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是死的,靈卻是生命(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四十二至四十三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四十二章是『更深經歷我們的身體是死的,我們的靈卻是生命』,第四十三章為『羅馬八章十節中肉體與靈的歷史』。
信息要點
一、羅馬八章十節:『但基督若在你們裏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在這一節裏看見三件事實:第一,基督在我們裏面;第二,身體因罪是死的;第三,靈因義是生命。這三件事實同時在我們裏面發生。三件事實中,有兩件是有因素的。罪的因素使我們的身體是死的,義的因素使我們的靈是生命。罪與義的定義是甚麼?罪就是背叛神,義就是與神是對的。在整個宇宙中,任何規條或律法並不是標準,神自己纔是標準。當你與祂是對的,那就是義。當你與祂相悖,那就是罪。
二、我們必須領悟,在我們的肉體、身體裏,毫無良善,只有背叛神的總和。不僅是你身體作壞事的時候纔背叛神,即使你作好事,也是背叛神,與神乃是不對的。凡與神是對的都在你的靈裏。你靈裏所有的總與神是對的,甚至就是神自己,因為神自己在你的靈裏。只要你有神、你活神、你與神同行,你與神都是對的;你就有神的義,這義就是使你的靈成為生命的因素。
三、任何科學家和學者在科學上對人的發現,都遠不及保羅,因為他們不像保羅那樣認識人的事。『人的事』這辭出自林前二章十一節,保羅在這節指出,除了在人裏面人的靈,在人中間沒有人知道人的事。就人這一面而言,孔子雖有智慧,但按照保羅的話來看,他並不認識人的事。例如,孔子指出: 『獲罪於天,無所禱也。』(譯:犯了滔天大罪,怎麼祈禱也沒用)。但保羅不僅告訴我們人怎樣得著赦罪,也告訴我們人如何得著稱義並被聖別,甚至我們的身體如何在將來得贖。人真實的事乃是他的來源(來自何處)、他的地位(在神面前的立場);此外,人真實的事也是人的定命和目的地,是人生的意義。
生命經歷
一、人肉體的歷史:我們肉體歷史的第一則歷史事件就是墮落。墮落的意思就是撒但進到人的身體裏,使人的身體變成邪惡之物。身體被破壞而成為肉體。我們肉體歷史的第二項要點就是罪在我們的肉體裏;那反對神、攻擊神、破壞人、敗壞人的罪就在肉體中。肉體中所有的就是攻擊神、破壞人的東西,並且結果就是死。這是我們肉體之歷史的第三項要點。所以肉體有撒但、罪和死。
二、人靈的歷史:我們的靈其歷史乃是先為神所創造,然後蒙神保守;第三,我們的靈被神重生。我們得重生之前,靈是空的。一日,這位創造者、生命的源頭、生命自己進到我們的靈裏,我們立即就得了重生。這位救贖主、救主,進到我們的靈裏。當我們相信祂,呼求祂的名,接受祂作我們的救主時,祂就進到我們的靈裏。當基督作為那靈進到你的靈裏時,祂是作為義而進來,義就時時與你同在,使你與神總是對的,並且每時每刻都在修復你。這義不是在破壞你,祂在將你重新構成,這是真正的修復。這修復的工作如今仍在進行。而這義的結果乃是生命。所以在我們的靈裏有三者:那靈基督、義、生命。
三、當我們充分認識羅馬八章十節這些事(人肉體的歷史與靈的歷史),這些事就不僅是一種啟示,也是一種拯救。你會跳躍、舞蹈、讚美、呼喊,甚至告訴撒但這些事。這比你禱告要勝過你的脾氣和軟弱要好得多,那種禱告幾乎不會得答應。但我們呼求、讚美、歌唱時,就享受我們屬靈的歷史和家譜;撒但就在我們的腳下。
問題研討
一、羅馬書八章十節中有那三件事實?『罪』與『義』的定義是甚麼?
二、甚麼是『人的事』?『人肉體的歷史』與『人靈的歷史』?
三、我們如何主觀經歷『身體是死的, 靈卻因義是生命』為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