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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新約的經綸(一)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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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新約的經綸(一)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四年間講於德國斯圖嘎、美國數地所釋放之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引言』,第二章為『話的成為肉體與子在地上的生活』,第三章則是『子藉那靈在人性裏帶著神性的死』。

真理要點

一、神的經綸就是神的計畫,乃是一種安排,就是祂要將自己分配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弗一9~10,三9~11)。全本新約乃是一本分賜的書,它啟示父、子、靈如何具體化身在基督裏,終極完成於那靈,並在七靈裏得加強,得以分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面。

二、新約啟示的深處向我們揭示,三一神如何在子裏,同著父,憑著靈,成為肉體,來作一個人。祂在地上生活了三十三年半,但不是活人的生命。祂乃是在人的生命裏活神聖的生命。然後祂以七種身分在十字架上受死,了結宇宙中所有消極的事物,並釋放出神聖的生命來。然後祂埋葬了,並且復活了,成了賜生命的靈,將自己這是靈者吹進門徒裏面,成了門徒內在的生命和素質。這就是四福音裏所啟示的深處。

在使徒行傳到猶大書裏,這位是靈者一直與祂的召會同在。祂是那靈,就是子,同著父-三一神的終極表現,在我們裏面,使召會成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神的國,並成為神的殿,就是神的家。最終,由於召會的墮落,這靈已加強了七倍。因此,在啟示錄裏,這一位成了七靈,成為三一神在得勝召會裏的加強表現,今世終極完成於金燈臺,將來的永世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作為神經綸的終結,使祂能得著團體的彰顯,直到永遠。

三、約翰壹書一章七節告訴我們,神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那人耶穌的血,使祂有資格為我們這些人成功救贖。但祂救贖的功效必須由祂的神性來保證,並且已經由祂這神的兒子所保證,直到永遠。因此,祂的救贖是永遠的救贖(來九12),因為這救贖不僅是由那人耶穌的血,也是由神兒子耶穌的血所完成的。使徒保羅甚至稱這血為『神自己的血』(徒二十28)。這真是奇妙!

實行要點

一、從主復活那天起,祂不僅在門徒中間,也在他們裏面,為要訓練他們習慣祂無形的同在。主用四十天之久訓練他們,在門徒不察覺時,出其不意的向他們顯現。許多時候,我們不太覺得主耶穌與我們同在。然而,許多聖徒在違反主的意願去某地或作某事時,卻經歷主向他們顯現。兩個往以馬忤斯去的門徒,一察覺與他們同在的是耶穌,祂就從他們面前不見了。還有主在海邊向彼得和門徒顯現。許多時候祂向我們顯現,為要約束,光照我們,好保守我們在那引到生命的路上。

二、耶穌基督這三一神的具體化身,活一種聯合的生命,就是神聖生命與屬人生命聯合的生命,這就是召會生活的模型。子活著就是神的帳幕,神的殿(一14上,二21)。祂是神的居所。每一個基督徒的生活都必須如此。我們活著,必須是神的居所。我們的生活必須有一種情形,使人能看見神居住在我們的生活裏。我們的日常生活應當是神的帳幕。我們在學校或在辦公室上班的時候,應當讓人能看見神在我們的日常生活裏。

三、基督包羅萬有的死,已經複合在包羅萬有的靈裏(腓一19)。我們將包羅萬有的靈應用到自己身上,包羅萬有的死就是我們的。在這死裏,罪被定罪了,撒但被廢除了,世界受審判了,並且人連同罪的肉體也被釘死了。這是一個奧祕、超絕、奇妙、美妙、得勝的死。我們必須寶貝這死,因為它是我們一個大的基業,它是新約中一個大的遺贈,給我們享受。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新約啟示的深處。

二、試述基督的救贖如何是永遠的救贖。

三、請分享一則經歷,關於『經歷基督無形的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