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天(6/4) 『為國度福音的傳揚禱告』
國度的福音,就是啓示錄六章一至二節裏第一印的白馬所表徵的,要在這世代結束以前,就是大災難以前,傳遍全地,對萬民作見證。我們必須騎在白馬上,擴展福音。
參讀經文:
啓六 2 『我就觀看,看哪,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拿着弓,並有冠冕賜給他,他便出去,勝了又要勝。』
參讀信息:
第一印是白馬與騎馬者,表徵福音廣傳。(啟六 1~2。)啟示錄六章二節說,『我 就觀看,看哪,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拿著弓,並有冠冕賜給他,他便出去,勝了又要 勝。』弓帶著箭是為了打仗的。但這裡只有弓,沒有箭,指明箭已經射出,除滅仇敵;也 指明基督那為著構成和平之福音的爭戰已經結束,並且已經得勝。
啟示錄六章二節所說,『出去,勝了,』表徵福音已經與基督一同前去,勝過了各樣的抵擋和攻擊。當我在一九四九年離開中國大陸時,那裡只有不到四百萬的基督徒。共產黨接管以後,他們盡力的反對、限制、並逼迫任何想要作基督徒的人。儘管有這樣的反對,今天在中國大陸至少有五千萬基督徒。這給我們看見,已過四十多年,福音在那裡所得的勝利。歷代以來,福音一直與基督這位得勝者一同繼續往前。
按照聖經所言,我們必須傳福音,使罪人得救。我們都必須結果子。雖然我們可能承認這是合乎聖經的,但我們可能沒有結任何果子。這意思是說,我們沒有騎在白馬上。我們若傳福音,我們的關切乃在於神的國。我們今天在地上的關切是什麼?我們應當是那些勞苦使人得救,為著神的國建造基督身體的人。我們大多數的人必須作事維持生活。但我們都能為著主的權益分別一些時間給主。不信的人總是能為著娛樂和消遣分出時間來。但我們信徒有神作我們的娛樂和消遣。我們沒有借口不傳福音。我們必須騎在白馬上,擴展福音。(聖經中四個『七』的預言,第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