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靈裏與主互住的生活(一)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三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至八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主日華語聚會中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生而活』,第二章為『與主同活』,第三章則是『與主互住』,第四章為『照著靈而行』。
真理要點
一、在聖經六十六卷書裏,約翰福音專講生命的事。約翰福音不重在外面的東西,乃是重在『生而活』,就是生了就要活。我們若已經重生了,重生之後就要活。在約翰三章,主耶穌對尼哥底母說,人必須重生,必須從水和靈生。主耶穌又說,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在約翰六章,主耶穌又說,『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57)。這說出今天這位復活的基督,不只賜我們生命,並且還要作我們的食物。因為祂是我們生命的糧(約六35),人生下來若是不喫,就活不了。
二、主耶穌在約翰十四章告訴門徒,不要因為祂去而受攪擾;反而應當喜樂,因為祂去了,就要再來。祂再來時,就進到門徒們裏面。但是主在他們裏面,能不能發展,乃在乎他們肯不肯住在主裏面。所以到了十五章,祂就說,『你們要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你們裏面』(4)。十四章裏是先『在』後『住』。二十節說,『到那日〔就是復活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到了二十三節,纔有『住』字。今天基督徒常常說到與主同在,很寶貴這個同在。但是我們看見,同在是初期的,先有在,後有住。先同在了,我們若愛祂,祂就住下來。
三、林前六章十七節說,『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我們不是在頭腦、心思、情感、意志裏,乃在我們的靈裏,與祂成為一靈。保羅說,『願主與你的靈同在。』(提後四22)。這是一句莫大的祝福。這話含示了兩個重點。第一,主必定是個靈。主若不是靈,祂怎能在我們的靈裏,又怎能與我們同在?第二,我們裏面也必定有靈。主乃是在我們的靈裏與我們同在。羅馬書八章十六節說,『那靈自己同我們的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裏面有兩個靈,一個是我們的靈,一個是那靈,就是主耶穌基督。
生命經歷
一、我們當怎樣憑祂而活?第一,從前只有我們的生命,但現在不再是自己,乃是主耶穌在我們裏面活著。第二,神不要我們憑原來的生命活著,神要我們憑第二個生命(就是神自己)活著。第三,這第二個生命,乃是在我們的靈裏,所以,我們就必須憑我們的靈活著。第四,我們說話行事都得學習,要省察我們是憑從前的生命活著,還是憑第二個生命活著,在大事小事上是憑自己說話行事,還是憑著靈說話行事。
二、與主同活,就是活出基督,基督在我們身上顯大。基督徒的生活乃是二靈成為一靈所活出來的生活。我們說話,行事,都是從這調和的靈裏出來。當我們照著靈而行,就把律法上的義都行出來了(羅八4)。作丈夫的,更愛妻子,作妻子的,更服從丈夫。因為乃是主從我們裏面活出來,作我們的服從,並作我們的愛。
三、我們所需要的,乃是這一位死而復活,成了賜生命之靈的包羅萬有之靈。神,救主,十字架一切殺死的功能,復活的大能都在其中。因此,我們一定要住在這靈裏。我們住在祂裏面,祂裏面甚麼成分都有。當我們住在祂裏面,祂就把我們的天然、肉體、私慾、愛好都消殺了。譬如,我們手上滿了毒菌,這裏有一瓶消毒水,我們把手放在消毒水裏『住』五分鐘,手就乾淨了。不是消毒的道能消毒,也不是甩甩手,毒菌就沒有了。只有一件事有用,就是我們的一舉一動,都要先在我們的靈裏住一住。我們在那兒『住』半分鐘,一切的毒就消殺了。
問題研討
一、約翰福音啟示我們重生之後,神渴望我們如何?
二、我們當怎樣憑祂而活?
三、我們在靈中生活的結果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