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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付意見與魂裏聯結(第九段第四至六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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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付意見與魂裏聯結(第九段第四至六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八年五月一至十二日,在美國麻薩諸塞州波士頓與長老們聚集交通時所釋放的信息集成。第十七和十九章的信息講於弟兄和姊妹共同出席的聚會。

信息內容

第四章揭示『需要對付我們的意見,好為著福音的緣故同魂』。第五章『需要魂裏聯結,思念同一』。第六章『為著主的恢復,需要生命與一』。

真理要點

一、保羅對腓立比人說到在推廣福音上所有的交通。一章二十七節說,『只要你們行事為人配得過基督的福音…就是你們在一個靈裏站立得住,同魂與福音的信仰一齊努力。』要與福音的信仰一齊努力,就需要在一個靈裏站立得住並且同魂。『同魂』是獨特的辭,只出現在腓立比書。本書的背景乃是在腓立比的聖徒有各種異議,同魂比在同一個靈裏更難。腓立比人顧到使徒保羅,並在推廣福音上與他有交通,但他們仍需要同魂。要同魂就需要對付我們的意見、想法和情感,我們需要在召會生活中、在基督身體裏、並在交通上同魂,而沒有意見。

二、腓立比書二章二節說,『你們就要使我的喜樂滿足,就是要思念相同的事,有相同的愛,魂裏聯結,思念同一件事』。從腓立比書全文看,這節經文的『同一件事』,是指對基督主觀的認識和經歷。基督,惟有基督,該是我們全人的中心與普及。我們的思念應當集中於對基督寶貴的認識和經歷。專注於任何別的事物,都會使我們的思念不同,造成我們中間的不合。

三、在馬太福音七章主指明,我們需要謹慎如何事奉祂。在二十一至二十三節祂說,『不是每一個對我說,主阿,主阿的人,都能進諸天的國,惟獨實行我諸天之上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那時,我要向他們宣告: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行不法的人,離開我去罷』。主不否認那些工作本身,但祂不承認那些工作是父的旨意;那種工作乃是不法。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三章十至十三節的話同樣啟示,我們為主的勞苦也許並沒有真正、長存的價值。十二節給我們看見,我們可能用有價值且長存的金、銀、寶石來建造,或用天然且將被燒燬的木、草、禾秸來建造。人有可能在主恢復的眾召會中作許多工,卻不是行神的旨意,也不是用金、銀、寶石來建造。倪柝聲弟兄從不操縱局面或推動任何事;他只是供應生命。我們若照著自己的意見推動一件新的事,只會產生外在的表演和規條。一件事若是出於主的,祂遲早會作成;若不是出於主的,我們就該棄絕。

生命經歷

一、我們要有相同的愛,魂裏聯結,並思念同一件事,就必須丟棄我們的意見。沒有別的事像堅持己見那樣冒犯人,即使是堅持對的事。堅持使任何的恩慈和享受都失去了。

二、李弟兄在中國服事主時,曾受杭州負責弟兄們的邀請,到他們那裏處理某種狀況。李弟兄回來之後,倪弟兄問他為甚麼去那裏。他回答說,是因為弟兄們有難處,請我去。倪柝聲弟兄回答說,『你是政客,你去那裏乃是耍政治手腕。』他不懂倪弟兄這樣回應是甚麼意思,直到最後他解釋說,在工作上作一件事,惟一的正當理由乃是主的引導;任何其他的理由都是政治手腕。

三、任何出於主的事,我們只需要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付諸實行;別人會自然而然的接受,並且這事不會造成為難,反而是一種往前。例如眾召會逐漸接受了禱讀聖經的實行,這期間並沒有任何推動。有些人看見別人實行禱讀,就接受了,這不是努力去勸服人要如此行。

問題研討

一、我們同魂與福音的信仰一齊努力,需要操練什麼?

二、腓立比書二章二節說思念同一件事是指什麼?

三、在馬太福音第七章,主指明我們該如何謹慎的事奉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