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十一章裏的表號(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冊第四段第29-30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至一九八三年六月十五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與杭庭頓灘市,德州歐文,以及德國斯圖嘎與圖賓根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二十九章和三十章說到『約翰十一章裏的表號』(一)、(二)。
真理要點
一、約翰福音十一章裏中的精粹與五個表記有關。頭一個表記是死亡,死亡表徵最後被對付的消極事物。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六節裏的話證實了這點:『最末了所廢除的仇敵,就是死。』人裏面最後的消極事物,最後需要對付的難處,就是死。在神看來,每一個人都一直在死,嬰孩一出生,就開始死亡的過程。如果我們沒有永遠的生命,我們的全人就在死亡的過程中。第二個表記在十一章一至三節,我們看見疾病的表記。第一節說,『有一個患病的人。』在第三節裏,拉撒路的兩個姊姊打發人,去見主耶穌說,『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疾病乃是導致死亡的軟弱,可以說,疾病就是死亡的名片,疾病指明死亡快要來臨了。
二、約翰福音十一章四至六節,拉撒路的兩個姊姊,打發人把拉撒路病了的消息,告訴主耶穌,毫無疑問,她們的心意是要主來醫治他。不過,主接獲消息以後,並沒有作什麼。這裏主的耽延乃是第三個表記,說明主不要作醫治的救主,而要作賜生命的救主。醫治符合天然的思想,賜生命卻是神聖的思想。神的心意不是僅僅要醫治我們,因為在祂看來,我們不是病了,而是死了。神的救恩不是醫治病人,而是點活死人。
三、第四個表記是人的意見的表號,主要往猶太去的時候,遭遇了人的意見所造成的攔阻。主在九節、十節對門徒所說的話指明,他們的意見乃是他們行走在黑暗裏的表記。所有堅持己見的人都是在黑暗裏,意見乃是黑暗的表記,因為發表意見就是說荒謬的話。一個人說話荒謬,原因就是他在黑暗裏。人的意見也是攔阻主復活生命的表記,在十一至四十節,不論是門徒的意見、馬大的意見、馬利亞的意見,或是猶太人的意見,這些對主來說,都是一種攔阻。最終,主勝過了所有的意見,並且拉撒路從墳墓裏出來了,這就是復活。拉撒路的復活乃是第五個表記,指明主耶穌不僅僅是醫治的救主,更是賜生命的救主。主不僅要醫治我們,更要賜我們生命,叫我們復活。神的救恩不是醫治的問題,而是復活的問題。重生就是復活的初階,神救恩的每一方面,都與復活有關。主藉著重生使我們復活以後,如今藉著聖化並變化我們來接續這個復活的過程。最終,主要榮耀我們,得榮就是復活的總結。
生命經歷
一、一個人愈年長,愈接近死,老年人知道死亡在等待他。他曉得分給他的年日多半已經用盡了,剩下的時間不多了。就著天然生命而論,我們都是一直在死。因此我們會感謝主,我們得著了永遠的生命。
二、原則上,我們會求主醫治我們的一些『疾病』,我們得救以後就想要改良自己。許多人都想求主醫治我們麻煩的脾氣,我得救後也立志絕不要再發脾氣了,我也求主幫助我。就一面說,我告訴主我生了『脾氣病』,請祂來『醫治』我。然而,我能作見證,主並沒有來醫治我。反之,我愈為我的脾氣禱告,病情就愈惡化。主怎樣沒有醫治拉撒路的疾病,照樣,祂也沒有醫治我的疾病。我們許多人都有類似的見證和經歷。
三、每當我們發表和主旨意相反的意見時,就表徵我們不是在白日行走,而是在黑暗裏行走。如果我們跟隨主,凡祂所說的,我們都應該說『阿們』,而不該發表什麼意見。
問題研討
一、約翰福音十一章中有那五個重要的表記?
二、請說明為何主得知拉撒路病了的消息,卻仍耽延,沒有立刻前往醫治他?
三、人的意見如何攔阻主復活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