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奇妙的所是(一)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三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三年七月二十二至二十四日,在美國加州聖荷西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基督是神又是人』;第二章是『基督是救贖主也是拯救主』;第三章是『基督是生命也是復活』。
真理要點
一、基督是神又是人,祂一切奇妙的所是都集中在這一點。我們所信的乃是獨一的真神。祂作了三件大事:第一,創造宇宙;第二,啟示聖經;第三,成為人,就是耶穌基督。神經過成為肉體,死而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今天祂既是神又是人,當祂來成為人時,祂並沒有把神性放棄,祂是人又是神,祂乃是神而人者。
二、按照聖經的啟示,基督是救贖主也是拯救主,這兩面的分別實在太大了。神按著自己的形像,照著自己的樣式造人,要被造的人彰顯祂。但人被破壞,就墮落成了罪人。神為將人贖回,就親自來成為人,作我們的救贖主。神根據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受死,和祂所流出的寶血,就能宣告赦免。赦免就是救贖的結果,罪案被解決,律法也被清除,神和人之間的間隔都被消除。人光有外面的贖罪仍然不彀,人裏面還有犯罪的生命和性情;因此,人還需要在生命上得拯救。因著人有這雙重的需要,主耶穌受死完成救贖之後,又從死裏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來作拯救主。羅馬五章十節告訴我們,當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這是救贖的一面。保羅又說,既已和好,就更要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拯救,這是拯救的一面。基督要在祂的生命裏拯救我們,祂就必須是靈,纔能進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所以保羅在羅馬書八章二節說,『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這就是基督來作我們的拯救主。
三、聖經告訴我們,生命就是神自己。約翰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永遠的生命就是神自己,神叫一切信祂的人得永遠的生命,意思就是,神要進到信祂的人裏面,作他們的生命。
生命經歷
一、在得救以前,我們不只沒有神性,連人性也是墮落的。但得救後,我們不僅有神性,也得著了最高的人性,使我們能過一種高超的生活。不是拘守甚麼外面的規條,乃是裏面多了一個成分,就是主耶穌基督超越的人性。因著祂的神性,我們就能活出神性一切的榮美;因著祂的人性,我們就能活出人性一切的美德。我們一呼求祂的名,接受祂作救主,祂就進到我們裏面,我們就和祂有生機的聯結。當我們向祂敞開,愛慕祂,願意和祂聯結為一,我們裏面就天天被祂充滿、被祂佔有。
二、神的救恩有『贖』,又有『救』。『贖』是寶血的功效,『救』是靈的能力。『贖』是一次永遠的事;然而『救』是天天的事,是一生的事。我們需要天天在日常生活裏,在一切大小事上蒙拯救。這位奇妙的基督如今已從死裏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進到我們裏面,藉著裏面的規律與供應,天天成為我們的拯救。只要我們隨時隨處轉向祂,支取祂那靈全備的供應,祂就使我們勝過罪與死的權勢,叫我們自由釋放的活在神面前,過著聖別且得勝的生活。
三、一個人信主以後,即使他沒有聽過神在他裏面作生命的道,也沒有人告訴他這樣的事,但是他的經歷告訴他,只要他一認罪、悔改、呼求主耶穌,心裏接受祂作救主,馬上就經歷到主耶穌活在他裏頭。今天我們活在地上人群中,常有許多難處、折磨、逼迫、和毀謗臨到我們身上,但我們能超脫這一切,不被這些捆綁、拘禁、壓倒,這就是復活。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神完成的三件大事。
二、請說明基督作為救贖主與拯救主的分別。
三、如何經歷基督是生命與基督是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