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人靈裏神聖的靈,為著建造召會作基督的身體(第一至三章)
李常受文集1970年第二冊
『李常受文集-1970年第二冊』包含李弟兄於1970年七月至十月所釋放的各種信息及交通記錄。本段係當年七月二十八至八月八日,在美國加州洛杉磯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解開聖經中關於三一神的純正啟示,論及三一神的三者雖有分別卻不分開,神聖三一的三者都是神,乃是一位神。第二章說到經歷基督作那進入祂身體並澆灌在身體上之包羅萬有的靈。啟示基督這位成為肉體的神,成了賜生命的靈,祂降下將祂的身體浸在那靈裏。第三章揭示聖經中包羅萬有之靈的全貌。詳述那靈是在復活那日來臨、那靈裏面的充滿與那靈外面的浸,以及有分於聖靈裏的浸正常的路。
真理要點
一、神聖三一的三者都是神。彼得前書一章二節開始於:『照著父神的先見被揀選』,『父神』意指父是神。希伯來書一章八節說,『論到子卻說,「神阿,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國的權杖是正直的權杖。」』這指明子也是神。使徒行傳五章三至四節說,『…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騙聖靈,…你不是欺騙人,乃是欺騙神了。』欺騙聖靈就是欺騙神,這證明聖靈也是神。因此,父是神,子是神,靈也是神。以賽亞書四十四章六節又說,『…耶和華如此說…除我以外再沒有神。』在六節耶和華說到自己時用單數的『我』,因此,三一神的三者都是神,但三者乃是一位神。
二、升天的基督得著榮耀為冠冕,被立為王、為主,成為得著所有權柄和能力的元首,降在所有信徒身上。五旬節那天,祂降在猶太信徒身上(徒二1~4);在哥尼流家裏,祂降在外邦信徒身上(徒十44~46)。藉這兩次澆灌,主完成了獨一、完整的浸,將身體浸在聖靈裏,將所有信徒放進祂自己這能力的靈裏面。如今在身體裏有賜生命的靈、生命的靈,在身體上有能力的靈,藉此主將自己與身體調和。祂在我們裏面是生命的靈,在我們身上是能力的靈,藉此整個身體就與基督調和。
三、在主復活那日晚上,主耶穌來到門徒這裏,向他們吹入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約二十22)。這乃是將那靈作為生命分授到門徒裏面,不是在那靈裏的浸。等到五旬節那天,聖靈來了,不是像氣,乃像一陣暴風颳過,門徒都在聖靈裏受了浸(徒二1~4)。這是在兩個不同場合下兩次分開的經歷。那靈的這兩面,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三節都有題到,那裏說到在靈裏受浸與喝那靈。喝那靈而在裏面被那靈充滿,乃是將那靈接受到我們裏面;但在那靈裏受浸,則是進入那靈裏。
生命經歷
一、我們要接受神,必須呼求主耶穌的名。不僅如此,要經歷基督美妙的人性,祂的釘十字架,祂復活的大能和生命,以及祂的升天,連同登寶座、為主身分、能力、權柄,必須呼求主名。我們一呼求,祂就在我們裏面運行;當我們隨從祂,跟隨祂的運行,就會同時經歷祂的內住與澆灌。
二、我們必須得著聖經的全貌,好看見那神聖者,就是神自己,已完成所有必須的事,來成就祂的定旨。祂彀資格,祂也得著裝備和地位,可以將祂自己連同救贖、勝過死的復活、超越的升天、以及我們所需的一切,分授到我們裏面。我們在重生的靈裏與祂是一(林前六17),藉此祂就將祂自己與我們調和,使我們成為活的召會,就是祂團體的身體。
問題研討
一、聖經何處證明父是神、子是神、靈是神,卻仍 是一位神?
二、『那靈裏面的充滿』與『那靈外面的浸』有何分別?
三、如何經歷是靈之基督的內住與澆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