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二十一章裏的表號(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冊第四段第61-63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至一九八三年六月十五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與杭庭頓灘市,德州歐文,以及德國斯圖嘎與圖賓根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六十一章至六十三章分別為『約翰二十一章裏的表號(一)(二)(三)』。
真理要點
一、約翰福音二十一章裏的每件事都是表號,本章是集大成的表號。本章啟示出與是靈的基督有關的幾件事。按二十一章的記載,是靈的基督乃是無所不知的;祂曉得一切。祂也是無所不在、無處不在的,我們無法離開祂。此外,是靈的基督還是無所不能的。祂有能力支配各樣的環境,使魚離開彼得和與他同船的人。九節說,『他們上了岸,就看見那裏放著炭火,上面放著魚和餅。』這裏我們也看見主供應門徒魚和餅,祂在生活的細節上照顧他們。主真是奇妙!祂是完全的、完美的、憐憫的、恩慈的。
二、二十一章十五至十七節用了兩個不同的希臘字來說到愛,就是agapao,阿嘎帕,和phileo,腓利歐;前者是指比後者更崇高尊貴的愛。在十五節裏,主的問題用的是前者,彼得的答覆是用後者。這表明彼得不敢說,他以更崇高、更尊貴的愛來愛主耶穌。在十六節裏,主的問題又一次用前者,彼得的答覆則用後者。到了十七節,主耶穌所題出的問題和彼得的答覆都是用後者。主的第三個問題非常使他為難。彼得的答覆似乎是說,『主,我愛不愛你,不需要我告訴你。即使我說愛你,我憑自己也無法履行我的話。但是,主無論你說甚麼,總會成就的。』這裏彼得也在受主的訓練。
三、主耶穌復活以後,與門徒同在四十天之久(徒一3~4),為要訓練他們領悟並習慣祂看不見的同在而憑此活著。在二十一章十九和二十三節,主指明有些信徒要跟從祂,並且至死榮耀神;有些要活著直到祂來。按著主看得見的同在,祂離開了我們。到了主回來的時候,就要恢復祂看得見的同在。這段期間,按著看不見的同在,祂與我們同在。因為主在彼得裏面,彼得就能跟從祂,就是能跟從住在他裏面的主。
生命經歷
一、在約翰福音二十一章,主耶穌叫所有的魚離開門徒,來訓練他們。這裏主似乎說,『你們以為能打著魚麼?我是創造魚的那一位。倘若我沒有造這些魚,你們怎麼能打著呢?我是創造主,全宇宙都在我的手下。如果你不走我的路,不執行我的使命,奉差遣出去,你就打不著甚麼。我只要說話,魚就會離開你們。我要你們知道我在這裏。要聽從我,不要憑自己去打魚。我說去打魚或撒網,你們就該照樣行。不要憑自己作甚麼。』
二、我們這些受主差遣出去的人,必須學習在主裏憑信而活。為著我們日常生活的一切需要,我們都必須信靠祂。此外,我們應當愛主,但我們不該以天然的力量來愛祂。我們這個人的天然力量應當受對付;我們不該再像否認主以前的彼得。我們已經看見,二十一章題醒彼得不要以天然的力量來愛主耶穌。主題醒彼得以後,就囑咐他要牧養羊群,以建造召會。我們也該實行牧養羊的事。
三、今天我們的經歷,應當與門徒在二十至二十一章裏的經歷一樣。我們不僅有外在的基督,也有內裏的基督。我們有那位是靈的基督住在我們裏面,為著我們實際的日常生活。門徒怎樣在二十一章受訓練,我們也必須學習怎樣憑這位內住、是靈的基督而活。但願二十一章所陳明的觀點,能幫助我們眾人憑這位奇妙、是靈的基督過實際的基督徒生活。
問題研討
一、試說明約翰二十一章論到是靈的基督的幾件事。
二、神的福音是論到神的兒子那兩方面?試述約翰二十一章十五至十七節主和彼得問答所說的『愛』字有何不同?
三、試述我們如何藉約翰二十一章過實際的基督徒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