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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人(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二冊第十三段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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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人(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二冊第十三段第1-6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九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神人與新人』,第二章為『神人與基督的身體』,第三章則為『神人與得勝者』,第四至第六章論到『神人與新耶路撒冷』(一、二、三)。

真理要點

一、神人的資格,就是由神所生,成為祂的眾子(約一12~13)。我們既是神的兒子,也是神人,就有神聖的生命(約三15)。神人不僅有神聖的生命,也有神聖的性情(彼後一4)。作為神人,我們也有屬人與神聖的兩種生命,如同一個生命,同過一個生活(羅十一17~19)。就是神聖的生命與我們人的生命調和。我們屬人的生命(舊人)已經被釘十字架,為著神聖的生命與復活的屬人生命(新人)同過生活(加二20上),是使神在肉體顯現為新人(弗二15)。這個團體的神人在長大,乃是為著建造基督生機的身體,好完成神永遠的經綸。

二、作神兒女的神人,乃是基督身體的肢體(羅十二5)。神人乃是基督身體的肢體,他們乃是身體的構成成分。作新人的神人,乃是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弗四12)。不僅是基督身體的肢體,也是建造身體的人。那作管家的神人(路十二42),為著基督身體的長大和成熟竭力奮鬥(西一28~29)。身體需要肢體,身體需要建造的人,身體也需要一些管家,以促進身體自己的長大和成熟。那作三一神無數繁增複製的神人,完成基督的身體,作祂的擴增(約三30)和豐滿(弗一23)。成為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團體的擴大和豐滿,作祂的彰顯(三19)。神人之於基督的身體,作為三一神的複製,他們要完成基督的身體,作祂的擴增和豐滿,為著祂永遠的彰顯。

三、神人從神生,勝過罪和世界(約壹三9,五4)。我們這些神人得著重生,不僅是為著得救,也是為著要得勝。我們蒙神命定,勝過一切反對和逼迫、艱難的環境、以及困難的處境(羅八36~39)。我們這些神人得救以後,不是命定走在平坦順利的大道上,而是走在崎嶇的道路上,這道路滿了難處、試煉、試誘、逼迫、攻擊和反對(約十五20上,徒十四22,林後十一26)。在眾召會中蒙主所召,作得勝者,勝過眾召會中的墮落。

生命經歷

一、神人成為得勝者的路,首先是愛基督並跟從祂(約二一15~17,19下)。作得勝者的神人也必須追求基督並贏得祂(腓三12~15)。更要憑基督復活的大能模成祂的死(10)。我們憑自己不可能模成基督的死,但我們有復活的基督活在我們裏面。我們該倚靠祂復活的大能,使我們可以在凡事上模成祂的死。許多時候,我領悟到我對妻子的態度沒有模成主的死。只要說了短短一句語氣不好的話,我就發現我沒有模成基督的死。我幾乎每天都為這樣的罪悔改。

二、不是說那些是珍珠的人只有珍珠的經歷,就是只有基督死與復活的經歷,而不需要那靈變化的經歷。也不是說,那些是寶石、有那靈變化經歷的人,不需要基督死與復活的經歷。我們需要看見,舊約的聖徒和新約的信徒乃是一體。他們是一體的經過基督的死與復活,然後往前經過那靈的變化。

三、我們墮落的人性被了結,並使我們那起初由神創造的人性得著救贖並恢復,基督就能使用我們作材料。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我們墮落的人性就得著了結,使那在祂的死裏所釋放的神聖生命能分賜到這蒙救贖的人性裏。然後在基督的復活裏,那靈把那釋放出來的神聖生命分賜到蒙救贖的人性裏,以重生我們,這就是新耶路撒冷的創造。

問題研討

一、請問作為一個神人的目標為何?

二、神人之於基督的身體有那四項特點?

三、試述一個神人的經歷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