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告的意義與目的(第三至四篇)
本書收錄四篇李常受弟兄所釋放關於禱告的信息。各篇原刊於一九五七年的『話語職事』,今略加潤飾,彙集為單行本。
信息內容
第三篇給我們看見,禱告的目的乃是與神同工。第四篇從約翰福音論到與主接觸的祕訣。
真理要點
一、在以賽亞書六十二章六至七節,神說,『耶路撒冷阿,我在你城牆上設立了守望者;…。題醒耶和華的,你們不要歇息,也不要讓祂歇息,直等祂建立耶路撒冷,使耶路撒冷在地上成為可讚美的。』神要使耶路撒冷成為可讚美的,就先在其上設立守望者,要他們晝夜不停的為這事題醒耶和華。在此我們看見一個原則:若是沒有人禱告,神就不能作工;神要作工,需要人禱告,與祂同工合作。
二、但以理書九章二節下半至四節說,『…論耶路撒冷荒涼的年數,七十年為滿。我便禁食,披麻蒙灰,面向主神尋求,禱告、懇求。我向耶和華我的神禱告、認罪…。』但以理從神的話,得知神對耶路撒冷的旨意,就根據神的話為這事禱告。他會禱告,因為他懂得親近神,接觸神,吸取神,也讓神發表祂自己。但以理的分量不重在會說豫言,乃重在會禱告。他的禱告接觸神並發表神,所以他的禱告是與神同工的。
三、約翰福音裏有許多例子,給我們看見與主接觸的祕訣。第一,二章主變水為酒的事給我們看見,和主接觸時,我們不能支配主,主權必須完全在祂手中。第二,要交出罪惡。在四章所記撒瑪利亞婦人與主接觸的事中,主向她題起丈夫的問題,就是點出她罪惡的問題。第三,在六章,主教導喫餅得飽的群眾,不要注意物質的事過於屬靈的事。第四,十一章所記之事給我們看見,人的意見阻擋主的大能;人到了盡頭,主就來起頭。第五,十三章所記主為門徒洗腳的事指出,我們親近主時,要讓主隨祂的意思在我們身上作事。第六,二十一章所記主向門徒顯現的事,給我們看見,當我們為著生活餬口而流落世界,在最軟弱而完全忘記親近主的時候,主還是來親近我們。
生命經歷
一、神在地上的工作,完全是根據人的禱告,藉著人的禱告來開路。人禱告多少,神就作多少;人禱告得多廣,神就作得多廣;人禱告得多深、多厲害,神也就作得多深、多厲害。然而,這不是人隨隨便便到神面前禱告,就能得著的。乃是人必須先摸著神,吸取神,並且讓神從他裏面發表出來,人的禱告纔能帶下神的工作。
二、我們的光景,凡沒有經過我們禱告的,神都不來改變。比方,我們這個人滿了血氣、肉體,但若不經過我們的禱告,神就不作甚麼。乃是等到有一天,在我們親近神,與神交通,吸取神的時候,神摸著我們,或者在環境中帶領,將我們的血氣和肉體顯明出來。因此我們就向神歎息、禱告,說,『神阿,我是這樣有血氣,有肉體。』當我們這樣禱告,就是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有了開頭。從那時起,神要對付我們的血氣和肉體,也要拯救我們脫離這些。
三、我們必須看見,在接觸主的時候,主不大喜歡我們題起物質的事,因為這些事,無論是喫甚麼或穿甚麼,主都知道。我們接觸祂,應該注意屬靈的事、生命的事,就是要先尋求祂的國和祂的義。我們若注意這些事,其他物質的東西,主都要加給我們。
問題研討
一、試從以賽亞書六十二章六至七節和但以理書九章二節下半至四節說明,我們如何與神同工。
二、約翰福音的事例給我們看見,與主接觸的祕訣有那些?
三、神如何對付我們的血氣和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