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恢復的異象(一)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二冊
一九八四年二月間,超過三百五十位弟兄來自六大洲,聚集在加州安那翰,接受李常受弟兄為期二週的國際性長老訓練。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關於神,父、子、靈並神經綸的異象』,第二章為『關於救贖和神完全救恩的異象』。
真理要點
一、我們需要看見關於神、父、子、靈的要點,我們的異象是甚麼。神是三一的,祂是一,卻是三。祂是三,卻仍是一。祂是三一,這位三一神乃是父、子、靈(太二八19)。這三者同時存在,並互相內在。祂們是三,卻仍是一。祂們有分別,而祂們仍然是一。其次我們需要看見關於父的異象。父是源頭。我們需要看見,甚至父自己也是三一的,祂超越眾人,貫徹眾人,又在眾人之內。關於子─耶穌基督─的異象。嚴格說來,新約不是說,話成了人,乃是說,話成了肉體。照著新約的用法,肉體乃是墮落的人(羅三20)。祂成為肉體,僅僅有罪之肉體的樣式,沒有罪的性情。關於那靈,我們已經看見,祂在神的創造裏是神的靈。而在神與人的關係中,祂是耶和華的靈。在神新約經綸的引進上,祂是聖靈。而在耶穌的得榮裏,祂是那靈。在啟示錄裏,那靈成了七靈。
二、關於神經綸的異象,神的經綸是要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豫定並救贖的人裏面,作他們的生命、生命的供應和一切。以弗所書一章十節,三章九節,和提前一章四節所用『經綸』的希臘文oikonomia-奧依克諾米亞。是一個複合字,oikos(意思是家)和nomos(意思是律法)所構成。這字的根源,是指分送食物,所以神的經綸乃是將祂自己分配給我們,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
三、關於救贖和神完全救恩的異象,基督是一切受造之物的元首,與基督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有關。論到基督是神給我們的分,保羅在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說,基督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又說祂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我們的基督不僅是創造主,也是受造之物,因為祂是神,是創造主,又是人,是受造之物。基督若僅僅是人,不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一切受造之物的第一項,祂怎能為一切受造之物完成救贖?祂怎樣必須是人,為人完成救贖,也照樣必須是受造之物,為一切受造完成救贖。神的救恩是一件組合的事。這救恩由罪得赦免並洗淨、稱義、和好、救贖、重生、聖別、變化、改變形狀、模成與得榮所組成。要得著神完全救恩的異象,必須包含這一切的點。
生命經歷
一、在神的經綸裏,祂將自己分賜到祂的子民裏面,作他們的生命、生命的供應和一切。祂分賜自己,作他們的力量、能力、智慧、公義、聖別、愛、恩慈,甚至作他們的屬性和美德。這就是神的經綸。
二、保羅寫腓立比書一章時人在獄中,並且他指明眾聖徒的祈求和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終必叫他得救(腓一19)。這意思就是說,保羅還沒有得救,他乃是要藉著眾聖徒的祈求和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而得救。保羅的得救並非指著脫離火湖的審判,也不是從監獄得釋放,而是在監獄中活基督顯大基督。
三、我們需要想想必須從其中得救的一切事物,包括需要從神的定罪得救,需要從撒但的篡竊得救,需要從環境的攪擾得救。同也需要從神的刑罰、神的管教得救。需要使你的身體從罪與死得救,需要使你的魂從敗壞與死得救,也需要使你的靈從死得救。神的救恩是完全、包羅萬有的。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關於神、父、子、靈的要點,我們的異象是甚麼?
二、試說明何謂神的經綸。
三、神的救恩是組合的事,包含那些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