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天(6/10)為看見超越之基督的異象禱告
超越的基督,就是神行動的中心與普及,向但以理顯現為一個人,供他珍賞,叫他得着安慰、鼓勵、盼望和堅定。
參讀經文:
但 十5~6 『舉目觀看,見有一人身穿細麻衣,腰束烏法精金帶。祂身體如水蒼玉,面貌如閃電,眼目如火把,手和腳如閃耀發亮的銅,說話的聲音如大眾的聲音。』
參讀信息:
人生滿了難處與糾纏,活着就是要遭遇難處和麻煩。不僅婚姻生活、家庭生活是這樣,連召會生活也不例外。按人的辦法,協商是解決問題或脫開糾纏的方法。夫妻之間可能嘗試這樣解決難處。但這不是神的路。神的路乃是把基督供應你,並且藉着十字架了結你。每當家庭生活或召會生活有難處時,天然的人立刻就想協商,以談判解決難處。因着主的憐憫,我能見證,每當我面臨這試誘時,我裏面深處就感覺不需要談判或協商。我惟一的需要乃是到十字架那裏被了結,然後基督就帶着供應來解決每一個難處。這是神解決召會生活中一切難處的路。
我們該專注於基督,祂是我們惟一的愛好與選擇。不僅如此,我們需要對十字架有正確的領會,知道十字架的目的是要了結我們一切的所是。我們需要接受這個十字架,並享受基督;這是召會中所有難處的惟一解答。(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第五篇。)
所以在(啟示錄二至三章)這裏讓我們學習一件事,不管召會處在怎樣的情形中,每個召會有問題發生的時候,人如果在神面前是忠心的,就要尋找出自己該怎麼辦。主給我們看見那個解決的方法。主說,祂就是道路,祂就是真理,祂也是生命。(約十四6。)所以不管在那封書信中,在任何情形之下,主並不叫我們注意情形多糟,乃是叫我們看見祂自己是誰。啟示是恢復看見。對於主的認識,是由啟示一下就看見的。我們一看見,所有失敗就都被焚燒了。你要在神面前看見召會的困難是非常急促的。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喊救。但是主說,認識祂的人才有救。(教會的正統,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