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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會的事奉與復興的律(第一至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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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會的事奉與復興的律(第一至二篇)

本書含六篇李常受弟兄於台北所釋放的信息,第一篇講於台北召會事奉聚會,第二至六篇講於台北同工聚會;各篇原刊於1960年至1961年的『話語職事』,今略加潤飾,彙集為單行本。


信息內容

本書頭三篇講到召會的事奉,後三篇則論到召會復興的律。第一篇信息說到『召會事奉中該有的平衡與目標』。召會一面需有代表性的事奉,另一面也需有普遍性的交通和看顧,如此纔能平衡召會的光景。而在實行上,事奉要從中心普及到圓周,達到追求屬靈、加強聚會、看顧普遍,以及顯出功用等四個目標。第二篇說到『事奉主者新起頭的需要』。我們要有新起頭,就必須向主有新的奉獻和新的對付。我們需要更新,好有真實的事奉。


真理要點

一、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二十六節說,『弟兄們,這卻怎麼樣?每逢你們聚在一起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繙出來的話,凡事都當為建造。』這裏的『或有』,並不是到聚會中臨時有的。乃是在聚會之先,在聚會之外,早早就有了,等到我們在聚會中,聖靈的運行臨到我們,我們就能盡功用。

二、在雅歌這卷書裏,關乎追求主,至少有四個特點:第一,多個起頭,多個經過,多個終結。因這緣故,在雅歌這卷書裏,同樣的話有時會重複題起兩三次。譬如,八章四節說,『耶路撒冷的眾女子阿,我鄭重的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愛的,等她自己情願。』類似這樣的話一共說了三次(二7,三5),而且每一次都是當這個追求的人,經過一段過程,有了終結之後說的。第二,追求的起點有兩面:一面是因著主的吸引,另一面是因著自己的飢渴。第三,每段追求從主的同在來說,都能達到豐滿的境地。譬如,這個追求主的人在第一段,就達到一個地步,與主一同坐席(一12)。第四,每段達到的豐滿都有一個結束。因著有這個終結,纔叫我們再有一個新的追求。


生命經歷

一、我們自己必須先從屬靈追求有所得著,有所學習,有所準備,然後來到聚會中,叫聚會能豐富、新鮮、剛強、活潑,這樣纔能托住初信的信徒,也能吸引更多弟兄姊妹來聚會。

二、我們必須清楚認識,在我們追求、跟隨主的過程中,很自然的常會在達到滿足之後,又覺得虛空、不滿足,覺得失去主的同在。這個虛空、不滿足的感覺,就是一個信號,告訴我們應該再有新的起頭。

三、要有新起頭,我們就必須向主有新的奉獻和新的對付。然而,一次過一次在深度上是有分別的。從前都是外面的、粗淺的,現在越過越深,越過越細。到一個地步,甚至連我們身上屬靈的東西都要對付。就如亞伯拉罕,最後連神的恩典為他所成全的以撒,都得奉獻。不僅他憑肉體所生的以實瑪利要趕出去,連他憑神恩典的應許所得著的以撒,都得獻在壇上。這纔是深而且真的奉獻。

四、我們事奉主的人不該作一種僅僅維持局面、敷衍了事的工作;不該一直叫人聽道,聽的時候點頭受感動,但回家後一點不起作用。我們也必須認識,即使我們身上沒有別的問題,陳舊總是個問題。因此,我們必須重新起來,再有新的奉獻和對付。惟有如此,我們的工作纔會新鮮,我們所服事的召會,纔會再經歷一段主新鮮的同在。


問題研討

一、在雅歌中,關乎追求主,有那四個特點?

二、如何在事奉中有新起頭,脫離形式的事奉,而產生真實的事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