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人的歷史乃是召會的豫表(林前十6,11)。聖經包含兩種歷史,以色列的歷史和召會的歷史。以色列人的歷史是豫表,召會的歷史是豫表的應驗。在神行政的安排裏,神揀選了亞伯拉罕的後裔,就是以色列人,使他們成為祂的子民。作神選民的以色列人,乃是召會最大、集體的豫表,在其中我們能看見召會蒙神揀選並救贖,享受基督與那靈作生命的供應,建造神的居所,承受基督作她的分,墮落且被擄,卻得恢復,並等候基督的來臨。
神在宇宙中有行政,神在召會裏也有行政(啟四2,徒十四23)。神要把祂在宇宙中的行政通到召會裏來。神百姓中間的神聖行政乃是神治,就是按著神的所是由神自己直接治理、管理。在舊約以色列人中間,神管理他的百姓,一面是照著神寫在律法上常時的說話,以及神藉著大祭司的胸牌,用烏陵和土明所啟示即時的說話。另一面是藉著一些代理人,就是那為神的神治效力的祭司和長老。在新約的召會裏,神治理我們,是有聖經在外面作根據,並且有聖靈在裏面作依據。長老們隨著聖靈議事,不是專制,也非民主,乃是神治。
申命記十七章十四至二十節說到以色列人中間正確的王,乃是受神的話教導、管制、規律並支配的。今天在召會中,原則也該一樣。長老們要治理召會,就必須被神的話構成。結果,他們就在神的管理和支配之下。他們的決斷自然會有神在其中,長老們就代表神治理召會的事務。這種治理乃是神治。
神藉著摩西所說的話描述了在神行政之下召會生活的各面。首先,神在施行祂的行政時,要求以色列人在耶路撒冷這獨一的地方,就是祂所揀選的敬拜中心敬拜祂(十二1~12)。神揀選獨一敬拜的地方,目的是要保守神百姓的一。
同時,神也顧到一切有分於作祂彰顯之人的需要(申十二19)。用新約的說法,這就是說,基督顧到祂身體的每一個肢體。在召會生活中,我們應當愛主耶穌,愛祂的身體,也顧到一切肢體的需要。
還有,神的子民若給窮人,神就要在他們一切所行的並他們手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他們(申十五10)。我們今天給窮人的時候該高興,知道神必賜福與我們。對付瑪門與奉獻財物,都與在復活裏神在眾召會中的行政有關。我們若認識復活的生命和復活的大能,就會勝過金錢和財物。我們所有的都會為著神在眾召會中的行政所使用。
申命記二十五章十三至十六節記載了關於不同法碼和量器的典章。就屬靈的應用說,在某件事上定罪別人,卻在同樣的事上稱義自己,指明我們有不同的法碼與量器。在召會中,應當只用一種尺度衡量每個人。倘若我們只有一種尺度,我們就會像神一樣的公平、公義、公正,也會在召會中持守一和同心合意。
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葡萄園裏,可能豫表在召會中不可教導不同的事(申二二9)。召會乃是神的葡萄園,在這葡萄園裏,只該種一樣的種子,傳講一樣的教訓。使徒們在各處,在各召會中,教導眾聖徒同樣的事。我們也必須在全地各國的各召會中,教導同樣的事。
我們惟有憑信,纔能在神的行政之下過召會生活。神要祂的子民不憑自我的努力,而是憑信,作祂所要求的一切。神的經綸乃是在信仰裏,信仰是神完成祂經綸惟一的路。召會是『信仰之家』,乃是由所有藉著信基督耶穌而成為神兒子的人所組成。所有在基督裏的信徒一同構成這宇宙的家庭,就是神的大家庭-一個相信神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