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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的禱告與活在靈中(第三至四章)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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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的禱告與活在靈中(第三至四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九年十月十五至三十日,在台北與香港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三章說到『認真操練活在靈中』,第四章進一步說到『不住的禱告與活在靈中』。本段說到聖經的中心啟示,乃是神要進到人裏面作人的生命;人接受生命的氣,享受神的豐富,就能讓神從人身上活出來。為著這個目的,人不能僅僅接受聖經的字句,卻拒絕靈作生命(約五39~40)。

信息要點

一、我們的身上有一個基本的難處,是從人類墮落時就開始的,這是因為人喫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喫這果子的結果,叫人行事不需要神,離開了神,並且與神分離。聖經啟示的中心,是神要進入人裏面作人的生命;人接受生命的氣,吸取神的生命,享受神的豐富,就能讓神從人身上活出來。然而天然的人有一個難處,就是向神獨立,不需要神,以為自己能為神作事,自己能夠事奉神。

二、約翰福音五章三十九至四十節啟示,需要到主這裏來得生命。主耶穌對那些喜愛查考聖經的人所說的話,其意思是說,他們查考聖經,以為其中有永遠的生命。確實,為主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主纔是那永遠的生命,他們卻不肯到主這裏來得生命。因著人墮落的天性,人一得救、愛主就有可能掉進研究聖經的陷阱。甚至透過聖經,再進一步研讀召會歷史、名人傳記、屬靈著作;這並非不好,但是每件事都有得失兩面。主耶穌對宗教徒說,『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約五40)考查聖經不該與到主面前得生命脫節;人若只有考查而沒有得生命,就有可能僅僅得救而不長進。過於用頭腦考查,讓人不能在生命裏正確的長大。

三、保羅說,『那字句殺死人,那靈卻叫人活』(林後三6)。當保羅被主興起來寫書信時,猶太的經學家、律法師等,必定個個定罪保羅所寫的內容不符合利未記,不合民數記。然而保羅的負擔很強,人定罪他,他還是繼續講。他不受字句的捆綁。他一點也不違反聖經。他是活在靈中,實實際際的應驗了聖經。人沒有能力遵守聖經或遵守律法,然而當人照著靈生活行動時,就自然而然成就了律法的要求(羅八4)。

實行要點

一、我們基本的需要是生命之氣,就是主的靈,應付這需要的路,就是禱告。我們必須有準確的眼光,看見我們的靈需要靈活且剛強。這需要我們操練不住的禱告才能達到。這樣的禱告,並不是指著無論作甚麼事都不靠自己,只靠禱告。這裏所指稱的禱告,是指著幫助我們回到靈裏,在靈裏與主是一的禱告。我們若看見活在靈中得著生命之氣的緊要,自然肯花工夫禱告、禱讀、呼求主名,使我們與主成為一靈。

二、今天我們追求聖經和屬靈書報,不該只用頭腦研讀,乃須用靈禱讀。禱讀就是屬靈的喫喝。若是我們研究食物的營養、作法,卻不喫下去,對我們仍然無益。當我們讀聖經和屬靈書報時,不應只用頭腦研讀,乃要在靈中,用靈禱讀。

三、在說話的事上,人若不是從靈裏說話,或許也能說屬靈的話。一篇話語說得好,不一定能讓人得著供應。話說得好,最多不過是開啟人的頭腦,叫人明瞭。然而,頭腦明瞭是一回事,靈裏得到供應又是一回事。故此,當我們為主說話時需要操練活在靈裏,讓靈出去,碰著人的靈。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人喫了善惡知識樹之後帶進甚麼結果?

二、當我們研讀聖經、屬靈書報時,我們應該抱持怎樣的態度?

三、我們為得著靈和生命,需要藉著禱告,這是怎樣的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