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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照著聖經中神聖啟示高峰之生活實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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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照著聖經中神聖啟示高峰之生活實行的路(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第二冊第三段第1-6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清楚看見關於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成就(聖經的結晶研讀)』。第二章『藉著基督復活的大能,模成祂的死』。第三章『為著神經綸終極目標之基督復活真理的揭示』。第四章『藉著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活基督以顯大基督』。第五章『模成神兒子的形像,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第六章『藉著在一切事上長到元首基督裏面,建造基督的身體』。

真理要點

一、基督復活的內在意義有:一,神在復活裏生了基督作祂的長子(徒十三33)。二,神藉著復活重生了千萬蒙神揀選的人(彼前一3)。第三,在復活裏,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神使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起,完成了以上三件大事。

二、神兒子的形像,是主耶穌基督的形像(羅一3~4)。主耶穌基督是神也是人,祂的形像乃是那一位是神又是人者的形像。祂過彰顯神的屬人生活,祂不憑屬人的生命,乃是憑神的神聖生命而生活的人。因此,神的神聖屬性成了祂的人性美德。神兒子的形像是宇宙中第一位神人-基督-的形像。所有信祂的人,就是與祂同胎的弟兄,都應該模成祂的形像。

三、基督的身體該有的性質、元素和素質,乃是基督的身體是神永遠經綸的中心、實際和目標,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基督的身體也是召會;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生機體;亦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基督的妻子;基督的身體是新人;是神的新造(加六15);基督的身體是神的家;是神性與人性的調和;是神的傑作(弗二10)。

生命經歷

一、耶穌基督之靈(腓一19下),不僅是在基督復活之前神的靈,乃是神的靈與基督一同經過祂的成為肉體、人性生活、死和復活之後,成了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靈;是在成為肉體、人性生活、並經過死之耶穌的靈(徒十六7下);在復活裏之基督的靈(羅八9);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那靈(約七38~39),且成了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終極總結,作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集合,與那作新婦之召會,就是基督生機的身體,成為婚配。那靈也是包羅萬有複合的靈,調和著基督的神性、人性、死、死的功效、復活、並復活的大能,如聖膏油(出三十23~28)所豫表。這靈至終乃是七倍加強的靈,為著在召會墮落中神的行動(啟一4,四5,五6)。

二、在基督裏的信徒乃是基督的弟兄,是許多的神人,需要過一種作基督這第一個神人生活之複製的生活(彼前二21上)。背十字架跟隨基督的腳蹤行(太十六24,彼前二21下)。向自己死,向神活(林後五15,加二19)。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好藉著祂復活的大能,模成祂的死(加二20,腓三10)。在復活裏,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羅八13)。使第一個神人基督成形在祂許多的弟兄-許多的神人-裏面,為著建造祂生機的身體,使神永遠的經綸得以完成。

三、我們是藉著在生命裏長大,而建造基督的身體(弗四15)。事實上,建造基督身體的工作不是一種工作,而必須是在基督生命裏的長大。建造的工作,該是基督身量在我們裏面的增加。我們必須在一切事上長到元首基督裏面。這長大是靠著基督復活的大能,藉著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過模成基督之死的生活(腓三10,一19下)。這樣的長大,使基督的身體得著團體的建造(弗四16)。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基督復活的內在意義。

二、在基督裏的信徒需要過怎樣的生活?

二、如何使基督的身體得著團體的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