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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靈裏聚會與活在靈裏(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一年第一冊第三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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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靈裏聚會與活在靈裏(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一年第一冊第三段)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一年八月二日至十二月二十日在美國安那翰和聖塔安那數次主日聚會中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在靈裏聚會以及照著靈』,第二章說到『每位信徒都有剛強的靈,並且需要活在靈裏』,第三章論到『憑著在靈裏而住在基督裏』。

信息要點

一、我們的聚會需要讓那靈湧流,聖徒需要運用他們的靈。我們的聚會也該有一些安排,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三十四節保羅說,『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關於聚會,保羅也說,『凡事都要端正得體的按著次序行』(十四40)。然而,我們的安排該像打開房間裏的門窗,讓通風良好。在每次聚會中,領頭的人需要作一些安排,為使聖徒的靈得釋放,並使聖靈有自由的路臨及每個人,且從每個人得釋放。在聚會中有正確的安排很要緊,我們安排聚會的方式,必須讓神的靈有自由的通道,並使聖徒的靈被挑旺且得釋放。

二、信徒都有剛強的靈,且需要活在靈裏。提摩太後書一章七節說,『神賜給我們的,不是膽怯的靈,乃是能力、愛、並清明自守的靈。』保羅的書信清楚的啟示,神賜給我們的,不是軟弱或膽怯的靈,乃是能力的靈。所以,每當我們覺得軟弱或下沉,意思就是我們不在靈裏,乃在我們的心思裏。當我們覺得剛強並得激勵時,就知道我們是在靈裏。我們不需要時常分析自己是在靈裏或在心思裏。我們只需要守住這個原則:先禱告以不斷活在靈裏。我們作甚麼或說話以前,若停頓片刻,並簡單的呼求主,立刻就會知道我們是在心思裏或在靈裏。

三、我們憑著在靈裏而住在基督裏。約翰福音十五章五節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住在我裏面的,我也住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約翰福音十五章所著重的是『住』,就是基於我們已經在基督裏面的事實而停留在祂裏面。住的意思是停留,既然我們已經在基督這葡萄樹裏面,我們就不需要尋求進入基督裏的祕訣,因為我們已經在祂裏面。我們只需要讚美主,我們是在祂裏面,無論我們在作甚麼或者我們的光景如何,事實乃是我們在基督裏。

實行要點

一、聚會的安排不該殺死聚會,乃該讓聖徒運用他們的靈,並能讓那靈自由湧流。在聚會中站起來說話時,要學習用靈。聚會中的說話若是只照著心思而不在靈裏,結果就會說出許多論點、觀念和意見;這樣的聚會將會在混亂中結束。聚會結束該像箭射中靶心,使聖徒對一個主要的點印象深刻,這需要說話的人運用他們的靈來說話。

二、我們需要操練不要接受軟弱的感覺,並且操練若不先有簡短的禱告去核對事情的源頭,就不要有習慣性的行事。作為信徒,我們有剛強的重生之靈,我們的靈已藉著重生被點活,且因著神聖的靈得加強。因此認為我們的靈軟弱,乃是錯誤的。我們絕不該說,我們的靈軟弱或下沉。我們也絕不該習慣性的行事,我們想要作任何事,該先停下並呼求主名。這簡短的禱告會把我們帶進靈裏。

三、有時候我們沒有在聚會中說話,因為想要等候靈感。然而,等候靈感就像在找一條住在基督裏的路。我們不需要等候靈感,因為靈感在我們靈裏。我們只需要開口並釋放我們的靈,甚至簡單的說『哦,主,阿們,阿利路亞!』我們就能得著釋放。我們不該回頭等候靈感,我們只需要承認這個事實,並且宣告:『我在靈裏』!這樣我們就能在聚會中盡功用,就會剛強。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召會中聚會安排的正確原則。

二、試述如何藉提後一章七節來操練活在靈裏。

三、請陳明我們已經在基督裏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