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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福音與帶領初信者(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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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福音與帶領初信者(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五年四月八日至五月三日,在臺北初期同工簡訓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如何帶領人過基督徒生活』,第二章為『如何傳福音』。第三章說到『學習正確的引用聖經』,第四章則是『幫助初信者有得救的確據』。

信息要點

一、我們應該向人傳福音,領得救的人過基督徒生活。首先領人禱告、讀經、聚會和傳福音。接著帶人與主交通,藉著禱告、讀經蒙光照,並且認罪,然後經歷主寶血的洗淨。有人受主的靈感動,將自己獻給主,那就是奉獻。最好是初信者自己對付罪之後,靈裏升起一個願望,向主有奉獻的禱告:『主阿,我實在愛你,我願意把我自己和我的一生都獻給你。』

二、奉獻之後就要照著靈而行。要幫助初信者說,『你既然奉獻了,與主成為一了,主就在你裏面帶領。你的一切生活行動,存心、意念、言語、態度,要緊緊照著那靈在你裏面給你的感覺而行。』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就是膏油。祂在我們裏頭一切的行動,叫作膏油的塗抹。這個塗抹在我們裏面,給我們教訓。關於這點要多多帶領人,並且是越多越好。讓人知道,膏油的塗抹就是主給我們一個感覺,叫我們能照這感覺而行動。

三、在傳福音的事上,首先,我們必須是個傳福音的人,有傳福音的靈。其次,我們必須禱告。開頭時不要專為甚麼人禱告,只要普通的禱告,求主加強傳福音的靈,使我們裏面福音的熱火焚燒。此外,對於『千萬人天天沉淪』(詩歌六六四首)要有迫切的感覺,特別對罪人有興趣,喜歡接觸人,到一個地步,一看見罪人就流淚,一看見人就愛。這樣,我們所撒出去的每一張單張就能感動人的心。在專特的階段,主會引導我們,在我們的親友、同學以及與我們接觸的人當中,給我們特別的負擔,要為某些人題名禱告。我們要研讀生命讀經,或屬靈書報,使我們對福音的內容有所認識。福音的第一項是神,第二項是人,第三項是罪。我們要懂得救贖,並懂得人要如何相信主。人悔改相信,結果就是赦罪,之後是稱義、與神和好。我們還得知道甚麼是洗罪,甚麼是釋放、不受捆綁,甚麼是重生。人經過這幾步,就是得救了,這些就是福音的內容。傳福音時,最重要的是如何使用聖經節,並且必須活用。讀了之後,要記住那些經節和要點,好能運用自如。我們要花時間操練這些功課,與人談福音時,需要那一項,那一節經節,立刻能用得上,我們必須熟練到這個地步。

生命經歷

一、與主交通就是與主接觸。我們在禱告、讀經時,與主接觸會帶來主的光照。主藉著祂的話,就是聖經,光照我們。另一面,主的靈也給我們感覺,向我們說話給我們光照。主光照我們給我們看見,我們對待父母、兒女、配偶、鄰舍、同事等,常常都是不對的。當我們裏頭覺得有甚麼罪,就要在主面前一一承認,這就是認罪,也叫作對付罪。

二、李弟兄剛得救時,裏頭就覺得要傳福音。那時沒有人帶領,他一個人熱心傳福音,並且下鄉傳福音。每主日他都只能徒步下鄉去,一天往返五、六十里路,晚上回家全人疲累。然而,他仍是繼續不斷的傳福音。並自己動手寫單張。傳福音的靈每個人都有,我們必須培植福音的靈,煽福音的火,並且煽得越大越好。

三、未得救的人犯罪並不難過。我們在得救前,撒謊也不覺得難過,罵了人以後,還誇口罵得很痛快。現在我們得救了,若再撒謊,就會覺得難過,這個難過也是得救的證明。然而,掛名的信徒生氣卻不難過,也不認罪。犯罪覺得難過,也是得救的一個憑據。

 問題研討

一、如何維持我們裏面膏油的塗抹?

二、試述福音的內容有那些?

三、請列舉得救的憑據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