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天(6/22) 按着我們對神旨意的認識禱告
我們在神面前必須先是對的人,與神是一。然後我們纔能有神作我們的信心,並且能按着我們對神旨意的認識禱告,以完成祂的經綸。
參讀經文:
可十一24 『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已經得着了,就必得着。』
參讀信息:
第一個神人在〔馬可十一章二十至二十四節〕的教導,是按照神所要成就的旨意,以完成祂的經綸。沒有多少人看見,主關於禱告的教訓,是與神的經綸有關,而神的經綸,是藉着祂忠信的子民遵行祂的旨意纔得以完成。…祂是惟一在神面前絕對是對的人。要有這樣的禱告,我們這個人必須是對的,是遵行神旨意的。這是神的旨意,但不是在小事上,諸如我們該搬到那裏,乃是在祂大的旨意上,爲着完成神的經綸。…我們應當是實行神旨意,以完成神經綸的人。…我們必須完成的神真實的旨意,乃是顧到產生並建造神的生機體,就是基督的身體,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神人的生活,一六七頁。)
禱告者能在神裏面有信心,毫不疑惑,並且信他所求的已經得着了,就必得着。(可十一 24。)禱告者現在與神是一,與神聯結。他與神一直調和,所以神成了他的信心。這就是按照主在馬可十一章二十二節的話,在神裏面有信心的意思。禱告者完全與神是一,神也成了他的信心。
如果我們求主,要得着一些滿足我們願望的東西,我們就不會得着甚麼。這是因爲我們的禱告不是按照神的旨意,以完成神的經綸;我們也不是一個對的人。第一,我們必須是對的人,完全與神是一。在我被日本人監禁的三十天之中,有一天晚上,我抬起頭仰望說,『主阿,你知道我爲甚麼在這裏。』那時主耶穌似乎就在我面前。我有充分的把握對主說,『主阿,我是爲你的緣故被監禁的。』我們在神面前必須先是對的人,與神是一。然後我們纔能有神作我們的信心,並且能按着我們對神旨意的認識禱告,以完成祂的經綸。(神人的生活,一六九至一七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