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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奧祕-召會(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一年第一冊第十二段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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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奧祕-召會(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一年第一冊第十二段第5-8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一年十月三十一至十一月三十日,在香港、臺北、東京三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五章為『召會是基督的奧祕』,第六章論到『召會是基督的身體』,第七章是『召會是基督美麗的配偶』,第八章則是『那靈同我們的靈』。

信息要點

一、聖經的啟示有裏外兩面,新約聖經中,外表的啟示,是容易讀懂,可以領會的。新約在外表字面上告訴我們,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大約二千年前生在猶太地,祂生活在地上三十三年半之久。祂傳道、施教、趕鬼、醫病,作了許多的事,最後祂背負全人類的罪,在十字架上被釘死,為我們受神審判,成功了救贖。祂被埋葬,三天之後復活,今天我們相信祂作我們的救贖主,就必得救,罪得赦免。這是字面上,外在一面的啟示。然而,內在一面,我們需要看見聖經的深處,在以弗所書三章二至十一節多次題到奧祕,奧祕就是祕密的、隱藏的、難以瞭解的,今天我們需要花工夫來看聖經中奧祕的事物。

二、以弗所書第一章說出,召會是基督的豐滿(弗一23下)。『豐滿』這辭,人不太能領會,然而我們知道,身體就是一個人的豐滿。若是今天一個人站在人群前,卻沒有身體,只有一個頭吊在空中,恐怕要將人嚇跑。或者,今天一個人有身體,卻只有一尺半高;那麼人要說,這個人一點也不豐滿。召會是基督的身體,這個身體就是基督的豐滿,召會要彰顯基督。

三、在以弗所書中也啟示出『召會是基督的配偶』,我們要來看以弗所書第五章,那裏表面上,講到一些倫常道德的事,末了說到夫妻之間的事,就如作妻子的要服從丈夫,作丈夫的要愛妻子。豈知使徒保羅乃是藉著這些話題,發揮該書深處的奧祕,五章說到,召會是基督的配偶(弗五25),召會不僅是基督的身體,更是基督的配偶。以弗所書五章給我們看見,召會是出於基督,就像夏娃出於亞當。基督在十字架上『睡了』,肋旁裂開流出水來,產生了召會,因此,召會和基督同有一個生命,同有一個性情,作祂的配偶,也與基督成為一靈(弗四4)。

生命經歷

一、保羅說,那靈就是神的話,所以話也就是靈,靈就是話(弗六17)。許多基督徒都知道聖經是神的話,但少有信徒知道如何得著神的話。我們必須了解,神的話不光是字句,基督的豐富都在話裏,而這話就是靈,這靈只能藉著人的靈來接觸。以弗所書六章十八節說,『時時在靈裏禱告』。我們藉著讀主的話,得著內在的啟示,需要在靈裏,這是藉著我們多有禱告。

二、我們看見二靈-那靈和我們的靈(羅八16),我們有靈,我們的靈能彀響應那靈。可惜,今天基督徒大多忽略了這二靈,忽略那靈,也忽略了我們的靈。我們得救的人有主也愛主,在我們的召會生活中,在主的恢復裏,聽了許多真理,也明白聖經。然而一整天,大多的時間我們沒有享受主,沒有在主的話裏,常常僅是活在外面的活動裏,因為我們不在靈裏。這種情況,需要藉著禱讀主的話,取用那靈的劍,使我們能更多活在靈中,活在召會中,活在基督身體的實際中。

三、要活在靈中,也是藉著我們操練禱告,我們需要操練不要在頭腦裏禱告,而要在靈裏禱告,最簡易的方法是藉著我們的呼求主名。無論大聲也好,小聲也好,凡是這樣操練的人都知道,呼求主名很容易把頭腦、心思擺在一邊,使我們簡單的從靈裏向主禱告。

問題研討

一、試述以弗所書一章題到召會是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

二、以弗所書如何啟示召會是基督的配偶?

三、基督的豐富都在靈中,當我們讀主話時,需要如何操練纔能得著這些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