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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的禱告與活在靈中(第三至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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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的禱告與活在靈中(第三至四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九年十月,在台北與香港所釋放的信息集成;各篇原刊於一九八○年的『話語職事』,今略加潤飾,彙集為單行本。


信息內容

第三篇告訴我們,神造我們是作盛裝祂的器皿,然而墮落把我們的地位從接受神挪到為神作。這成了人基本的難處,使人接受聖經的字句,卻拒絕靈作生命。為此,我們要操練活在靈中,照著靈生活行動,召會的見證纔有充實的內容。第四篇進一步指出,今天各地召會最迫切的需要,就是更多的禱告,使我們實際的活在靈中,住在靈裏,住在主裏面。


真理要點

一、神造人,外面有體殼是樣式,裏面有魂是形像,還有一個靈為要接受祂。當人的靈接受了神,神就要充滿人的魂,並且從人的魂裏,把祂自己完全表現出來。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七節說,『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這節聖經給我們看見,神和人兩個生命聯成一個;人的生命被接到神裏面,神的生命活在人裏面,並從人裏面活出來。人所活出來的,在今天是召會,在將來是新耶路撒冷。這就是全本聖經的精華。

二、主的恢復是一地一會,然而,在這個立場上,必須有內容,就是活在靈中,也就是活出基督。若不是這樣,我們的見證仍是空洞,主還是沒有路。我們光喊活出基督,還是道理;摸不著靈,就沒有經歷。主今天就是那靈;祂是三而一的神,經過種種過程,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靈中。我們要留意在其中和祂交通,活出祂來,這是一切的一切。

三、今天在召會中的事奉,全數在於靈。我們若看見這個,自然肯花工夫禱告、禱讀、呼求主名。已過我們屬靈的追求,主要是讀聖經,研讀屬靈書報,研究各種作法,卻少肯花工夫禱告。乃是這個不禱告害了我們;現在我們寧可加強追求在靈裏與主是一。我們要在大小事上,在一切事上,實實在在經歷與主是一靈。


生命經歷

一、我們要一直操練一件事,若不在靈裏說話,就不說話;若不在靈裏思想,就不思想;若不在靈裏表示態度,就不表示。我們得救的人,雖然許多時候比世人好,但也只是活在魂裏,不是活在靈裏。我們最容易犯的錯,就是單顧聖經關乎靈的記載,關乎靈的道理、說法。從今起,除了睡覺之外,我們要時時操練活在靈中,照著靈生活行動。

二、不住的禱告就是操練靈。我們一不禱告,就不在靈裏;一停止禱告,就好像關掉電燈開關一樣。以弗所書六章十八節說:『時時在靈裏禱告,』那就是打開開關。只有禱告纔能維繫我們活在靈中。

三、我們中間不需要法官,只需要活在靈裏的人。我們若是在靈裏,就不會一直注意別人的好壞。別人不好或許是事實,但我們一直說,就表示我們太在天然裏,不在靈裏。我們若在靈裏,就不會說消極話,反而會流露生命,供應生命。

四、我們中間需要的就是禱告;然而不要再一味為別人代禱,為各地召會代禱,要為自己禱告;最需要禱告的就是我們自己。為自己禱告,意思就是把自己禱告到靈裏,使我們與主聯為一靈,完全留在靈裏。


問題研討

一、全本聖經的精華為何?

二、召會見證的內容如何纔能充實而不空洞?

三、維繫我們活在靈中的路為何?為自己禱告的意思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