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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五至七章極重要的方面(三)對於國度生活緊要的禱告

主耶穌作為君王救主是一個禱告的人(路三21~22,二三46~47),祂教導門徒禱告,使召會這父的家成為禱告的殿。門徒看見主禱告,就要祂教導他們禱告。主耶穌作為一個禱告的人,始終與神是一。祂不住的活在神的同在裏。祂告訴我們,祂從沒有獨自一人,乃有父一直與祂同在。祂每一刻都看見父的面容。祂作為一個禱告的人,在任何苦難和逼迫下都信靠神,不信靠自己。祂作為一個禱告的人,撒但這世界的王在祂裏面是毫無所有,沒有立場,沒有機會,沒有盼望,任何事都沒有可能。

主在馬太福音第六章向門徒示範的禱告,乃是發表神旨意的禱告。馬太六章九至十三節是主對我們的教導,要我們向『我們在諸天之上的父』『這樣禱告』。這個示範的禱告可以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三個關於神的基本禱告,與神聖三一有關。『願你的名被尊為聖,』主要的是與父有關。『願你的國來臨,』主要的是與子有關。『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主要的是與靈有關。第二部分是三個關於我們需用的要求,乃是保護的禱告:『我們日用的食物,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欠我們債的人;不叫我們陷入試誘,救我們脫離那惡者。』最後,這個向父的禱告,結束於三個恭敬的讚美,作為頌揚的禱告:『因為國度、能力、榮耀,都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國度是子的,這國乃是神在其中運用祂能力的範圍。能力屬於那靈,這能力完成神的目的,使父能在榮耀中得著祂團體的彰顯。這樣緊要的禱告,使我們更多尋求諸天的國,就是父的心願,並且供給我們所需要那出於恩典的神聖供應,以履行諸天之國一切至高且嚴格的要求,使神能得著喜悅。

我們若照主在路加十一章一至十三節所教導的禱告,結果我們會把自己禱告到神裏面。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時常受打岔離開神,沒有駐留在神裏面,也就是沒有停留在神裏面。因為我們很容易受打岔離開神,所以我們應當每天早晨花時間與祂同在,把我們自己禱告到祂裏面。我們禱告的方式若打岔我們,使我們離開主,沒有把我們帶到主裏面,我們禱告的方式就當改變,使我們得以把自己禱告到神裏面。當我們將自己禱告到神裏面,我們就將祂的豐富,由餅、魚和雞蛋所代表,接受到我們的所是裏,作我們的供應。當我們將自己禱告到神裏面,並接受祂豐富的供應,就是包羅萬有之靈全備的供應,作基督追測不盡之豐富的實際時,我們就被這供應充滿並佔有,以致我們裏面沒有空位留給鬼、邪靈或黑暗。因著我們被神聖供應的豐富所充滿,我們就成為心裏充滿光而毫無黑暗的人,並且能照亮別人。禱告的意思是說,我們看見自己一無所是,一無所能。這含示禱告是真正的否認己。禱告實際上就是宣告:『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加二20)。我們的禱告見證我們沒有靠自己的努力,去應付任何處境。即使呼喊主名,『哦,主耶穌!』這麼一個短短的禱告,就指明『不再是我,乃是基督』。

我們若要神垂聽我們的禱告,就必須向著聖地、聖城、和聖殿所表徵之神的權益禱告(王上八48)。聖地豫表基督是神分給信徒的分。聖城表徵在基督裏神的國。聖殿表徵神在地上的家,召會。在被擄到巴比倫期間,但以理把窗戶開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禱告。這指明當我們向神的禱告是向著神永遠經綸裏的目標,就是基督、神的國與神的家時,神必垂聽我們的禱告。不論我們為誰禱告,我們的禱告都該對準神的權益,就是對準基督與召會,就是神在地上的權益,以完成神永遠的經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