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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集

我們願使公眾知曉,臺北市召會乃是一班在主恢復中的基督徒。我們絕對持守「共同的信仰」(提多一章4節「共信之道」原意),乃是最正統的基督徒。我們接受了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主和救主;現今祂活在我們裡面是我們的生命,祂也是我們的一切。我們愛祂、事奉祂,也盡力引領別人對祂有活的認識。我們聚集在一起,僅僅是一班蒙血洗淨、得了重生,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我們並無任何宗教背景,我們只求為基督的身體作合一的見證。我們歡迎所有的真信徒,他們是我們在基督裡的弟兄和姊妹,我們尋求與他們有交通。我們衷心渴望主在地上的見證能夠擴展,大得加強,使祂的新婦得以豫備好,迎接祂早日回來。求主在這些日子,尊榮並表白祂自己在地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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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信仰

壹、我們相信全本聖經是神完整的啟示,字字都是聖靈所啟示的。 貳、我們相信神是獨一的三一神。從亙古到永遠,父、子、靈同等,是一,同時共存,互相內在。 參、我們相信神的兒子,就是神自己,成為肉體,由童女馬利亞所生,成為人,名叫耶穌,來作我們的救贖主和救主。 肆、我們相信耶穌既是完整的神,也是完全的人,曾在地上生活三十三年半,使人識認父神。 伍、我們相信耶穌是神用聖靈所膏的基督,為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祂的死滿足神公義、聖別、榮耀的要求,為我們成功法理的救贖,並釋放祂神聖的生命。 陸、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埋葬三日以後,就從死裏復活;並在復活裏成為賜生命的靈,作我們生命,生命的供應和一切。 柒、我們相信基督復活後升到天上,被神立為萬有的主。 捌、我們相信基督升天以後,將神的靈澆灌下來,把祂所揀選的肢體浸入一個身體裏;神的靈,就是基督的靈,在地上運行,叫罪人知罪,重生神所揀選的人,使信徒得著神的生命,有分神的性情,並且神的靈住在神的眾肢體裏,使他們經歷神生機的拯救,在生命長大、成熟,在生命、性情和彰顯上成為神;並建造基督的身體,讓祂得著完滿的彰顯。 玖、我們相信在這世代的末了,基督要回來提接祂的眾肢體,審判世界,得著全地,並建立祂永遠的國。 拾、我們相信得勝的信徒,要在千年國度裏與基督一同作王掌權;並且所有在基督裏的信徒,都將有分於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裏的福分,直到永遠。

關於『主的恢復』

我們在地方召會中乃是為著神的恢復,為了使人正確領會我們的見證,我們需要對「恢復」下一基本的定義:

  1. 「恢復」一詞的意思是某物失而復得,或某事遭受了破壞後得著復興,回復到最初正常的光景。說神在恢復某些事,意思就是這些是在教會的已過年代中被遺失了,變質了,敗壞了,如今神來神來使這些是回到原來的狀態或的光景中。
  2. 歷代以來召會已經墮落了,所以需要照著神原初的心意得著恢復。說到召會,支配我們異象的,不該是現今的情形,也不該是傳統的作法,而該是神原出的心意,以及他話語所啟示那不變的標準。我們認為新約聖經所啟示的教會不僅僅是歷史上的前例,也是今日召會實行的典範。
  3. 神的恢復並非開始於二十世紀。雖然開始恢復的日期很難確定,但將其定為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時期則最為適宜。自宗教改革以來,神得恢復歷經好幾個階段,經過在波西米亞(Bohemia)由辛生鐸夫(Zinzendorf)所領導召會生活的部分恢復,以致普立茅斯弟兄們(Plymouth Brethren),揭開許多寶貴的聖經真理,接著推展至真實經歷內住的生命,一直達到現今的階段:建立真正的地方召會,作為基督身體的彰顯。
  4. 今天在主的恢復裡,他在做兩件事:一面他恢復基督的豐富,就是享受基督做我們的生命和一切;另一方面他也恢復召會生活的實行。這兩件事是並行的,因實際的召會生活乃是享受基督豐富的結果。我們今在主的恢復裡都能見證,基督有追測不盡的豐富,他是包羅萬有的一位,來做我們的享受。不僅如此,我們也見證主給我們負擔,召著神純正話語的啟示來實行召會生活。

關於我們

我們的立場:我們持定聖經,但不是按著任何傳統的解說,而是遵照神純正的話語。我們持定基督,祂是活石、基石、身體的頭,也是召會的生命和實際。我們持定基督身體的真合一。我們不是結黨,不是宗派,不是無宗派,也不是在宗派之間。 我們在各地站住所有信徒合一的立場;凡是在基督裡蒙寶血救贖,由聖靈重生的信徒,我們都承認他們是當地召會中的眾肢體。我們的使命:傳揚恩典與國度的福音,使罪人得救。 供應生命,使信徒在基督裡長大。在各地建立召會,使信徒在地方上實際的成為基督團體的彰顯。依據聖經釋放神活潑的話語,使信徒得著滋養而長大成熟。建造基督的身體,預備新婦,迎接新郎基督的再來。我們的盼望:我們盼望一切神所命定得永生的人都相信主耶穌。我們盼望一切重生的基督徒都追求生命的長大,而不僅僅追求知識的加增。我們盼望一切尋求主的基督徒都看見召會的異象,進入當地實際的召會生活。我們盼望主得著一班餘留的得勝者,好預備祂的新婦。我們盼望生命長大,催促主的回來,並有分於有福的被提和將來的國度。

『召會』與『教會』有何不同?

『召會』一辭與『教會』在聖經中的希臘原文係同字-ekklesia。ek就是『出來』,kaleo是蒙召的引伸辭;因此這辭的意思乃是『蒙召出來的會眾』,最好譯為『召會』。

『教會』這辭起初的使用,乃當初西教士到中國來時,認為他們是來傳教,所以稱信徒的聚集為教會,亦即宗教的聚會。其對應的英文是『church』,有的字典說是禮拜堂,是基督徒聚集的地方;亦有的說,基督徒是一個團體,名為church。主後一八二八年,弟兄們(Brethren)在英國被興起,領頭的達祕弟兄清楚看見這個啟示,在他的聖經譯本裏,不用church而改用assembly,用以指基督徒的聚集。到了二十世紀,在中國,陸續有基督徒使用『召會』一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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