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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概論下冊(第三十至三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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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概論下冊(第三十至三十一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六○年二月十六日至三月十七日,在臺北帶領事奉訓練所釋放讀經類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三十篇是『民數記的豫表(十八)獻祭的條例(續)、許願的條例』,第三十一篇是『民數記的豫表(十九)戰勝米甸人』。

真理要點

一、在民數記二十八至二十九章的奉獻,是按著神的命定,享受美地的結果;這樣的奉獻根據人在神面前屬靈長進的程度。在吹角節的燔祭之後,接續說到遮罪節的燔祭。以色列人在遮罪節要刻苦己心,並在神面前憂傷痛悔,並且甚麼工都不可作。這指明我們若要在神面前解決罪的問題,就必須停下自己,讓作贖罪祭的基督為我們解決罪的問題。十二至三十八節說到住棚節的燔祭。住棚節是以色列人一年中最後並最大的節期,豫表對基督最豐滿的享受。這節要守七日,第八日要有嚴肅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八指復活,表徵這是在復活的日子,是在永世裏的日子。我們對基督的享受是沒有止境的;這享受要一直持續,永不停止。

二、民數記三十章裏的豫表是關於許願的條例。本章說到人許願自願為神活著,這聯於前兩章,神所要求的供物。在二節有男人向神許願,可自己作主,不可食言。這男人豫表主耶穌,只有祂有主權,祂是主。而三至八節則說到女子是沒有主權的,她的主權在她父親或丈夫手裏。女子豫表信徒,神是我們的父,基督是我們的丈夫。我們對所許的願沒有權利定準,我們當問主,向主禱告,『主啊,你是我的丈夫,也是我的父親,我是女子,沒有主權作甚麼,求你認可我的奉獻』。

三、在民數記三十一章說到以色列人戰勝米甸人。摩西豫表主耶穌,以神的權柄帶領神的百姓。以色列人若不服權柄,爭戰就無從開始。祭司非尼哈愛神,有神忌邪的心,並肯起來為神爭戰。當他和軍隊一同爭戰時,手拿聖所的器皿和大聲的號筒。這豫表爭戰需要有人起來,要人為著神的聖別斷絕與世界的聯結,並釋放神的信息。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各打發一千人前去,與非尼哈一同爭戰。他們將擄獲的人口和牲畜帶回來,分作兩半,一半歸打仗的人,另一半歸與全會眾,指明勝利是打仗的人得著的,但勝利的結果卻叫全會眾都一同享受。

生命經歷

一、民數記三十章九至十五節說到寡婦與被休的婦人是沒有立場許願的。若我們的許願,沒有經過『父親』和『丈夫』的認可,我們的態度和立場就會像是寡婦和被休的婦人,不顧父親與丈夫的意願。自願完全奉獻確實難能可貴,但也有可能落到寡婦和被休婦人的地位,而與主分離。在奉獻上,我們要看見基督永遠活著,祂是我們的丈夫,我們自己的地位是女子,我們沒有主權。當我們自願奉獻自己時,必須承認自己的地位,才能得主稱許,並蒙父悅納。

二、以色列人進美地前,他們所遇到最後並最大的仇敵乃是米甸人。米甸人豫表在肉體、情慾、污穢和敗壞裏,同時又與世界和宗教相聯。以色列人戰勝米甸人,殺了一切男丁、五王和巴蘭,並將一切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婦女殺了,這豫表不僅要剷除世界與召會聯合的每一種力量,且要徹底對付與世俗攙雜的宗教,主更是不許可我們在對付與世界聯合的事上,留下一點餘地或力量。我們對付召會與世界的聯合時,必須對付的絕對、徹底,一點都不能留下。

三、民數記三十章十九至二十四節,說到潔淨的需要。凡爭戰殺了人者,要在第三日和第七日潔淨自己。這表徵我們起來對付與世界的聯合,就接觸到了污穢,而受其玷污。所以我們需要在神面前有對付並潔淨自己,一切擄來的東西,也需要得潔淨,爭戰的人也要洗衣服而得潔淨。

問題研討

一、民數記三十章關於獻祭的條例,有何啟示?

二、關於民數記三十章許願的條例,有何啟示?

三、請問民數記三十一章,以色列人戰勝米甸人,有何豫表?當如何應用於召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