了負擔,看見神願意萬人得救(提前二4)。我們去叩門,人得救了,就要自然的和他們有家聚會,並且一同和弟兄姊妹聚集,這些都是生活,而不是工作。
三、作頭不在於地位,乃在於作星發光。啟示錄沒有長老,只有星(啟一16)。發光的人就是星。一個人是不是星,不是在於使徒的設立,而在於他亮不亮。誰最愛主,誰最奉獻給主,誰最與主合一,誰為主作最多,誰最多得著恩典,就最為主所用。作頭與否是按著在主面前實在的情形。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撒狄召會的光景及其與新路的對比。
二、試述一個活的、重生的信徒該有怎樣的情形。
三、試從使徒行傳中保羅與巴拿巴配搭的情形說明召會中領頭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