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舊約詩歌書看聖民的經歷下冊(第二十三至二十八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六年三月至五月,在臺北事奉訓練帶領查讀舊約詩歌書的記錄集成。
信息內容
第二十三篇為『箴言的引言』,第二十四篇是『為人的原則』,第二十五篇說到『為人的細則』,第二十六篇為『一般智慧的話』,第二十七篇題到『兩個典範』,而第二十八篇則是『箴言的考試』。
真理要點
一、箴言論到聖民在經歷中的為人之路,共有五個重點:第一,在人中間如何行事為人。第二,憑神作為智慧,而在人中間行事為人。這智慧乃是那創造萬有、行作一切之神的智慧,而這智慧就是基督自己;所以我們為人的路就是這位基督。第三,服在神的行政管理下,而在人中間行事為人。神在地上有祂的行,也有祂的國度和管理。在這管理裏有許多定律和定理;人若違反就要受虧損,遵守就得益處。但這些定律和定理在我們身上是很厲害的要求,按著墮落的人性說,我們達不到這些要求;然而,神賜給我們的智慧成了我們能遵守這些要求的能力。第四,在基督的復活裏,憑基督作為智慧,而在人中間行事為人。我們在地上行事為人,必須符合神所定的原則和定律,而這些原則和定律乃是在復活裏的。第五,拒絕己並專一信靠神,而在人中間行事為人。我們不該在天然的範圍裏接受箴言的話,乃必須學習在復活裏,憑靈接受這些話。
二、箴言十至二十九章,論到為人的細則,其中有兩個重點:智慧行義與愚昧作惡的對比(十~十九),以及警戒與教訓(二十~二九)。智慧行義與愚昧作惡的對比末了一項,是生命的路與死亡的路成對比。生命的路就是活在神裏面,而摸著並得著生命;死亡的路就是活在自己裏面,而摸著死亡。甚麼時候我們靠自己行事,而沒有仰望、敬畏、信靠、投靠、禱告神,不與祂交通,這樣,無論我們作的是壞事或好事,屬靈或不屬靈的事,都是走了死亡的路,結局就落在死亡裏。並且我們在日常為人、待人接物上,也要過隨從靈的生活。我們該學習脫離自己,且在大小的事上都活在神裏面。這就是拒絕死亡的路,而走生命的路。
三、箴言三十一章舉出我們為人的兩個典範,分別表徵宇宙中的兩個大人物─神和人;神是掌權的君王,而人該是才德的婦人。從創世記到啟示錄,一直有一條線論到這兩個大人物。在新約裏,這兩個大人物就是基督和召會。我們的為人一面該像基督一樣是掌權的君王,有權柄施行管理;另一面,我們該像才德的婦人,在神的家中知道當如何料理、經營、供應。這章裏所說的兩個典範含意很深,能使我們從為人、從豫表、從屬靈生活、從實用各方面,得著教導,值得我們學習。
生命經歷
一、神的定律是要求,但神的智慧是供應。神要求我們孝敬父母,但祂也供應我們智慧,叫我們能履行祂的要求。當我們和祂交通時,祂的智慧就成為我們的供應。因此,我們能作人所不能作的,能是人所不能是的。這乃因那是智慧的一位就在我們裏面,祂能服神的權柄,答應神的要求。
二、我們信靠主,就必須和主有接觸,有聯結;否則,主還是主,我們還是我們,主的能力不會臨到我們身上。這就如同電風扇必須和電有接觸,電纔能作其能力;電風扇必須與電有聯結,纔有轉動的能力。箴言說到我們的為人,重在我們和神的聯結,叫我們信靠神。
三、我們的靈在我們裏面是主的燈。這裏的靈特別是指我們靈裏的良心;良心是我們靈裏主要的部分。我們的靈在我們裏面是主的燈,鑒察我們;這是指我們的良心起了作用,照耀我們裏面。我們行事為人若顧到我們的良心,就是活在神的光中。
問題研討
一、箴言裏聖民在經歷中為人之路共有幾個重點?
二、在箴言裏,關於為人的細則有幾個重點?智慧行義與愚昧作惡的對比之末了一項是甚麼?
三、請說明箴言三十一章裏兩個典範的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