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基本啟示(一)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三冊
本書中的各章是採自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至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在德州歐文所釋放的信息,論到神話語中基本且基要的啟示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神的計劃』,第二章是『基督的救贖』,第三章是『那靈的應用』。
真理要點
一、聖經六十六卷書清楚的啟示出神的計畫,包含祂的喜悅、祂的定旨、祂神聖的經綸,以及祂的揀選人、豫定人並創造人。凡神所計畫的,都藉著基督的救贖完成了。為著完成救贖,基督採取了四大步驟-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升天。凡父所計畫和子所完成的一切,都由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應用在構成召會的信徒身上。而召會就是神的目標。國度是神在其中執行祂的定旨,完成祂的旨意,施行祂的公義,展現祂萬般的智慧,並在祂生命裏掌權的範圍或領域。新耶路撒冷是神在祂的經綸裏整個啟示的終結,是神歷世歷代建造工作的終極完成。
二、神的經綸,『經綸』一辭原文的意思是家庭律法,家庭管理,家庭行政。在提摩太前書一章四節,經綸這辭用來指安排、計畫、行政、管理。在舊約裏,法老的家需要家庭管理或安排,約瑟就被擺在一個地位上,顧到那個管理。他所作的,主要的是將豐富的糧食分配給飢餓的人(創四一33~41,54~57),這種分配就是分賜。在新約裏,保羅在以弗所書告訴我們,神指派他作管家,為此,神將責任、任務交給他,這責任、任務稱為管家的職分(三2)。『管家職分』在原文與『經綸』同字。『經綸』一辭主要是指計畫、行政、管理,將一個人的豐富分配給別人。
三、基督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哥林多前書這一節是聖經中最被人忽略的經節。十五章的主題是復活。基督這位末後的亞當,藉著死而復活,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許多基督徒認為基督是他們的救贖主,但很少人認為祂是賜生命的靈。然而我們的救贖主在復活裏乃是賜生命的靈。藉著死,祂救贖了我們。在復活裏,祂將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作生命。
生命經歷
一、每一個人都有神的形像,神的樣式,並有人的靈。福音臨到我們的時候,在我們的良心裏摸著我們。這良心乃是靈的一部分(參羅八16,九1)。藉著這樣一摸,我們的靈被點活了,我們就悔改了。我們敞開裏面的人悔改、相信、並接受主耶穌。祂進到我們裏面,我們便得救了。許多傳福音的人問說,『你願意敞開,並邀請耶穌進入你的心麼?』這話沒有錯,但為了得救後要經歷基督作我們的生命,我們就必須認識,祂如今是在我們的靈裏(提後四22)。
二、有些藥物有殺菌的元素,如果你想要憑自己殺菌,你會失敗。但如果你按處方服藥,藥裏有一種元素會替你殺菌。今天複合的靈乃是包羅萬有的藥劑。醫生會告訴你,最好的藥劑乃是既殺菌又滋養病人的藥劑。這可用來說明複合的靈,在複合的靈裏,有基督的死,就是殺死的能力,也有基督的復活,就是神聖生命滋養的源頭。這些殺死、滋養的元素都在這一位靈裏複合在一起。
三、神賜給我們兩大禮物-那靈與話。我們該一直藉著接觸那靈來接觸聖經。我們該用讀經來禱告,用禱告來讀經,然後我們就會享受三一神。我們的負擔不是要爭論或辯駁,乃是要向今天神的子民陳明基本的真理,使他們認識我們的神的確是三一神,不是為了給我們領會,乃是為了給我們享受。我們陳明真理,是要幫助聖徒認識我們的神是三一的,使我們能有分於祂,享受祂,並經歷祂。
問題研討
一、基督的救贖,有那四大步驟?
二、請簡述『經綸』一辭,原文之意。
三、我們陳明真理的目的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