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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福音、真理和生命接觸人(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一冊第八段9-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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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福音、真理和生命接觸人(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一冊第八段9-11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至十二月十八日,向美國德州歐文召會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九章為『用福音、真理和生命接觸人』,第十章論到『以主恢復中的真理接觸人』,第十一章說到『關於接觸人的問答』。

真理要點

一、我們接觸人時,該依照他們身處的情況,向他們陳明福音、真理或生命。他們若不清楚救恩,我們就該向他們陳明福音;他們若是信徒,我們就可以向他們陳明真理並供應生命。這是接觸人最有效的路。因此,我們需要在生命的經歷上往前,也必須學習福音的真理,並學習向人陳明這些真理的方式。

二、主在祂的恢復中所釋放的是在一條特別的線上。這條線乃是基督在神聖的靈裏並在人的靈裏作生命,為著召會作活的身體以彰顯基督的線(林前十五45,林後三17,約十10,十一25,羅八10,弗一22~23,五29~30)。在主的恢復中獨特的線,是基督這三一神的具體化身作我們的生命,並且這樣的生命在那靈裏,那靈現今住在我們重生的靈裏,使我們可以在召會生活中過正確的基督徒生活,以彰顯三一神(羅八2,16,4,14,十二2,十五6)。主賜給祂恢復之啟示那特別的線—基督、那靈、人的靈、生命和召會的線—乃是神啟示的中心線和神永遠定旨的中心點。

三、主已將這職事託付我們,把祂的真理陳明給祂所有的兒女。我們必須盡力接觸人,講說我們所領受的。我們說話時,那靈發揮功用,主盡職供應,神也運行。我們的說話啟動三一神。我們不該花時間以道理的方式說太多。我們需要對他們說到我們生命的經歷。藉著這樣說話,對別人來說,我們就是享受主的見證人。

生命經歷

一、那靈具體化在聖經的話裏(約六63,提後三16)。因此,每當聖經被正確的傳講、教導或誦讀,就有那靈在話裏並藉著話運行。當我們將一節經文向我們接觸的人陳明,並請他們讀,那靈就作工。一位不承認耶穌是神的人,在那靈的光照下讀過約翰福音二十章三十一節之後,也許會想:『我相信聖經說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然後我們可以就著那一節對他說一說,引導他認識他所讀的。至終,那個認識會成為信心,他就會自然而然相信並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

二、當我們接觸人時,應當操練:第一,我們絕不該想要與人爭辯。有些人會題出問題,好把我們引入爭論,但我們該一直避免爭辯或爭論。反之,我們該說積極的事。不但如此,我們不該批評人。我們惟一要說的,該是見證我們對主的經歷。憑著主的憐憫,我們必須一直保持自己敞開,無論人多麼反對或批評我們,都作個讓人愉悅的人。第二,我們不該驕傲。我們的託付乃是向人敞開並作見證,帶著真理探訪人。我們該作殉道者,見證人,擔負我們所經歷並享受的這位主活的見證(徒一8)。

三、當我們接觸人時,應當操練的第三件事乃是,不勉強人轉到我們中間。我們所接觸的人若渴望參加我們的聚會,我們該歡迎他們,但我們絕不要勉強人轉到我們中間。即使我們盼望人走主恢復的路,我們也不勉強人轉變。我們必須讓主按照祂的願望在人裏面運行(羅九15)。我們必須走窄路,每天經歷主耶穌,使我們可以向人陳明我們對祂的經歷和享受。我們不需要為著自己的工作或憑著自己而勞苦。我們只需要讓主有路,臨到全地尋求祂的人,使他們清楚主在祂的恢復裏,為著祂永遠定旨所作的是甚麼。

問題研討

一、請問接觸人最有效的路為何?
二、試述甚麼是神啟示的中心線和神永遠定旨的中心點。
三、我們接觸人時該有那三方面的操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