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救恩的目的(第七至九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六二年四月及七月,在美國北加州所釋放的華語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七篇信息說到『為著召會生活,經歷基督是神又是人』;這樣對基督的認識和經歷會帶來同心合意,產生召會的實際。第八篇論到『基督徒生活的三要事─追求認識主,與主交通,傳揚福音』。第九篇進一步說到我們需要『同心合意傳揚福音』,使召會興旺且滿了活力。
真理要點
一、馬太福音二十二章四十二節,主耶穌問『論到基督,你們怎麼看?』這問中之問啟示出人生最中心的問題。人若不認識基督,若不能解答基督這個問題,就缺少了人生的中心。神就是基督,是那位創造宇宙萬有的真神。宇宙中那個真人、標準的人也是基督。祂是真神,又是真人;神的一切都在祂裏面,人的一切也都在祂身上。祂是大衛的子孫,是人;祂又是大衛的主,是神。祂表面看是人,實在是神,因為祂是神與人的調和。祂就是神的出現、神的彰顯。
二、基督徒的立志乃是對神恩典的響應。而基督徒有幾件大事一定要立志,第一是追求主,以追求認識基督為至寶。第二是與主交通,早起親近主,天天讀經禱告。第三要立志傳福音。我們得救以後,都是主這棵葡萄樹上的枝子,所以應當生命長大,到一個地步可以結出果子。神的兒女都該生出屬靈的孩子。我們要立志傳福音,每年至少帶一個人歸主。
三、保羅在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七節說,『只要你們行事為人配得過基督的福音,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可以聽見關於你們的事,就是你們在一個靈裏站立得住,同魂與福音的信仰一齊努力。』這是召會在推廣福音上該有的蒙恩光景。當我們的時間和力量都用在傳福音,召會一定同心。
生命經歷
一、人的一生就如同船在海中。一艘大帆船,當中總有一根高高的桅杆;那根桅杆不光是用來懸掛船帆,更是使全船鎮定的中心。人生的桅杆就是基督。人有了這位基督,人生就有一個鎮定的中心。我們基督徒的基礎、靠山、安慰,不在於別的事物,乃在於基督。我們就是將各種問題都研究盡了,若不彀認識主,裏面也必然漂泊無定。主纔是我們人生的中心。
二、我們每早晨有一、二十分鐘,或者半小時讀經禱告,靈裏就能飽得主的供應。與主交通,能經歷主有時光照,有時責備,有時安慰,有時鼓勵。無論如何,總叫我們裏面得著主。人得著主,裏面就像喫飽一樣。最好不僅早晨這樣,中午或下午還要找時間安靜在主面前,與主交通,晚間睡前也是如此。主是我們的真飲食,也是真空氣;我們若喫祂,喝祂,呼吸祂,接受祂光的照耀,靈就會剛強。
三、有傳福音的心願之後,頭一件事是禱告、認罪,求主赦免我們不結果子。第二件事是列出親友、同學、同事、鄰舍、熟人的名單。列出後,與弟兄姊妹一同交通,隨主的引導,或者去找他們,或者寫信給他們,或者邀他們來家裏喫飯,聽弟兄姊妹分享、作見證。第三,要到主面前,為這件事把自己再奉獻給主。第四,傳福音必須倚靠召會。我們一定要有召會生活,與弟兄姊妹彼此相愛,配搭事奉;這是我們的見證。
問題研討
一、人生最中心的問題為何?
二、基督徒生活中有那三件事需要立志實行,使我們得蒙恩典?
三、在傳福音的事上具體實行的路有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