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將歷世以來密而不宣的奧祕向眾人照明(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七年第一冊)

將歷世以來密而不宣的奧祕向眾人照明(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七年第一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七年一月二十八日至六月十三日,在臺北向全時間受訓者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二十四章為『新約的眾執事與那職事』,第二十五章是『神新約的經綸』,第二十六章則是『將歷世以來密而不宣的奧祕向眾人照明』。
真理要點
一、哥林多後書三章六節說,祂使我們彀資格作新約的執事。首先要注意這裏是說『執事』,不是『職事』。職事與執事不同;職事是指工作說的,執事是指人說的。照林後三章六節看來,新約的執事,不是屬於字句。我們今天這許多新約的執事,不是屬於那屬死的規條、經文、知識。我們乃是屬於靈,我們一切的工作、行動,無論是去叩門、帶人得救、給人施浸,或是作家聚會,都需要是一個屬靈的人。我們必須在生命上,接受一種屬靈生命的養成,好叫我們成為屬靈的,而不是屬字句的。
二、主需要一個恢復;這是我們的負擔。這是個大的職事,大的託付。主的恢復不是恢復別的,就是恢復神奧祕的榮耀。這個奧祕是什麼?歌羅西書一章二十七節說,『這奧祕的榮耀在外邦人中是何等的豐富,就是基督。』基督就是奧祕。下面接著說,『就是基督在你們裏面成了榮耀的盼望。』這意思是基督在我們裏面,成了榮耀的盼望。我們需要一位活的基督,這位基督進到我們裏面,成為我們的榮耀、我們的盼望,更成為我們裏面所享受的豐富。這榮耀、豐富,是我們所傳揚的。
三、神是一個奧祕,基督是一個奧祕,基督徒是一個奧祕,召會是一個奧祕。甚麼時候我們不奧祕,我們就了了;甚麼時候我們在召會裏不奧祕,我們就了了,召會也了了。這奧祕是甚麼?這奧祕一點不差就是靈,這個靈就是神,這個靈也就是基督;今天,基督徒和召會也都是在這個靈裏的故事。
生命經歷
一、我們所關心的不是多少人受浸,而是我們能不能說,『我活著就是基督。』辦法不能征服人,乃是真實的基督成為我們的生命,從我們裏面活出來,這個纔是力量,纔有權柄;這一個纔能征服人。我們不要帶著一個說法,告訴人:『我活著就是基督。』結果人家怎麼看,都看不出我們是基督。我們必須看見,我們所學到的,還不一定真實。真與不真,完完全全在於是不是基督。這是很嚴肅的。
二、主回來不回來,不僅僅是叩門的問題,更是我們裏面認識祂有多少的問題。祂到底在我們裏面有多少榮耀?我們到底享受了祂多少的豐富?這都是關鍵。祂是我們裏面的榮耀,是我們裏面的享受,也是我們裏面的豐富,更是我們所一直仰望、要來的一個盼望。我們叩門是這個,家聚會是這個,教生命課程也是這個;我們無論作甚麼都是這個。甚至我們生氣、發脾氣也都該是這個。
三、我們信主多年後,可以試著請問父母親,今天的我和從前是否一樣?很可能過一段時間,他們會說,『你和五年前的確不一樣。』我們可以再問,那裏不一樣?他們若說不出來。我們就可以對他們說,『這就是奧祕。你們說不出來,我也說不出來。五年前我沒有那個奧祕,我是甚麼模樣,你們都清楚,但五年後的今天,在我身上有一個東西,你們看得出來,卻說不出來,我自己也說不出來。這就是那奧祕。』父母親聽到這些話,通常會好好思量。因為五年來,他們的確在你身上看見一個東西,是沒法解釋,是令人莫名其妙的。
問題研討
一、新約的眾執事不是屬於字句,而是屬於甚麼?
二、主需要一個恢復,是要恢復甚麼?
三、兒女信主多年,該給父母親看見甚麼?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四)神忠信的見證人,為著耶穌的見證(三十七)
基督是神忠信的見證人,是神的見證和彰顯;祂把神彰顯出來,那就是祂的見證(啟一5,三14)。基督是神的見證和彰顯,召會是基督的見證和彰顯。如此,召會乃是神在基督裏之見證和彰顯的複製。啟示錄向我們陳明啟示出來的基督,和作見證的召會,就是耶穌的見證;基督是神的見證,而召會是耶穌的見證,就是擴大的基督作為三一神團體的彰顯(約一18,五31~37,八14,啟一2,5,9,十九10,參創一26)。
耶穌的見證乃是七個金燈臺,其性質是金的,就是神聖的,照耀在黑暗裏,並且彼此相同。金燈臺象徵三一神;父是本質,化身於子,子是具體化身,藉靈彰顯,靈則完滿的實化並彰顯為眾召會,而眾召會乃是耶穌的見證。我們要經歷金燈臺作耶穌的見證,就是耶穌團體的彰顯(徒九4~5,林前十二12),就必須是不斷呼求主耶穌的名(3,13,羅十12~13,哀三55~56),而被耶穌的靈充滿(徒十六7),身上帶著耶穌的烙印(加六17),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裏一同有分的弟兄們(啟一9~10)。錘打金子形成燈臺的座,表徵信徒有分於基督的受苦。我們環境中所發生的每一件事,都是為要產生錘打成的燈臺。
金燈臺的照耀,是要叫人看見行走在燈臺中間之人子─即榮耀之基督─的異象。我們認識主是在眾召會中間活到永永遠遠的那一位,纔能在靈中不斷的感覺主確實的同在。祂是長遠活著,為我們代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並且祂永不誤事,也絕不丟棄我們。七個金燈臺七盞燈的照耀,以及主耶穌行走在燈臺中間,七眼如同火焰,腳好像明亮的銅,面貌如烈日發光,都是指明,在我們日常生活和召會生活中,我們天天需要主更多的照耀,好得著祂更多的牧養—拯救、恢復、復興我們,並使我們成為神。光照在於神的憐憫;甚麼時候神來了,神施憐憫了,祂的面光就是我們的光,祂的顯現就是我們的看見,祂的同在就是我們的得著。
耶穌的見證乃是在殿裏事奉神的大批群眾,就是全體蒙神救贖的人,他們被提到諸天之上,享受神的看顧和羔羊的牧養,得著諸天界裏並基督裏一切屬靈的福分,那是我們今天就能享受的(啟七9~17,弗一3,加三14,創十二2,參啟二一3~4,二二3~5,賽四九10)。大批的群眾包括那些用羔羊的血從各邦國、各支派、各民族、各方言所買來的人,作召會的構成分子。啟示錄七章十四節說,『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曾用羔羊的血,洗淨了他們的袍子,並且洗白了』。
大批的群眾站在寶座前和羔羊面前,手拿棕樹枝。棕樹枝表徵我們勝過為主所受的患難;棕樹也是因水滋潤而滿足的標記。在三一神作神的殿裏,我們要晝夜事奉祂,享受祂作永遠的住棚節,並且在生命裏發旺如棕樹。我們今天在時間裏的事奉,是為著永世裏的事奉作準備的;神在時間裏惟一的目標,就是要把祂自己一天過一天的分賜到我們裏面;在我們身上,神進來了,神再出去,我們纔有事奉。
我們必不再飢、不再渴。烈日和炎熱,必不傷害我們。寶座中的羔羊必牧養我們,領我們到生命水的泉。神必從我們眼中擦去一切的眼淚。流淚是在今世不可免的;不過,我們的眼淚,神都裝在祂的皮袋裏,記在祂的冊子上。因著羔羊要用生命水供應我們,使我們滿足,淚水就被擦去了。感謝神,傷心的時日和事實不會久。世界快要過去,我們蒙祝福來喝湧流的三一神,直到我們成為永遠生命的總和,就是新耶路撒冷(約四14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