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靈與信徒人的靈(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九七年第一冊第九段第13-16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四至十二月十七日,以及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五日至四月十九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曾以『羅馬書的結晶』單行本印行。
信息內容
第十三章和十四章說到『生命之靈』(一)(二),第十五章和十六章則說到『信徒人的靈』(一)(二)。
真理要點
一、約翰福音七章三十九節說還沒有那靈,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耶穌得著榮耀,乃是耶穌的人性在祂的復活裏被提高到神性裏。另外,還沒有那靈,是因為耶穌的人性尚未在祂的復活裏被提高到神性裏。在聖經的頭一部份,神的靈只有神性而無人性。但在聖經的最後一部份,那靈被揭示為生命的靈,兼有神性與人性。因此,還沒有那靈,意即還沒有兼具神性與人性的靈。曾有一個時期,神的靈只有一種元素,就是神聖的元素,沒有屬人的元素。但基督在祂的復活裏,已將祂的人性提高到祂的神性裏。如今神的靈成了神人的靈,兼有神的性情和人的性情。所以祂不再是簡單的靈,乃是複合的靈,就是調和著神與人的靈。
二、複合的靈不僅調和著神與人,也調和著基督的死、基督死的功效、基督的復活、及復活的大能。這複合的靈調和著六個元素:神的元素、人的元素、死、功效、復活的元素、復活的大能。最終,這複合的靈成了七倍加強的靈。神、人、基督、賜生命的靈、以及七倍加強的靈,乃是一個,這一切乃是復活。復活的實際是賜生命的靈,賜生命的靈是基督的實化,基督是三一神在人裏的具體化身。今天我們是在復活裏,當我們在復活裏,我們就在賜生命、複合、七倍加強的靈裏。
三、人的靈是人最內裏的部分,作人的實際,在神的創造中地位崇高,與天地並列。人若不憑靈而活,卻憑魂或體而活,就不是真實的人。人的實際乃是人的靈。人的靈是人內裏的器官,以接觸神、接受神、並盛裝神,好讓神在人身上得著彰顯。人的靈是神的燈,以接觸、接受並盛裝作光的神,好讓神藉著人照耀出來。燈需要油,纔會發光。油就是神的靈,我們的靈就是燈。神的靈乃是油,燃燒成光,在我們裏面照耀。
生命經歷
一、我們可能有膽量承認自己是耶穌忠信的跟隨者,但在神的眼中我們能否算為得勝者?那能使我們成為得勝者的,乃是七倍加強的靈。七倍加強的靈乃是為著得勝者。我們絕不能憑自己的力量或努力,成為得勝者。耶穌忠信的跟從者必須宣告,他們勝過了控告他們的撒但,但不是憑他們自己勝過的,乃是憑羔羊的血。我們必須看見,我們一直需要基督的血,並且我們是藉著七倍加強的靈,才能成為得勝者。
二、我們要在神大能的救恩裏經歷基督作生命,就必須認識我們的靈。我們的靈裏由那靈所重生,然後我們的靈同那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領受了神兒子名分的靈,在這靈裏我們呼叫『阿爸,父』。我們重生以後,呼叫『阿爸,父』是甜美的,因為我們的靈成了兒子名分的靈。我們有主在我們裏面,在我們靈裏。提摩太後書四章二十二節說:『願主的靈與你同在。』神的居所是在我們的靈裏。
三、信徒必須憑神活的、有功效的、鋒利的話,分辨他們的靈與魂。我們要分辨靈與魂,就需要禱讀聖經,直到聖經的話刺入我們的全人。譬如,約壹二章十五節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再他們裏面了。』這看見我們還有許多屬事的東西。我們必須絕對照著我們的靈生活、行動、為人。在舊造裏,人的靈只是實際,但魂乃是人位。從我們藉著重生由舊造遷到新造那一天起,我們的靈就成了新的人位。現今我們必須是在靈裏的人,而不是在魂裏的人。
問題研討
一、約翰七章三十九節為何說,那時還沒有那靈?
二、調和的靈包含那些元素?
三、如何經歷靈與魂的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