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十章裏的表號(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冊第四段第27-28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至一九八三年六月十五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與杭庭頓灘市,德州歐文,以及德國斯圖嘎與圖賓根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二十七章說到『約翰十章裏的表號(一)』。第二十八章說到『約翰十章裏的表號(二)』
真理要點
一、約翰福音是一卷深奧的書,當約翰寫這卷書時,以主在盡職事時的一些事例當作表號。有段話記載『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直譯,表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就可以在祂的名裏得生命。』(約二十30~31)這兩節聖經,給我們看見約翰福音是一卷表號的書。
二、約翰十章二十二節說『在耶路撒冷有獻殿節』,猶大馬克比與敘利亞王安提阿克以比凡尼爭戰,獲得勝利。獻殿節是記念被污穢的聖殿得著修復。節期間猶太人會在殿裏和家中點燈,持續八天的獻殿節乃是光的節期。在獻殿節期間主耶穌醫治了一個生來瞎眼的人,獻殿節的燈光對於瞎眼的人毫無幫助。然而主在世界的時候,是世界的光(約九5)。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把獻殿節稱為光明節,主耶穌在此節期,來到耶路撒冷,向猶太人指明祂是真光,瞎眼的人得著視力,就是得著光,他因為得著光,就從黑暗裏出來了。
三、約翰十章直接接續九章,我們需要曉得九章和十章是相連的。九章結束於對法利賽人的責備(40~41),然後在十章一節主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不從門進羊圈,倒從別處爬進去的,那人就是賊,就是強盜。』主似乎是說,法利賽人就是賊,他們不是從基督進入羊圈,卻從別處爬進去。十章裏的羊乃是神的選民(3,5,27)。羊圈就是律法,神的選民在其中被保守、看管直到基督來臨(16)。賊非但不從基督進去羊圈,並且還對羊群施行偷竊、殺害毀壞。
生命經歷
一、在我們屬靈的經歷中,當我們靈裏剛強時,就是在白晝,當我們在肉體裏時,就在黑夜。耶穌是奇妙的牧人,帶領我們進入草場,羊群白天是在草場上,如果我們經歷基督是草場,我們也就被帶進白晝。我們最明亮的時候,就是在靈裏享受草場的時候。當我們落在肉體裏,滿了私慾、自己、舊人時,就是黑暗。
二、約翰福音十章羊圈的門,在一面上表徵自由。在基督裏,我們有進出的自由,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享受基督,就脫離律法的轄制,我們所享受的自由乃是基督作賜生命者。這不是說我們任意的放縱肉體,乃是在召會生活中,我們不受律法、規條的捆綁。我們有主的生命,在裏面規律我們,我們享受基督豐富的供應,來達到外面律法義的要求。我們經歷並享受基督作生命,就脫離律法的轄制,而有真正的自由,祂是我們的門,帶領我們出羊圈。
三、召會生活中,我們經歷基督是好牧人,我們是祂的羊。主不是以外面的活動來牧養我們,而是以生命的方式從裏面來牧養我們。祂捨了祂樸宿克(psuche)的生命,為要叫我們得著奏厄(zoe)的生命。我們憑著祂作我們的生命而活,就是享受祂的牧養。我們讓主來牧養,裏面就有生命的感覺。一位弟兄想從事屬世娛樂,但裏面生命的感覺,他曉得主不要他這樣作,這種生命的感覺和引導,指明這位弟兄是在主的牧養之下。
問題研討
一、請列舉約翰福音二十章的兩節經文,說出這是一卷表號的書?
二、主耶穌在約翰九至十章,以獻殿節為背景,醫治一位生來瞎眼的人,此事內在的意義為何?
三、請簡要說明我們如何經歷主耶穌是好牧人,在生命中牧養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