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行政(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六年七月至一九九一年七月,對長老們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四章為『神的行政』,第五章說到『關於我們往前的交通』。
真理要點
一、神在這地上的行政,與召會的治理有密切的關聯。我們要研究這事,就必須回到舊約,來看神在人中間起初的行動。在創世記,自從亞當墮落以後,神就在這地上在祂所揀選的人中間有行動。直到出埃及記所記載,在摩西的時候,我們才看到神的行政。在出埃及十九章,耶和華在西乃山告訴以色列人,祂要他們作『祭司的國度』並『聖別的國民』。這就開始了神在這地上在祂百姓中間的行政。神在以色列人中間的行政乃是神治,是神憑著祂即時的說話加上祂常時、寫出來的話,藉著一些代理人所施行的管治,這些代理人就是那為神的神治效力的祭司和長老。祭司負責進到神面前領受神即時的說話,長老接受神聖的說話,治理神的百姓。
二、舊約所發生的事都是豫表新約的行政。在舊約裏律法可視為神百姓的成文憲法。在新約裏,乃是使徒的教訓頂替了律法。行傳二章四十二節說,『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裏』。在舊約裏,祭司是一班人,長老是另一班人。但在新約裏,這兩班人乃是一個。長老們是祭司,從神領受即時的話,也是治理者,把他們從主所領受的執行出來。長老們必須瞭解,眾召會在行政上是地方的,但不是絕對獨立的,因為眾地方召會仍是基督獨一的身體。關於這事,我們需要看啟示錄二至三章,給七個地方召會的七封書信。主向一個召會所說的話,就是那靈向眾召會所說的話。一面,眾召會的長老有權利和地位,獨立的治理眾召會;另一面,眾地方召會仍是基督獨一的身體,是個生機體。
三、我們實行訓練這件事,乃是跟隨使徒保羅的腳蹤。行傳十九章九至十節說到,他在推喇奴的講堂,傳講並施教,有兩年之久,結果叫一切住在亞西亞的人,都聽見主的話。行傳二十八章三十至三十一節清楚的告訴我們,保羅在羅馬租了一個地方來施教,宣揚神的國,並教導主耶穌基督的事。我們辦訓練,主要的是根據以上所引,使徒行傳兩段經文裏保羅的榜樣。我們有負擔用主的話,訓練一些尋求主的年輕聖徒。我們都需要靠著主的憐憫和恩典,藉著說一樣的話並保守主恢復的一,在使徒的教訓下往前。
生命經歷
一、在神的管治裏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就是神藉著大祭司胸牌上的烏陵、土明所說即時的話。大祭司的衣袍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以弗得上面的胸牌。胸牌上有十二塊寶石,刻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每逢發生成文的律法所不能決斷或解決的難處,大祭司就帶著胸牌進到神面前,仰望神,並讀胸牌上的字母。這就是領受神關於祂行政之即時啟示的路。
二、我們怎樣才能得著主即時的說話?我們必須進到主面前,停留在主的面光中,讀胸牌上所有的字母。胸牌上的石頭連同其上的字母指眾聖徒。我們要讀召會裏的人,就會得著一些指示,知道該如何行。
三、關於我們中間的作法,就如蒙頭、受浸或傳福音等,聖徒中間是怎樣行,就讓他們怎樣行。若是有姊妹們要蒙頭,就讓她們蒙頭;別人若不蒙頭,也給她們有自由。我們對召會生活裏一切在我們共同信仰之外的作法,都該有這樣的態度。我們該儘量避免不同的用語、口號或說法,盡力保守在主恢復裏的一。我們必須避免作任何事,傷害聖徒的自由或基督身體的一。
問題研討
一、神在以色列人中間的行政是什麼?
二、在新約裏,是什麼頂替了律法?
三、我們如何能得著主即時的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