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召會的異象、豫表與實行(第一至四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八年十一月至一九五九年一月,在台北召會事奉聚會所釋放的信息集成。當時李弟兄於每週一及週三晚間,向台北召會在事奉上有責任的弟兄姊妹,交通建造與事奉的關係,並如何在事奉中有實行的建造。
信息內容
本系列信息說到我們該如何被建造,以及如何建造召會。如何被建造,重在我們自己該怎樣被建造;如何建造召會,重在我們在建造召會上該怎樣服事。第一篇信息首先論到召會建造之『異象的必須』。第二篇說到『建造與祝福』。在我們的事奉中,一被建造,祝福就來到。第三及第四篇,則接續闡述『建造與破碎』的關係。
真理要點
一、主給我們的異象,乃是要我們在神的生命裏,在靈裏,被建造成為一個身體,就是祂的召會。我們不能單獨的發熱心,傳福音救罪人;不能單獨的愛主,為主活著;也不能單獨的追求屬靈,過聖潔、得勝的生活。我們必須在基督的生命裏同被建造,成為一個身體,作基督團體的器皿;我們必須在神的靈裏同被建造,成為神屬靈的殿,作神的居所。
二、我們一旦被建造,就甚麼都有了,有愛心,有能力,也有神的同在。一處召會沒有會講道的弟兄並不要緊;要帶下神的祝福,不在於會講道,乃在於同被建造。以弗所書二章二十二節說,『你們也在祂裏面同被建造,成為神在靈裏的居所。』我們若同被建造,神就來居住。有神來居住,我們就甚麼都不缺。
三、神今天所要的,就是一班接受祂破碎,有廣大的心,不自居地位,而被祂建造的人。在聖徒中間要自居地位,轄制別人,那是最羞恥不過的事。我們應該有建造的異象,渴望和弟兄姊妹一致。凡不傷害主榮耀的,不影響主見證的,不論弟兄姊妹有甚麼主張,我們不僅接受,並且聽從。在召會裏沒有所謂掌權、轄制的問題;完全是受破碎、被建造的問題。
生命經歷
一、我們應該愛主,為主活著,有徹底的奉獻,但即使這樣,我們靈裏還是不滿足,還是沒有安息;因為神也不滿足,不安息。惟有我們在靈裏,在生命裏,和清心愛主的人同被建造,成為神屬靈的殿,一同配搭成為基督的身體,我們纔感覺滿足,得著安息。這也就是說,神在這裏也滿足了,安息了。
二、若是我們只跟我們所看重的人一同禱告,我們的禱告不一定能蒙神垂聽。然而,常常我們和那些看為軟弱的聖徒禱告,求甚麼,主都垂聽。我們若求召會復興,召會定規復興。我們若為傳福音禱告,福音定規有能力,有人得救。如果我們是被建造的,不管人體面不體面,我們對他們都會一視同仁。無論如何,我們無法單獨,乃要和任何弟兄姊妹都能一同禱告。
三、人想要一直保留自己的大,末了就是最小的人。一直和人爭是爭非,爭見解主張,不會有神的同在。因為想要完整、堅持己見,會破壞建造,毀掉合一的靈。然而,我們若一直願意接受別人的主張,樂意和人建造在一起,就會有主的同在。
四、若有幾位弟兄有不妥當的題議,而我們能為著保守和諧,放棄自己的看法,在不妨害神的見證,不叫神的名受虧損的原則下,保守合一,簡單的聽命,照著弟兄們所說的作;到了時候,主會給他們看見,他們的主張是不對的。聖靈自會改他們,並且聖靈的改是和諧的改。這時,這幾位弟兄會完全信任我們;我們怎麼說,他們都肯接受,眾人就建造在一起了。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主給我們有關建造的異象。
二、一個受過破碎的人,在他身上會有怎樣的表現?
三、我們除了愛主、為主活著、有徹底的奉獻,還需要甚麼才會有滿足、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