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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與耶利米哀歌結晶讀經(八)耶利米書中神的經綸同祂的分賜

耶利米書十七章七至八節說,『信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信靠的,那人有福了。他必像樹栽於水旁,沿河邊扎根,炎熱來到並不懼怕,葉子仍必青翠,在乾旱之年毫無罣慮,而且結果不止』。這兩節經文可用兩種不同的方式領會-照著天然的理解,或照著神的經綸。這兩節不是說到信靠神以接受物質的祝福這樣膚淺的事;事實上,這兩節乃是指神藉著祂的分賜完成祂的經綸。這裏的啟示乃是揭示,按照神的經綸,信靠神的人像樹栽於水旁;這表徵神乃是活水的泉源(二13上)。樹在水旁,藉著吸取水的一切豐富到它裏面而生長;這是神分賜的一幅圖畫。這裏的思想與哥林多前書三章六節的相同,那裏保羅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澆灌是為著樹的吸取,而吸取就是接受神的分賜。樹憑著神作供應者和供應而生長。供應就是這位供應之神的豐富,分賜到我們這些植物裏面,使我們長成神的度量。至終,植物與神,神與植物,二者乃是一,有同樣的元素、素質、構成和樣子。

耶利米書十七章十九至二十七節說到持守神的安息日;持守神安息日的路,就是享受祂、安息於祂、並滿足於祂這活水的泉源(二13)。在論到神居所的建造這一長段的記載之後,出埃及三十一章十二至十七節重申守安息日的誡命。按照歌羅西書二章十六至十七節和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八至三十節,基督是安息日之安息的實際。倘若我們只知道如何為主作工,而不曉得如何與祂一同安息,我們就違背了神聖的原則。人受造首先不是為了作工,乃是以神為滿足,並與神一同安息。對神而言,是作工而安息;對人而言,是安息而作工。我們對神有完滿的享受以後,就能與祂同工,這乃是一個神聖的原則。

我們這些神的子民必須帶著一個記號,就是我們與神一同安息,享受神,並且先被神充滿,然後與充滿我們的那一位同工。此外,我們不僅是與神同工,更是與神是一而作工,有祂作我們作工的力量和勞苦的能力。在召會生活中,我們也許作了許多事情,而沒有先享受主,沒有與主是一而事奉。這樣的事奉導致屬靈的死亡,也失去身體的交通。主建造召會的工作應當開始於對神的享受,這指明我們為神作工,不是憑著自己的力量,乃是藉著享受祂並與祂是一。這就是以基督作我們靈中內裏的安息而持守安息日的原則。

耶利米書是全本聖經的摘要。耶利米的豫言指明惟有基督能完成神的經綸,並且惟有基督能回應神在祂經綸裏的要求。耶利米所描繪的圖畫表明我們算不得甚麼,基督對我們纔是一切。耶利米說到基督在完成神的經綸上,是我們的公義和我們的救贖(二三5~6),說到神是活水的泉源(二13),說到基督是我們的食物(十五16),又說到基督是新約及其一切福分的實際(三一31~34,來八8~12)。基督是新遺命(新約)的實際,也就是神一切所是,以及神所給我們之一切的實際,所以,基督就是新遺命。基督是在諸天之上坐寶座的升天者,如今在執行新約,就是祂遺贈給我們作遺命的,並在為我們代求,且供應我們,使我們能認識、經歷、並享受包含在新遺命中的一切遺贈。

我們若要接受新約中一切福分的應用,就必須是對基督天上職事有回應的人。基督在諸天之上的職事執行新約,需要我們的回應。我們的眼必須被開啟,看見新遺命,新約,遺囑,及其一切遺贈的屬天異象。我們也需要新約全部二十七卷書,來說明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一至三十四節這簡短的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