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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靈裏與主互住的生活(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三冊第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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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靈裏與主互住的生活(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三冊第二段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至八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主日華語聚會中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五章是『操練與主成為一靈』;第六章為『用靈禱讀主話』;第七章說到『憑主話接觸主』;第八章則是『同時尋求主與主的話』。

真理要點

一、聖經的中心和根本,就是我們這些蒙恩得救的人,與主成為一靈(林前六17)。這件事說明兩個事實,第一,主必定是靈,第二,我們必定有靈。神創造人時,就為人造了靈,撒迦利亞十二章一節說,『鋪張諸天,建立地基,造人裏面之靈的耶和華說…。』人裏面的靈是神創造的;並且人的靈乃是與天地並重的。我們從聖經,看見天是為著地,地是為著人,人裏面的中心就是靈,而人的靈乃是為著盛裝神的,人是一個器皿,為著讓神進來居住。這是聖經最中心的一件事。

二、基督徒最高的生活,就是活出這二靈成為一靈的生活(林前六17)。信徒裏面不只有個良心,也不只是有受造的靈;在受造的靈裏,還有神的靈,就是救贖主,那成為賜生命之靈的靈。信徒得救了,不只罪得赦免,寶血洗淨,得著救贖,重生;並且主這靈還進到信徒重生的靈裏,和信徒重生的靈調和成為一靈。這是最寶貴的一點。

三、主、話、靈三者乃是一。主是話,主也是靈;話是靈,靈又是主。約翰福音六章六十三節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主的話就是靈。以弗所書六章十七節說,『藉著各樣的禱告和祈求,接受救恩的頭盔,並那靈的劍,那靈就是神的話。』話是靈,靈又是話。根據約翰福音一章一節,『太初有話,…話就是神。』主就是話。二十章二十二節,主來了,向門徒吹了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主所吹的那口氣,就是聖靈,這證明主就是那個靈。此外,『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主就是那靈』(林後三17)。所以主、話、靈三者乃是一。這是為著使主能把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

實行要點

一、召會不是一班活在自己裏面的人組成的。惟有活在靈裏,才有召會。有靈,就有召會。我們要有靈,就要操練靈。我們必須學習操練靈,學習先把體擺開,把魂停下來,把心思、情感、意志都停下來,先停半分鐘,回到靈裏,和主有接觸。我們這一回到靈裏,就是在那裏操練靈,從靈裏發起,從靈裏開始生活行動。

二、我們讀經時的禱告,乃是把所讀的經節化作禱告。在禱告時,要忘掉一切,只有主自己和主的話。詩歌第二百九十首說到,『在早晨,在晚上,只有一世間。』這裏的『世間』不是指時間說的,乃是指世界說的。這就是說,當我們尋求主的時候,我們只有一個世界:『主阿,你就是我的世界,我尋求你。』我們這樣簡短的禱告,我們所讀並所領會的,就進到我們的靈裏。話一進到我們的靈裏,這話就是靈,這話也就是生命。

三、我們傳福音,主要的就是要打動人的良心。人的良心一動,靈就動了。真實的悔改,乃是出自於良心受感動。良心受感動,靈就動了。靈一動,人的心思就轉了。在希臘文裏,悔改的意思就是心思的轉變。一個人心思的轉變,是由於他靈裏受了感動。所以傳福音光講道理不行,我們需要聖靈的能力,來摸著人的良心,感動人的良心。只要人的良心一動,這個人的靈就動了。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聖經最中心的事和基督徒最高的生活。

二、試述主、話、靈三者乃是一,其目的為何?

三、請說明我們如何操練活在靈裏,使召會滿有實際。並說明如何正確傳揚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