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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會所1178期家訊

在召會裏正確的同心合意

嚴格的說,真正的一不是屬於召會的,乃是屬於身體的,真正的一乃是身體自己生機的一。在以弗所四章四節,保羅告訴我們要保守那靈的一之後,他並沒有說,「一個召會和一位靈…;」他乃是說,『一個身體和一位靈…。』召會可以是複數,如在不同地方的眾召會,但身體絕不可以是複數。無論是就着地方或宇宙來看,身體都是一個。相對而言,召會就着宇宙說是一個,就着地方說有許多。

在身體裏我們需要一;在召會裏並在眾召會之間我們需要同心合意。同心合意是為着我們的實行;一主要的是為着實際,為着事實。在約翰十七章,主耶穌為這樣的事實禱告;在五旬節那日,藉着將祂自己,作為終極完成的那靈澆灌下來,祂就完成了祂的禱告。那是一的實際。在完成一的實際之後,就需要有一的實行。當一得以實行時,這一就成為同心合意。

如果我們只有一作為實際,而沒有現時、實行的同心合意,我們所有的一就是客觀而抽象的,對我們並不真實。如果我們要應用藉着那靈的澆灌而完成的一,我們就必須實行同心合意。我們中間若沒有同心合意,我們怎能說有一?在禱告聚會裏我們如果各人禱告各人的,在彼此之間沒有同心合意,我們怎能說我們是在實行一?只要我們中間存在着不同,就沒有一的應用。我們必須讓同心合意吞滅一切的不同;然後一纔會出現。

在召會裏實行正確的同心合意就是應用一。雖然一和同心合意似乎是同義辭,二者之間卻是有不同的。主沒有教導我們有關一的事。在約翰十七章,祂為一禱告;但在馬太十八章,祂引導我們實行同心合意。在馬太十八章十九節,主說到兩個人在地上和諧一致的在一起禱告。那是祂在引導、訓練、指引我們和諧一致的禱告。要試驗我們是否在實行一,可以查看我們在禱告聚會中是否同心合意。當某些人禱告時,我們可能搖頭表示不悅;當另一些人禱告時,我們可能點頭表示同意。這種搖頭或點頭是一個很強的證明,我們不是在實行一,因為我們沒有同心合意。

對別人的禱告說「阿們」,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所教導的。在林前十四章十六節保羅說,我們禱告的方式需要使人能說『阿們』。如果沒有阿們表明我們的同心合意,我們就不該期望我們的禱告蒙垂聽。在地上只要有兩人同心合意的禱告,他們的禱告必得答應。同心合意乃是一的實行和應用,而一乃是我們實行同心合意的基礎。這是很有意義的。

在召會聚會中,可能有不同種族和膚色的人。我們的同心合意絕不可基於不同種族和膚色。我們實行同心合意,乃是基於我們有共同生命的事實。我們在種族或膚色上或有不同,但我們來在一起禱告時,我們必須忘記不同的種族和膚色。我們的一的確是有基礎的;因此,我們能實行同心合意。

不僅如此,我們若沒有同樣的認識,同樣的意向,同樣的目的,和同樣的目標,我們就不可能在一起同心合意的禱告。這樣的禱告是沒有基礎的。我們每一個人若有我們自己的意見,自己的意向,自己的目標,我們就沒有基礎讓我們可以同心合意的禱告。但是當我們這些蒙拯救,愛主,並且認真為着主定旨的人來在一起,我們就必然有基礎可以同心合意的禱告。

在約翰十七章,主耶穌為着祂信徒的一禱告。那個一只是在祂的渴望裏。五十多天以後,在五旬節那日,主所渴望的得了完成。在主渴望裏的一成了實際上的一。這一稱為『那靈的一』。(弗四3。)那靈在這裏乃是終極完成的靈,包羅萬有的靈,作整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我們得救的人承受了這一件我們的基業。我們承受這一,享受這一,並且應用這一。應用這一就是保守這一,保守這一就是實行同心合意。

要保守一、應用一、使用一、享受一、花費一,我們就需要實行同心合意。然而我們不僅應當在我們所在地的聖徒中間實行同心合意,我們更必須普遍的在眾召會之間實行同心合意。已過在我們中間有人推動地方召會絕對自治的教訓。這種教訓主要的是基於蘭格(G. H. Lang)所着「神的眾召會」一書。這種教訓鼓勵、甚至推動眾召會之間的不同。說眾召會是不同的,這是很嚴重的。我們不贊成眾召會之間的劃一。但我們是為着一。

劃一和一不是相同的事。在家庭裏能有八十多歲的祖父母,五十多歲的父母親,還有四歲到十八歲的孩子。他們的年齡都不同,成熟的程度也不同。在這樣的家庭裏,不可能使每一個人的年齡劃一。然而,這個家庭裏的人雖然絕不可能同年齡,但他們仍然能成為一。照樣,我們在召會裏不實行劃一,因為在神這個大家庭裏,兒女之間的成熟有許多不同的程度。要消除成熟的不同程度是完全錯誤。也是不可能的。然而,這並不是說我們不需要一。在召會生活的實行上,正如在家庭生活中,我們需要一;但在生命長大的程度上,我們不可能劃一。

當我們實行正確的同心合意時,我們必須認識作為基督獨一身體之召會的屬性。召會有自己的屬性,而召會所有的屬性都有一。一成了召會的屬性。這是因為召會的因素都是一,召會的元素都是一,召會的憑藉都是一,召會的目標也是一。按照以弗所四章四至六節,有一個身體、一位靈、一主、一神、一信、一浸、並一望。這是召會的七個屬性。召會的每一個屬性都是一,一乃是召會屬性的顯着特徵。因此當我們說到或摸到召會時,我們必須認識召會完全是一的事。這使我們沒有理由可以不是一。

在召會裏正確的同心合意乃是實行身體真正的一。(太十八19,徒一14。)在馬太十八章十九節,就是在約翰十七章主為着這一禱告之前,祂訓練祂的門徒實行同心合意。同心合意就是實行一。主在約翰十七章禱告後四十多天,一百二十位門徒實行主在馬太十八章的指引,在一起同心合意的禱告。(徒一14。)

當我們實行同心合意時,我們必須學習在一個靈裏,同有一個魂。(腓一27。)我們的身體可能坐在同一個房間,但我們在靈裏若不是一,我們在魂裏就必定不會是一。要實行同心合意,我們必須學習轉向我們的靈,然後帶着靈進到我們的魂裏,使我們能同心合意。

要實行同心合意,我們必須在一樣的心思和一樣的意見裏,彼此和諧。(林前一10。)在一樣的心思裏彼此和諧,乃是在我們的魂裏有實行上的一。當我們心思中的思想藉着我們的話語發表出來時,就成了我們的意見。當這些意見留在我們的心思中,就只是我們的思想。當我們不同的思想發表成為意見時,就可能造成問題。

哥林多的信徒沒有在一樣的心思裏彼此和諧;因此,他們在肉體裏說不同的話。有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有人說,『我是屬亞波羅的,』或說,『我是屬磯法的。『(林前一12。)他們中間那些自以為是屬靈的說,『我是屬基督的。』這也是發表意見。這種不同的說話,在哥林多人中間造成了分裂。

行傳二章聖靈的澆灌乃是藉着一百二十人之間的同心合意所帶進來的。(徒一14,二1~4。)沒有同心合意,聖靈的澆灌就會遲延。因此,我們需要看見,在眾聖徒和眾召會之間的同心合意是非常重要的。

摘自「今日主恢復中內在的難處及其合乎聖經的救治」第二章

◆代禱與報告事項

一、7/14~25(週六起)每早晨630 於信基三樓有「夏季訓練『小申言者書結晶讀經』之禱、研、背、講」-被真理構成絕佳的路。7/21222829(週六、主日)1500B2 有「東區眾會所夏季現場訓練」。請弟兄姊妹彼此邀約踴躍參加,並7/1(主日)前向各區負責弟兄報名並繳費。

二、7/1(主日)福音行動,1920各區集合禱告後,一同出外訪人。

三、本週例會正常。7/3(週二)1930有分區禱告聚會,會後出外看望。

四、7/7(週六)1930於林肇全弟兄家有「青少年聚會」,地址:敦化南路210384樓,電話:2704-7761;點心愛筵服事:忠駝區。

五、王以琳姊妹自七月一日起至本會所服事,電話:0911-026-553,辦公室電話:2757-5762

六、請為病痛者代禱:【敦南區】徐鴻福弟兄(中風)。【光復區】潘陳仁慈(跌傷),王俞淑玉(身體衰弱)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