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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會所1174期家訊

身體的生活與事奉

主的心願是要祂所有的信徒合一;主的喜悅是要得着一個身體彰顯並事奉祂。身體一面是作基督的彰顯,一面是對基督團體的事奉。就彰顯一面來說,重在生命,而生命就需要有一種生活。我們需要清楚看見,不僅我們的事奉是身體的,連我們的生活也該是身體的。但按照我們實際的情形,我們並不習慣過身體的生活。這件事在於我們的認識有多少。嚴格的說,照新約聖經的啟示看,一個真正摸着神心坎,作神眼中得勝者的,乃是活在身體裏,過身體生活的人。他不是個人屬靈,也不是個人得勝,而是清楚的領會他是身體裏的一個肢體。

沒有一個肢體可以脫開身體而生活。但是,我們幾乎都過着反常的生活。我們認為只要自己不愛世界,不貪戀罪惡,就很可以交待了。但事實上這還不彀,最要緊的是我們有沒有活在身體裏。我們的愛主、屬靈、成聖、得勝,是在我們自己裏面,還是在身體裏面?若是在我們自己裏面,那並沒有多少價值。只不過從人這面來說,屬靈總比不屬靈好,不犯罪總比犯罪好。但從神永遠經綸的眼光來看,若不在身體裏,屬靈和不屬靈,犯罪和不犯罪都沒有多少價值。神不是要得着一羣屬靈、不犯罪的人,乃是要得着一個身體。只有在身體裏,在神看來纔有永遠的價值。

身體的生活就是在頭之下與眾肢體共同生活。(西一18。)我們過身體的生活,首先,要在頭之下,以頭為生命、為主體、為中心。(弗四15~16。)許多人要聖潔,要屬靈,要得勝,都是他自己的主張,他沒有在基督這頭之下,他的頭就是他自己,這就叫他不能有身體的生活。我們若要有身體的生活,無論想甚麼,作甚麼,都要受基督這頭的支配,並以祂為全人的中心。其次,要與眾肢體配搭活出彰顯頭的生活。(羅十二5。)我們要學習在身體裏過生活,一直服在頭之下,且顧到身體的感覺,與眾肢體共同生活。我們不是以自己的屬靈、聖別、得勝為中心,那會叫自己顯得獨特、超羣,而要求、定罪別人;我們也不是遵守一些規條,使自己和別人相同;我們乃是活在靈中,生機的且配搭的顯出基督。

為着身體的生活,我們還需要認識身體中的權柄。在一個身體中,一定是有權柄的。就像我們人的身體,是很有等次的。同樣的,神把我們每個肢體都俱各安置在基督的身體上,(林前十二18,)並且把我們調和在一起。(林前十二24。)每個肢體都有自己那出於神所安排的定位,並且各有各的等次。這是我們需要認同的事實。這樣我們就不曾高估自己,輕看別人,也不會有埋怨或委屈的感覺。所有的肢體都接受身體中的權柄。

身體中的權柄,首要的就是元首的權柄,貫通全身體。(弗五23~24。)還有,就是代表的權柄,但這並不是第二個權柄,因為代表的權柄是通行元首的權柄,而不是元首之外的權柄。在地方召會中有長老,(提前五17上,)在工作中有帶頭的同工,(林前三10上,)這都是代表的權柄,在身體裏通行元首的權柄。所以在基督的身體中,也是有權柄的等次的。一面眾肢體直接順服元首,(弗五24上,)一面也同時順服元首的代表。(來十三17。)當你覺得你是直接順服元首的時候,你必須顧到身體。你若說你是順服元首的權柄,卻不顧到身體,這是不可能的。兩者我們都必須顧到。我們順服基督,也要順服召會,這纔是正當的順服。所以我們的生活該是順服的生活;順服元首,也順服身體。若只順服元首,而不順服身體,這個順服是有毛病的。若誰都不管身體,只認為自己是直接順服元首,這會給身體帶來分裂。我們惟有一面順服元首,一面又順服身體,纔能叫元首喜悅,叫身體蒙保守。

接着,我們要說到那靈與身體的權柄。林後三章十七節說,主就是那靈。可見,那靈就是基督,也就是元首的化身。祂如今是生活運行在眾肢體裏面。(羅八11,13。)所以,我們若要過身體的生活,就必須順從那靈,照着那靈而行。否則,我們就不是活在身體裏。一個活在身體裏的人,必定是順從那靈的人;因為順從那靈,就是接受元首在身體中的權柄。

我們既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就需要對身體有感覺。首先,這感覺乃是以頭的感覺為感覺。腓立比一章八節保羅說,『我在基督耶穌的心腸裏,…切切的想念你們眾人。』這就是說保羅是以基督的心腸為他自己的心腸來顧到召會。這也就是說他是以基督的感覺為自己的感覺,來對待基督的身體。基督的感覺成了他對身體的感覺。我們都該像保羅一樣,以頭的感覺為感覺;這對我們過身體的生活,是極其需要的。再者,我們不僅要以頭的感覺為感覺,還要以顧到身體為原則。保羅在林前十二章二十五節下至二十六節也說,『總要肢體彼此同樣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歡樂。』我們要能有身體的生活,就必須這樣顧到同作肢體的,滿有對身體的感覺。

我們作肢體的,若在凡事上都能有頭的感覺,又能顧到身體,我們的心思、意念、言語、行動,就都能以身體為是。否定自己,認同身體。這樣,我們也就與身體毫無間隔,更不會脫節,我們所過的生活就完全是身體的生活,主也就能得着祂身體的彰顯了。

身體的生活,是為着彰顯基督。身體的事奉,是為着服事基督。在原文裏,職事和事奉乃同類字;可說職事就是事奉,事奉就是職事。同時,事奉也包括工作。我們基督徒的生活乃是團體的,身體的,絕不是個人的,因為我們都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是不能單獨的。一個肢體若與身體分開,就枯竭了,就與身體脫節了,身體一切的豐富就與他無分無關了。所以,我們所有的生活都必須是在身體裏,並且進一步,連我們的事奉、工作、行動也必須是在身體裏。

在身體裏事奉、工作、行動,意思就是不單獨。無論你為主作甚麼,傳福音也罷,餧養小羊也罷,去排聚會成全人也罷,或者在區聚會申言也罷,你必須記得,你不是一個人作,乃是在身體裏作。你去作,就是基督去作,也就是基督的身體去作。這樣的看見非常激勵我們,也叫我們十分受警惕。我們要謹慎自己的言行,因為我們是身體上的肢體。這樣的感覺非常寶貴。我們必須瞭解,我們作基督徒完全是羣的事。我們要追求屬靈,必須是在身體裏。我們要事奉主,也絕不能與身體脫節,一脫節就完了。

主所要身體的事奉,乃是新約祭司的事奉。彼得在彼前二章五節和九節告訴我們,我們乃是活石,被建造為神的殿,成為聖別、君尊的祭司體系。這建造起來的祭司體系,是個個有分,且配搭事奉,一同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祂奇妙之光者的美德。這就是身體傳福音,以獻上屬靈的祭物。按照彼得的話,我們新約的祭司在神手中要被變化成活石,好被建造成為一個體系。

我們是這樣在身體裏生活、事奉,並且帶領別人在身體裏生活、事奉,使每一個人都能和我們一樣,盡肢體的功能,並活在身體裏;結果,我們能作的,他們也能作。我們眾人個個盡功用,並且配搭事奉;是個個的,也是身體的。惟有這樣,神纔能完成祂的旨意。這是我們事奉的定理,也是神的定律。

【摘自「主所渴望的合一與同心並祂所喜悅的身體生活與事奉」第三、四篇】

◆代禱與報告事項

一、為多得青年,本會所急需恢復週週出外訪人。6/3(主日)19:20各區集合禱告後,一同出外訪人。6/24(主日)有「福音收割聚會」。

二、本週例會正常。6/5(週二)19:30有分區禱告聚會,會後出外看望;看望對象:新受浸聖徒、未參加主日或小排之聖徒、福音朋友。

三、6/9(週六)16:00~20:00於信基五樓有「北醫學長姊回娘家暨畢業生聚會」,備有愛筵。請弟兄姊妹前來扶持並為此代禱。

四、6/9(週六)19:30於劉立信弟兄家有「青少年聚會」,地址:敦化南路2段81巷65弄11號2樓,電話:2704-7513,點心愛筵服事:延吉區。

五、臺灣福音書房徵求「第四十四梯次中文新書加晨興聖言基本訂戶」,新書及晨興聖言皆以六折優惠(加計5% 稅金),供應給訂戶。十一本新書原價1,585元,訂戶特惠價1,000元;九本晨興聖言原價620元,原優惠價390,為鼓勵聖徒訂購,僅收200元,超出部分,皆屬贈送;特惠價合計1,200元。請弟兄姊妹踴躍加入,並於5/27(主日)前向各區負責弟兄報名並繳費。

六、請為病痛者代禱:【敦南區】徐鴻福弟兄(中風)。【光復區】潘陳仁慈(跌傷),王俞淑玉(身體衰弱)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