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復活裏過釘十字架的生活(第五段第一至二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八年四月六日,在美國加州科斯塔梅薩與大專學生交通所釋放的一篇信息,編輯為二章而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藉著背負見證而結果子』,第二章『藉著在復活裏過釘十字架的生活而建造召會』。
真理要點
一、約翰福音四章說到主耶穌前去接觸撒瑪利亞婦人,然而祂與撒瑪利亞婦人談話後向門徒指出,祂所作的就是祂的喫。主說,『我的食物就是實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主的工就是主的喫,是主生活的一部份。今天主不需要群眾運動或事工,當我們出去傳福音得人,不該想到這是作一項事工,乃要注意成為一個見證。使徒行傳一章八節主託付門徒說,『你們…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人』。見證人就是殉道者。殉道者所見證的,是耶穌活在他裏面,並且從他身上活出來。我們所需要的就是活基督作生命,這生命就是基督自己,這生命也是多結果子並生產的生命。我們愛主耶穌,與祂有交通,在我們重生的靈裏跟隨祂,我們這人自然就產生見證,然後我們的生活就會是我們的傳揚,並且我們的工作就成為我們的食物。
二、以弗所書一章啟示召會是基督的身體。這說明召會是一個團體的生機體而不是一個組織。正如人的身體不是組裝的,乃是完全出於生命;照樣,惟有藉著我們在復活裏過釘十字架的生活,使身體上的肢體彼此在靈裏是一並供應生命,基督的身體纔能被建造起來。在馬太福音十六章,主宣告祂要建造祂的召會,隨後啟示建造召會的路乃是否認己、背十字架、喪失魂生命。實在說來,主的建造最大的攔阻不是直接來自撒但,乃是來自我們的己、魂生命和不願背十字架。在一處召會若有聖徒不否認己,他己的外殼就會成為與其他聖徒分開的因素。每當我們否認己,就脫離自己的外殼而活基督,作生命的基督便使我們成為一而帶進真正的建造。
生命經歷
一、我們渴望為主作見證,就需要與主多有接觸和交通。然後我們必須學習不用其他的技巧,單單憑著主作我們的道路前去接觸人。我們要學習禱告:『主,我接觸人的時候,渴望藉著你說話,也讓你藉著我說話。我不曉得如何進入人的情形,但我曉得如何與你接觸;你要我作甚麼?你要我說甚麼?』,我們這樣生活並接觸人,我們的所是以及我們所產生的就是一個見證。不要管是否得著某個人,只管活主,因為我們不是去作傳道人,乃是要在這黑暗、邪惡的世代作主的見證人。
二、喪失魂生命,意思不是停下所有享受。喪失魂生命的意思是,你不在意那種享受的感覺。倘若一個人很享受讀書,為要取得學位滿足自己,這種享受會使他遠離主。然而這個人若喪失自己的魂生命,他仍可以取得學位,但這樣的取得學位絕不會攔阻他接觸主。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二節說,『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這意思是說,我們可以喫,可以工作、穿戴、結婚並受最高的教育,但我們絕不受這些事的轄制。如果我們作這些事前禱告說,『主,你要我作這些事麼?你喜悅這些事麼?』然後照著主在我們靈裏的回應來行事,我們就會在這件事上喪失魂生命。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我們如何與主一樣,使我們的工作就是我們的喫。
二、請問甚麼是建造召會的路?
三、何謂喪失魂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