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過程之神聖三一在信徒裏的分賜、變化、並建造(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一冊第二段第1-4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所編寫的四篇綱目,以及於一九九四年二月十九至二十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華語特會中所釋放的兩篇信息。
信息內容
第一章與第二章是『經過過程之神聖三一在信徒裏的分賜』,第三章說明『經過過程之神聖三一在信徒裏的變化』,第四章則是陳明『經過過程之神聖三一在信徒裏的建造』。
信息要點
一、神對人最高的目的,就是要把祂自己作成人,也把人作成神,使神與人二者完全相同,只是人不能有神的身位(神格)。為著成就這個目的,神已經作了三件大事。第一,神照著祂的形像來創造人(創一26),使人外面有祂的形像;並給人造了靈,使人裏面有靈能接觸祂(約四24)。第二,神來成為人,完成了救贖,解決了神人之間一切的問題,並釋放出神聖的生命。第三,祂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將祂自己分賜到接受祂的人裏面,使人得著重生。這樣的人乃是從神生的,有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祂和人二者就成了一個單位,是神又是人,是人又是神。
二、在信徒重生之後,三一神藉著更新的分賜將神生命的成分不斷分賜到信徒靈中(多三5下),使信徒從心思開始,內在各部分得著更新(羅十二2)。原來受造的舊人裏沒有神的成分,藉著日日的更新就將三一神更多的加到人裏面(林後四16)。至終,神在人裏面要一再的加多,直到將信徒模成基督榮耀的形像-完全與三一神相像(林後三18下,羅八29,約壹三2)。
三、神成為人,人成為神,這是天使、世人無法測度的一個經綸。祂是神,卻取了人性,有人的生命,和人一同居住、一同生活,為要把人作得和祂一樣,使人能有神的生命與神的性情。祂就藉著這二性、二命,把祂和人調在一起,並且建造在一起。這種生命變化的建造(林前三12),是為著召會-基督的身體。三一神作這身體的生命和實際,信徒作這身體的架構和彰顯(弗四4~6)。這就是宇宙間的一個新人,這新人最終的完成乃是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是神而人,人而神,二者構造在一起;是神性在人性得著彰顯,是人性在神性得著榮耀。
實行要點
一、重生乃是神把祂自己分賜給我們,也就是把祂自己生在我們裏面。然而,許多信徒不清楚這啟示,以為重生只是改過自新。實際上,人在重生之後,除了多了一個生命,更是得著了一個神聖的人位。我們若要再照著從前的樣式來作人,裏面的這一位就不贊同,祂使我們不能再照著我們舊人的喜歡、脾氣、個性來生活行動。
二、神更新的分賜是接續於重生之後,使信徒從舊造蛻退而變為神的新造。在我們身上,最難更新的就是習慣,而我們的習慣大部分是根據我們的思想。神在人裏面沒有多少地位,是因為人的思想將人全然霸佔了。因此,羅馬書十二章二節題到『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我們無論作什麼事,都要記得『不再是我單獨活著,乃是神我共同生活。』藉著常常親近神、與主交通,讓神來管理、指引並引領我們。
三、神的經綸與神在聖經中所給人的重大啟示,乃是神自己和人作成一體,成為神而人者、人而神者的一位。神的經綸一點不是本著棄惡從善的教訓,而是照著神聖生命而有的生命的變化與建造。求主拯救我們脫離宗教、哲學、人生道德,完全被拯救到這個神成為人,人成為神的大異象之下。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神對人最高的目的,與神為成就這個目的所作的三件大事。
二、請簡述更新的啟示與信徒對更新的經歷。
三、請陳明神的經綸、神的建造與神建造的最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