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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

1294-Book

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

一九八四年二月間,超過三百五十位弟兄來自六大洲,聚集在加州安那翰,接受李常受弟兄為期二週的國際性長老訓練。

信息內容

第四章是『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第五章為『需要被構成以及神經綸安排中神聖分賜的管治原則』,第六章『管治的原則-基督和召會』。

真理要點

一、職事主要是一種教訓。按聖經的用法,職事就是用一些東西來供應人,就如餐館裏的侍者用一道一道的菜來供應人。保羅在他著作的職事結束時,寫提摩太前書,給召會預防注射,以對抗這一切毒素。然而,在這封書信開頭的話裏,我們對保羅寫的方式可能不覺得很嚴重:『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提前一3)。我們若僅僅讀這短句,不會覺得不同教訓的嚴重性,實際上非常嚴重。教導不同的事,會把人殺死,拆毀神的建造,而廢除神的整個經綸。只有一種職事始終建造、造就、成全人,完全沒有拆毀。新約所稱義、提倡、高舉甚至榮耀的,只有那惟一的職事。

二、我們要實行異象,就需要被新約的職事所構成。新約的職事必須是我們的構成。只要你能教導與新約職事不同的事,這就指明你從來沒有被新約的職事所構成。加拉太二章給我們看見,彼得已經從新約職事的真理墜落了,因此保羅責備他。這是因為新約的職事沒有徹底的構成到彼得裏面,像構成到保羅裏面一樣。保羅接受了一種構成,因此他的全人都是為著新約的職事。

三、發展聖經真理的三個內在原則乃是:第一、三一神將祂自己分賜到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面。第二、基督和召會。第三、基督、那靈、生命和召會。聖經的內容乃是基督、那靈、生命和召會。

實行要點

一、我們該留意儆醒,我們不要僅僅正確的教訓,我們要的乃是教導神經綸的教訓。這樣的教訓稱為新約的職事。這新約的職事單單供應三一神,三一神經過了種種的過程,要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作生命和生命的供應,好產生基督的眾肢體,以形成基督的身體來彰顯三一神。這就是新約的經綸,只有一種職事建造人,絕不使人分裂-就是神經綸那惟一的職事。

二、我們發展真理,必須基于所看見的。我們所看見的真理是根基,是給我們站立的『肩頭』。發展真理,必須顧到經綸安排的分賜。經綸安排(dispensation)的意思是家庭安排,而分賜(dispensing)是將經過種種過程的三一神,當作生命和生命的供應傳輸、分配出去,成為我們屬靈、屬天和神聖的供應。

三、發展聖經真理的第一個原則,是一般的原則-三一神將祂自己分賜到所揀選的人裏面。第二個原則-基督和召會。要發展任何一個真理,都必須基于基督和召會。這應該是也必須是管治的原則。在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我們看見基督是神的形像,神照著祂自己的形像造人。新約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告訴我們,神的形像就是基督。在創世記二章九節,我們看見生命樹,生命樹也是指基督。亞當也是豫表基督是神一切造物之首。外面神的形像,裏面神的生命,以及一切造物之首,都是基督。倘若我們連著基督來發展這些項目,我們就在正路上。在亞當的妻子夏娃身上,我們看見召會(創二21~25)。聖經頭二章給我們看見基督同召會。第三個原則─基督、那靈、生命和召會。任何信息,或對聖經的任何發展,若沒有基督、那靈、生命和召會,就都是空殼,沒有內容。聖經的內容乃是基督、那靈、生命和召會。對真理的發展,至少必須陳明這四項中的一項。

 問題研討

一、我們該教導人甚麼教訓?

二、解釋聖經該受到甚麼管制的原則?

三、發展聖經真理的三個內在原則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