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恢復的性質與異象(第九段第一至三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八年五月一至十二日,在美國麻薩諸塞州波士頓與長老們聚集交通時所釋放的信息集成。第十七和十九章的信息講於弟兄和姊妹共同出席的聚會。
信息內容
第一章『維持主恢復的性質』,第二章『受主恢復之異象的管制』,第三章『需要看見並保守主恢復的性質-真正的一』。
信息要點
一、『性質』一辭指事物內在的素質。哥林多前書十章十七節說,『我們雖多,還是一個身體…』十二章十二節說,『就如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身體上一切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因此,身體的性質不是聖別或是屬靈,乃是一。主恢復的性質是一,主的恢復乃是恢復基督身體的一。
二、為了保守眾召會在主恢復的中心線上,我們需要恢復的異象、生命的供應、以及對基督真實的經歷。首先,我們需要有透徹的異象,看見主的恢復是甚麼,就不會從主恢復的性質偏離出去。其次,我們也需要確保將屬靈的食物供應給人。職事的出版如同食材、生命讀經滿了屬靈的豐富。再來,我們需要對基督有確定的經歷,這些經歷是個人的,但不是個人主義的。
三、主恢復的性質是很容易失去的。主的恢復在十九世紀初是在英國的弟兄們(或稱弟兄會)身上,當他們開始偏離時,雖然起先並不明顯,隨著時間過去,偏離越來越顯著,一百年後,就失去祝福了。我們要避免重複這不幸的歷史,就需要受主恢復之異象所管制,使我們留在中心線上。只有做到我們裏面的異象,纔能管制我們。我們身上也許有一些主恢復之異象的『圖畫』,但這異象需要更深的作到我們裏面。
實行要點
一、我們必須問自己,我們最主要關切的是自己的屬靈或聖別,還是關切基督的身體?如果有需要,我們應當樂意犧牲個人的屬靈、工作或擴展,為要保守身體的一。我們不該顧到諸如個人屬靈或美好家庭生活等這樣的事,過於顧到基督身體的一。如果我們沒有看見這一點,而造成分裂,我們就離開了主恢復的中心線。以犧牲身體為代價,來顧到傳福音的衝擊力,這是錯的。我們需要能力、衝擊力、活力和增長,但如果尋求這些事使我們失去身體的性質,我們就會失去一切。以犧牲一為代價,去顧到某種福音工作,就如同為了『腳』而犧牲『心臟』。
二、我們必須避免任何一種分裂。我們中間若有分裂,就不再是主恢復的一部份。分裂來自不當的強調某些事而引起爭端。例如堅持或反對說方言、蒙頭等實行,就是強調這些事而起爭端,產生了規條,而造成分裂,分裂就使我們失去主恢復的性質。
三、主恢復的性質乃是基督身體真正的一。我們要保守一,就必須避免分裂、封閉、排外或選擇。我們不該在聖徒當中有偏好,俊美和不俊美的肢體,對我們都該是一樣的。事實上,我們該更顧到不俊美的。
四、我們需要為主的權益爭戰,但在這樣作時又不得罪別人。在召會中我們能容忍任何事,只要不是粗鄙的罪、異端或拜偶像。我們不該企圖使眾召會劃一;眾召會在情形、光景和實行上,不可能都一樣。我們不該以為我們在本地實行召會生活的方式,對其餘各地都是最好的。在其他地方推動一地所作的,可能會造成難處。我們需要在正確意義上是在一個流中;這不是說每一種特別的實行都必須一樣。
問題研討
一、什麼是主恢復的性質?
二、要保守眾召會在主恢復的中心線上,我們需要什麼?
三、當個人的屬靈、工作或擴展,與身體的一有衝突時,我們該如何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