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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中的神聖分賜(三)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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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中的神聖分賜(三)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至十二月十六日,講於德州歐文。

信息內容

第三十一章至三十四章說到『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帶進地方召會中肢體的功用』(一至四)篇。

真理要點

一、保羅在林前十二章一節說,『弟兄們,關於屬靈的恩賜,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在三節也說,『所以我要你們知道,在神的靈裏說話的,沒有人說,受咒詛的,耶穌!若不是在聖靈裏,也沒有人能說,主,耶穌!』使徒在這裏的思想是說,在二節不能出聲的偶像,使敬拜它們的人啞口無聲。但活神卻使敬拜祂的人,在祂的靈裏說話。這樣的說話與屬靈的恩賜有關。保羅在三節告訴我們,若不是在聖靈裏,沒有人能說,『主,耶穌!』這指明當我們以正確的靈說『主,耶穌!』時,我們就在靈裏。因此,呼求主耶穌乃是有分於、享受並經歷聖靈的路。

二、保羅在十二章十三節說,『因為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那靈是我們靈浸的範圍和元素,在這樣一位靈裏,我們眾人浸成了一個生機的實體,就是基督的身體。所以不論我們的種族、國籍、社會地位如何,我們眾人都該是這一個身體。基督是這身體的生命和構成成分,並且那靈是基督的實際。在那靈裏受浸,乃是進入那靈,消失在祂裏面。喝那靈,乃是把那靈接受進來,使我們全人被祂浸透。藉著這兩種手續,我們就與那靈調和。

三、保羅在林前十二章二十八節說,『神在召會中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申言者,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這裏的召會,乃指她宇宙和地方的兩面。我們從二十八節清楚看見,神將不同的恩賜設立在召會裏。事實上,身體的每一個肢體都是身體的恩賜。因此,你不該認為別人是恩賜,而你不是恩賜。身體上所有的肢體都是身體的恩賜,都是身體不可少的。

生命經歷

一、林前十二章的恩賜與我們的說話大有關係。每當我們說話,那靈就作工。我們也許認為,說話時盡功用的是我們,但事實上盡功用的是那靈。當我們說話時,那靈就盡功用,主就盡職事,神就運行。因此,我們的說話非常重要。如果我們不說話,那靈就不盡功用,主就不盡職事,神也不運行。那靈渴望盡功用,主要盡職事,神有意要運行。但這都在於我們運用我們的靈將主說出來,所以我們的說話乃是神得以運行的關鍵。

二、所有的恩賜,就是那靈所分給各個信徒的表顯,都是為著叫這身體得益處,被建造。信徒藉著受浸被引進與基督並三一神生機的聯結裏,使他們成為基督身體的活肢體。一面,基督已經把我們放到這一位靈裏,另一面,我們都得以喝這一位靈。因此,我們在那靈裏面,那靈也在我們裏面。結果,我們就被那靈泡透並浸透。這使我們完全彀資格在聚會中盡功用,為主說話,甚至把主說出來。

三、在主恢復裏的基督徒,需要學習一直說話。無論在那裏,在家裏,在上班途中,都需要說話。我們在基督裏說話,就能勝過仇敵,並且關了邪惡事物的門。我們都應當把握每個機會講說基督,藉此贖回光陰。但是我們不習慣不停的講說主。聖徒經常靜靜的坐在會所裏等聚會開始。他們不為主說話,也不講說主,卻閒談一些其他的事。我們需要說主,說聖經,說神的救恩,說各樣基督徒生活的事。我們基督徒應當是說話的人。

 問題研討

一、請就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一~三節說明享受並經歷聖靈的路。

二、請以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三節說明我們如何與那靈調和?

三、請說明基督徒如何操練贖回光陰並勝過仇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