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八章裏的表號(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冊第四段第22-24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至一九八三年六月十五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與杭庭頓灘市,德州歐文,以及德國斯圖嘎與圖賓根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二十二章至第二十四章說到『約翰八章裏的表號』(一)、(二)、(三)。
真理要點
一、在約翰福音十四章二十三節主耶穌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同他安排住處』。這裏的住處實際上是個相互的住處,我們住在主裏面,祂也住在我們裏面。主在十五章四節說,『你們要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你們裏面』,就是說到這個相互的住處。
二、約翰福音八章一至十一節裏的表記指明,每一個人都是罪的奴僕。有些人也許會說,他們不像這一章裏的婦人,因為他們從來沒有犯過淫亂的罪。照聖經來看,淫亂的意思就是,人棄絕了神,去隨從別的東西,因此,淫亂乃是離開了神所命定的方式。我們這些罪的奴僕,乃是魔鬼的兒女,從淫亂生的(八44,41)。在這一章裏,猶太人宣稱神是他們的父。他們對主耶穌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神』(41)。但主耶穌告訴他們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44)。身為魔鬼的兒女,他們乃是從淫亂生的。我們這些犯罪的人,是被律法定罪的,我們也在神的定罪之下(11)。
三、主這位釋放者,藉著作為神聖的精粹,釋放我們脫離罪的綑綁,使我們成為神的眾子,免於死亡(32~36,51)。在約翰八章裏,我們看見包含在神聖精粹裏的許多成分。頭一種成分是父的兒子(53)。第二種成分是世界的光,在我們裏面成為生命的光(12)。第三種成分是宇宙的『我是』(58)。第四種成分是人子(28)。在這精粹裏,主就釋放我們脫離罪的綑綁。
生命經歷
一、罪人怎麼能進到神的帳棚裏呢?進入神的居所,惟一的路乃是藉著祭物。因此,人進入帳幕以前,必須先來到祭壇那裏,獻上神公義、聖潔、榮耀所要求的祭物。我們這些罪人無法滿足神公義、聖潔、榮耀的要求,但神豫備了祭物。照利未記來看,主要的祭是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此外還有搖祭、舉祭、甘心祭。藉著這些祭物,我們與神之間的難處就得以解決。祭物來了,難處就離開了,所以藉著祭物,我們與祂相會,與祂同吃,與祂談話,並享受祂。
二、今天我們對罪要有更深的領會,即使我們稍微為自己尋求榮耀,我們就犯了罪,原則上,我們就犯了淫亂。例如,我們在聚會中作見證的時候,也許想要聽見許多『阿們』。如果這是我們的願望,我們就是為自己尋求榮耀,並且不尊敬父,這就是罪。能對付這罪的是什麼?惟有神聖的精粹能對付,這精粹的性質就是不尋求自己的榮耀,卻始終尊敬父。
三、我們怎樣才能實際從罪中得釋放?怎樣才能蒙拯救脫離脾氣?如果我們要從脾氣中得釋放,不要到主面前去立志說,從今以後我絕不發脾氣了,這是徒勞無益的。我們必須曉得我們裏面有基督的精粹,有賜生命的靈,這靈就是宇宙的實際。賜生命的靈乃是包羅萬有基督的精粹;祂是偉大的我是,是神的兒子,也是人子。祂在十字架上死了,從死人中復活,現今升天得高舉。這一位在我們裏面,而包羅萬有基督的實際、精粹,就是賜生命的靈。祂是活的、有能的、大能的。祂在我們裏面,並且叫我們得以自由。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罪人怎麼能進到神的帳棚裏呢?
二、試述在約翰八章裏對罪更深的領會為何?
三、約翰八章神聖的精粹包含那些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