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三部分與三一神的分賜(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五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八日及十五日,分別講於美國德州達拉斯及歐文華語福音聚會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人的三部分及其需要』,第二章為『三一神分賜給三部分的人』。
信息要點
一、神造人的第一項特點,是人有神的形像。創世記一章,神說,『我們要按著我們的形像,照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形像指裏面的所是,樣式指外面的形狀。神造人的第二項特點,是人有三部分。創世記二章七節上半說,『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塑造人。』接著,神『將生命之氣吹在他的鼻孔裏』,這生命之氣進到人裏面,成了人的靈。人的靈和身體結合在一起就『成了活的魂』(7下)。神造人的第三項特點,是人需要接受神作生命。神把人造好之後,將人擺在生命樹跟前,指明人需要接受神進到人裏面,作人的生命。
二、神是父,父的神聖名稱說出祂是源頭。父神有個計畫,有個永遠的目的。父神計畫後,子神就是耶穌基督,就來完成。羅馬書八章三節說,神『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基督受差遣,是為了要完成神的使命,就是成為肉體,並在十字架上,替我們解決罪,為我們成功救贖。子完成神的救贖後,神的靈就來了。神的靈把父所計畫,子所完成的,實施到我們這些信祂的人身上。這樣,父所計劃,子所完成的,經過那靈實施,都變作我們的經歷,也都成了我們的福分。
三、保羅寫羅馬八章,不是按著道理來講,乃是按著基督徒生命的經歷,描寫基督徒屬靈的生活。十節說,『基督若住在你們裏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神的兒子在我們裏面,我們的身體因罪是死的,可是我們的靈卻因義是生命。六節說,『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這一節說到不僅靈是生命,心思置於靈也是生命。十一節說,『然而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祂住在你們裏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六節說到心思,十節說到靈,十一節說到身體。先是靈是生命,再是心思是生命,末了身體也得了生命。
實行要點
一、人有靈、魂、體三部分,每一部分都各有其需要。今天在物質文明的國家,特別顧到體的需要,尤其是衣食住行。及至人這四大需要都滿足了,人還不滿意。還要聽聽音樂,尋求各種娛樂。娛樂不是為著人的體,乃是為著魂。魂滿足了,還有一個需要來了,就是靈。當初,神造人的時候,乃是按著祂的形像,照著祂的樣式造的,使人作祂的器皿盛裝祂。神還為人造了靈。人裏面的靈不僅使人能接觸神,更使人能把神接受到裏頭,作人的生命,如此人的靈就有了內容。如此,我們的人生纔有中心、內容、目標、根基。
二、三一神的目的是要把祂自己賜給人,這是神給人最大的福分。約翰福音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神的兒子不光上十字架,為我們的罪受死,神甚至把祂的兒子賜給我們。神的兒子就是神自己。我們信主耶穌,接受了神的兒子,就是得著神自己。神把祂賜給我們,就是祂要進到我們裏面。
三、神是靈。我們一信祂,呼求祂,神的靈就進到我們的靈裏,我們的靈就充實了,我們的靈就是生命。神的靈先進到我們的靈裏,再從靈擴展到我們的魂,魂裏也就有靈,有生命。若是我們的身體再和靈合作,靈就從魂往外擴展到體,也就是把生命賜給必死的身體,我們的身體就有生命。如此,三一神─父、子、靈,完完全全安家在我們這三部分的人裏。
問題研討
一、試述神造人的三項特點。
二、請簡述人的三部分及其需要為何?
三、三一神如何分賜生命給人的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