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著基督身體之建造十大緊要的一(二)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三冊第七段第4-6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九五年十月三日至五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四章是『一位靈-一個應用』,第五章為『一個生命-一個元素,一個救恩-一條得救之路,與一種生活-一個基督的顯明』,第六章則是『一個見證-一個彰顯,一個身體-一個生機體,與一座城-一個終極完成』。
真理要點
一、聖靈乃是神的靈,是神聖三一的第三者。從永遠祂是神的靈,在基督成為肉體時祂是聖靈,但在基督復活之前祂還不是『那靈』。乃是在基督的復活裏,祂調和著基督的神性、人性、死及其功效、復活及其大能,而成為賜生命的靈,就是神聖的膏油作複合之靈(出三十22~31,林前十五45)。那靈將三一神在基督裏所是的一切,以及包羅萬有的基督所是的一切,並祂所完成、所得著、所達到的一切,應用到所有神所揀選的人身上,因此祂成了一個神聖的應用。父設計經綸,子來完成這經綸,那靈來將子所完成的應用在我們身上。那靈將神所揀選的人重生、聖別、更新、變化、模成,並將基督一切神聖的元素分賜到信徒全人裏面,直到他們的身體得贖,也就是改變形狀,同形於基督榮耀的身體。至終,這樣一位包羅萬有、複合、終極完成、賜生命的靈,就是終極完成的三一神作為新郎,和神所救贖、重生、變化並榮化的召會作為新婦。
二、在基督的身體裏,我們享受一個生命作一個元素,一個救恩作一條得救之路,以及一種生活作一個基督的顯明。今天,基督作我們的生命,是一個恩賜,使我們得救。但在國度時代,基督作為我們所享受的分,乃是一個賞賜。因此,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可分三個時代。在今世,基督作生命乃是恩賜;在來世,乃是賞賜;在新天新地的永世裏,祂將是供應。
三、由信徒所組成為基督身體的眾地方召會,乃是金燈臺(啟一11~12)。這些燈臺就是一個見證。所有的金燈臺在性質、形狀、和功用上都是相同的,作基督的一個彰顯。一個見證就是金燈臺,這乃是身體的見證,這身體就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生機體,並且要終極完成於一座城。
實行要點
一、生命是為著救恩,救恩產生一種生活,這生活乃是一個基督的顯明。我們是神人,有神人的生命,我們憑這生命,就能過得勝的生活。這一種生活是憑基督復活的大能,模成祂的死(腓三10)。這一個生活也是憑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活基督並顯大基督(腓一19~21)。最後,這一種生活是憑著在基督生命裏的長大,達到成熟,為著基督身體的建造。
二、基督的身體乃是三一神在祂行動中的生機體,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神性,同所有祂所救贖、重生並變化之人的人性的構成。我們蒙救贖,是為著得重生,並且被變化。基督的十字架把我們除掉,我們出去,基督進來。我們死,使祂得以活著。然後我們就變化成為新人,這新人所有的肢體都該是基督。
三、我們都需要看見這十大緊要之『一』的異象。每一個『一』都該是厲害的原則,指引、改正、調整、並規律我們,為著我們今天實行基督身體正當的一,並保守我們在主工作正確的軌道上,好使我們在我們主的審判臺前不至蒙羞,反得祂的賞賜,得以在國度裏有分於祂的君王職分和祭司職任。這十個『一』告訴我們,我們若不是走主的路以建造基督的身體,我們就沒有路。在新耶路撒冷裏,只有一條路,一條街道。這一條街道使我們與每一個人是一。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那靈如何成了一個神聖的應用。
二、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在今世、來世和永世,分別是什麼?
三、我們如何憑神人的生命過得勝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