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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守一以及經歷基督作生命(第九段第七至九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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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守一以及經歷基督作生命(第九段第七至九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八年五月一至十二日,在美國麻薩諸塞州波士頓與長老們聚集交通時所釋放的信息集成。第十七和十九章的信息講於弟兄和姊妹共同出席的聚會。

信息內容

第七章是『持守一的原則』,第八章『主的恢復、真正的一、以及經歷基督作生命』,第九章是『需要經歷基督,使我們的聚會和信息有內容』。

信息要點

一、主的恢復乃是一的恢復,主恢復中的召會包括各種年齡或屬靈光景的弟兄姊妹。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說,『身上肢體我們以為比較不體面的,就給牠加上更豐盈的體面;我們不俊美的肢體,就得著更豐盈的俊美;至於我們俊美的肢體,就不需要了。但神將這身體調和在一起,把更豐盈的體面加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體上有了分裂,總要肢體彼此同樣相顧。』因此,我們需要棄絕任何的分裂、封閉、排外或選擇,好操練為著那包括各種信徒的恢復站住。我們是一,無論如何也不分裂。我們需要儆醒,免得在無意中不知不覺失去主恢復真正的性質。

二、主的恢復是嚴肅且該審慎看待的。今天,因著我們所接受的異象,主的恢復在我們的身上;但我們必須恐懼戰兢,向主交賬。我們需要在一種光景裏,使主有機會得著祂的新婦。我們有可能破壞一,也許在靈裏是一,卻沒有在魂裏聯結一起。我們該幫助聖徒將注意力從找尋對的作事方法,轉而注意經歷基督作生命。我們需要將焦點從方法、活動、工作和擴展,轉到生命,轉向基督。神的路實際上就是我們這個人。

三、腓立比書三章,說到贏得基督、認識基督並取得基督。八節說,『我也將萬事看作虧損,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主恢復的立場,乃是真正的一,但內容和實際乃是基督作生命。眾地方召會中,眾聖徒當前迫切的需要,乃是學習如何經歷基督。我們需要考量,在主的恢復中我們所著重的是甚麼。我們必須持守真正一的立場,好維持主恢復的性質;但我們也必須滿了基督,好有正確的內容。

實行要點

一、我們若看見身體,就會尊重每一個肢體,並且避免任何形式的分裂。主的恢復乃是為著眾聖徒。即使我們當中最小的肢體,對我們也該是可親可愛的。組織的基督教有無數分裂的歷史,乃是由於有些人在一些事上起爭端,並有不同的意見。我們執行負擔時,需要等候對的時候纔題議新的事,免得引起爭端,造成聖徒當中的受苦,並遲延主的恢復。

二、我們中間真正的一若被破壞,是極其嚴重的。若沒有一,我們就像破裂的水瓶,不能再盛裝水。釋放信息的人必須謹慎,不說任何可能被別人誤導以致於產生風波或分裂的話。另外,若要實化新人,眾聖徒就需要經歷生命。我們主要的關切不該是召會中聚會聖徒的人數,乃該是聖徒為著召會生活而有個人日常對基督的經歷。我們團體的見證不在於我們的人數,乃在於生命。

三、我們的聚會,基督該是居首位、顯著並得勝的。我們的操練靈,必須更多讓基督的豐滿來充滿。否則,我們的釋放靈,可能只會得罪別人。我們可能有許多關於基督的教訓和用語,卻在實際的召會生活和個人生活中,缺少對基督充分的經歷和彰顯。我們需要禱告,天天對基督有深切、豐富的經歷,使我們的聚會是基督作內容的正確見證。倪弟兄在聚會中的舉止是溫和的,卻有很大的衝擊力,因為他有基督作豐富的內容。

問題研討

一、因著主的恢復是一的恢復,所以我們該棄絕那些消極事物?

二、我們該幫助聖徒將注意力從找尋對的作事方法,轉而注意甚麼?

三、試述我們的聚會該有甚麼特色。

對付意見與魂裏聯結(第九段第四至六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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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付意見與魂裏聯結(第九段第四至六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八年五月一至十二日,在美國麻薩諸塞州波士頓與長老們聚集交通時所釋放的信息集成。第十七和十九章的信息講於弟兄和姊妹共同出席的聚會。

信息內容

第四章揭示『需要對付我們的意見,好為著福音的緣故同魂』。第五章『需要魂裏聯結,思念同一』。第六章『為著主的恢復,需要生命與一』。

真理要點

一、保羅對腓立比人說到在推廣福音上所有的交通。一章二十七節說,『只要你們行事為人配得過基督的福音…就是你們在一個靈裏站立得住,同魂與福音的信仰一齊努力。』要與福音的信仰一齊努力,就需要在一個靈裏站立得住並且同魂。『同魂』是獨特的辭,只出現在腓立比書。本書的背景乃是在腓立比的聖徒有各種異議,同魂比在同一個靈裏更難。腓立比人顧到使徒保羅,並在推廣福音上與他有交通,但他們仍需要同魂。要同魂就需要對付我們的意見、想法和情感,我們需要在召會生活中、在基督身體裏、並在交通上同魂,而沒有意見。

二、腓立比書二章二節說,『你們就要使我的喜樂滿足,就是要思念相同的事,有相同的愛,魂裏聯結,思念同一件事』。從腓立比書全文看,這節經文的『同一件事』,是指對基督主觀的認識和經歷。基督,惟有基督,該是我們全人的中心與普及。我們的思念應當集中於對基督寶貴的認識和經歷。專注於任何別的事物,都會使我們的思念不同,造成我們中間的不合。

三、在馬太福音七章主指明,我們需要謹慎如何事奉祂。在二十一至二十三節祂說,『不是每一個對我說,主阿,主阿的人,都能進諸天的國,惟獨實行我諸天之上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那時,我要向他們宣告: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行不法的人,離開我去罷』。主不否認那些工作本身,但祂不承認那些工作是父的旨意;那種工作乃是不法。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三章十至十三節的話同樣啟示,我們為主的勞苦也許並沒有真正、長存的價值。十二節給我們看見,我們可能用有價值且長存的金、銀、寶石來建造,或用天然且將被燒燬的木、草、禾秸來建造。人有可能在主恢復的眾召會中作許多工,卻不是行神的旨意,也不是用金、銀、寶石來建造。倪柝聲弟兄從不操縱局面或推動任何事;他只是供應生命。我們若照著自己的意見推動一件新的事,只會產生外在的表演和規條。一件事若是出於主的,祂遲早會作成;若不是出於主的,我們就該棄絕。

生命經歷

一、我們要有相同的愛,魂裏聯結,並思念同一件事,就必須丟棄我們的意見。沒有別的事像堅持己見那樣冒犯人,即使是堅持對的事。堅持使任何的恩慈和享受都失去了。

二、李弟兄在中國服事主時,曾受杭州負責弟兄們的邀請,到他們那裏處理某種狀況。李弟兄回來之後,倪弟兄問他為甚麼去那裏。他回答說,是因為弟兄們有難處,請我去。倪柝聲弟兄回答說,『你是政客,你去那裏乃是耍政治手腕。』他不懂倪弟兄這樣回應是甚麼意思,直到最後他解釋說,在工作上作一件事,惟一的正當理由乃是主的引導;任何其他的理由都是政治手腕。

三、任何出於主的事,我們只需要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付諸實行;別人會自然而然的接受,並且這事不會造成為難,反而是一種往前。例如眾召會逐漸接受了禱讀聖經的實行,這期間並沒有任何推動。有些人看見別人實行禱讀,就接受了,這不是努力去勸服人要如此行。

問題研討

一、我們同魂與福音的信仰一齊努力,需要操練什麼?

二、腓立比書二章二節說思念同一件事是指什麼?

三、在馬太福音第七章,主指明我們該如何謹慎的事奉祂?

主恢復的性質與異象(第九段第一至三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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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復的性質與異象(第九段第一至三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八年五月一至十二日,在美國麻薩諸塞州波士頓與長老們聚集交通時所釋放的信息集成。第十七和十九章的信息講於弟兄和姊妹共同出席的聚會。

信息內容

第一章『維持主恢復的性質』,第二章『受主恢復之異象的管制』,第三章『需要看見並保守主恢復的性質-真正的一』。

信息要點

一、『性質』一辭指事物內在的素質。哥林多前書十章十七節說,『我們雖多,還是一個身體…』十二章十二節說,『就如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身體上一切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因此,身體的性質不是聖別或是屬靈,乃是一。主恢復的性質是一,主的恢復乃是恢復基督身體的一。

二、為了保守眾召會在主恢復的中心線上,我們需要恢復的異象、生命的供應、以及對基督真實的經歷。首先,我們需要有透徹的異象,看見主的恢復是甚麼,就不會從主恢復的性質偏離出去。其次,我們也需要確保將屬靈的食物供應給人。職事的出版如同食材、生命讀經滿了屬靈的豐富。再來,我們需要對基督有確定的經歷,這些經歷是個人的,但不是個人主義的。

三、主恢復的性質是很容易失去的。主的恢復在十九世紀初是在英國的弟兄們(或稱弟兄會)身上,當他們開始偏離時,雖然起先並不明顯,隨著時間過去,偏離越來越顯著,一百年後,就失去祝福了。我們要避免重複這不幸的歷史,就需要受主恢復之異象所管制,使我們留在中心線上。只有做到我們裏面的異象,纔能管制我們。我們身上也許有一些主恢復之異象的『圖畫』,但這異象需要更深的作到我們裏面。

實行要點

一、我們必須問自己,我們最主要關切的是自己的屬靈或聖別,還是關切基督的身體?如果有需要,我們應當樂意犧牲個人的屬靈、工作或擴展,為要保守身體的一。我們不該顧到諸如個人屬靈或美好家庭生活等這樣的事,過於顧到基督身體的一。如果我們沒有看見這一點,而造成分裂,我們就離開了主恢復的中心線。以犧牲身體為代價,來顧到傳福音的衝擊力,這是錯的。我們需要能力、衝擊力、活力和增長,但如果尋求這些事使我們失去身體的性質,我們就會失去一切。以犧牲一為代價,去顧到某種福音工作,就如同為了『腳』而犧牲『心臟』。

二、我們必須避免任何一種分裂。我們中間若有分裂,就不再是主恢復的一部份。分裂來自不當的強調某些事而引起爭端。例如堅持或反對說方言、蒙頭等實行,就是強調這些事而起爭端,產生了規條,而造成分裂,分裂就使我們失去主恢復的性質。

三、主恢復的性質乃是基督身體真正的一。我們要保守一,就必須避免分裂、封閉、排外或選擇。我們不該在聖徒當中有偏好,俊美和不俊美的肢體,對我們都該是一樣的。事實上,我們該更顧到不俊美的。

四、我們需要為主的權益爭戰,但在這樣作時又不得罪別人。在召會中我們能容忍任何事,只要不是粗鄙的罪、異端或拜偶像。我們不該企圖使眾召會劃一;眾召會在情形、光景和實行上,不可能都一樣。我們不該以為我們在本地實行召會生活的方式,對其餘各地都是最好的。在其他地方推動一地所作的,可能會造成難處。我們需要在正確意義上是在一個流中;這不是說每一種特別的實行都必須一樣。

問題研討

一、什麼是主恢復的性質?

二、要保守眾召會在主恢復的中心線上,我們需要什麼?

三、當個人的屬靈、工作或擴展,與身體的一有衝突時,我們該如何選擇?

在復活裏過釘十字架的生活(第五段第一至二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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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復活裏過釘十字架的生活(第五段第一至二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八年四月六日,在美國加州科斯塔梅薩與大專學生交通所釋放的一篇信息,編輯為二章而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藉著背負見證而結果子』,第二章『藉著在復活裏過釘十字架的生活而建造召會』。

真理要點

一、約翰福音四章說到主耶穌前去接觸撒瑪利亞婦人,然而祂與撒瑪利亞婦人談話後向門徒指出,祂所作的就是祂的喫。主說,『我的食物就是實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主的工就是主的喫,是主生活的一部份。今天主不需要群眾運動或事工,當我們出去傳福音得人,不該想到這是作一項事工,乃要注意成為一個見證。使徒行傳一章八節主託付門徒說,『你們…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人』。見證人就是殉道者。殉道者所見證的,是耶穌活在他裏面,並且從他身上活出來。我們所需要的就是活基督作生命,這生命就是基督自己,這生命也是多結果子並生產的生命。我們愛主耶穌,與祂有交通,在我們重生的靈裏跟隨祂,我們這人自然就產生見證,然後我們的生活就會是我們的傳揚,並且我們的工作就成為我們的食物。

二、以弗所書一章啟示召會是基督的身體。這說明召會是一個團體的生機體而不是一個組織。正如人的身體不是組裝的,乃是完全出於生命;照樣,惟有藉著我們在復活裏過釘十字架的生活,使身體上的肢體彼此在靈裏是一並供應生命,基督的身體纔能被建造起來。在馬太福音十六章,主宣告祂要建造祂的召會,隨後啟示建造召會的路乃是否認己、背十字架、喪失魂生命。實在說來,主的建造最大的攔阻不是直接來自撒但,乃是來自我們的己、魂生命和不願背十字架。在一處召會若有聖徒不否認己,他己的外殼就會成為與其他聖徒分開的因素。每當我們否認己,就脫離自己的外殼而活基督,作生命的基督便使我們成為一而帶進真正的建造。

生命經歷

一、我們渴望為主作見證,就需要與主多有接觸和交通。然後我們必須學習不用其他的技巧,單單憑著主作我們的道路前去接觸人。我們要學習禱告:『主,我接觸人的時候,渴望藉著你說話,也讓你藉著我說話。我不曉得如何進入人的情形,但我曉得如何與你接觸;你要我作甚麼?你要我說甚麼?』,我們這樣生活並接觸人,我們的所是以及我們所產生的就是一個見證。不要管是否得著某個人,只管活主,因為我們不是去作傳道人,乃是要在這黑暗、邪惡的世代作主的見證人。

二、喪失魂生命,意思不是停下所有享受。喪失魂生命的意思是,你不在意那種享受的感覺。倘若一個人很享受讀書,為要取得學位滿足自己,這種享受會使他遠離主。然而這個人若喪失自己的魂生命,他仍可以取得學位,但這樣的取得學位絕不會攔阻他接觸主。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二節說,『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這意思是說,我們可以喫,可以工作、穿戴、結婚並受最高的教育,但我們絕不受這些事的轄制。如果我們作這些事前禱告說,『主,你要我作這些事麼?你喜悅這些事麼?』然後照著主在我們靈裏的回應來行事,我們就會在這件事上喪失魂生命。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我們如何與主一樣,使我們的工作就是我們的喫。

二、請問甚麼是建造召會的路?

三、何謂喪失魂生命?

認識復活的生命以及由死而生(第四段第七、九、十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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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復活的生命以及由死而生(第四段第七、九、十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至十二月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水流職事站與服事者聚集禱告交通所釋放的信息內容。

信息內容

第七章論到『關於認識復活的生命』,第九章強調『關於信心的問題』,第十章則說到『關於由死而生』。

真理要點

一、復活的生命是在耶穌裏面。祂出來盡職時,所作的頭一件事就是受浸;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也是一個浸。西庇太兒子的母親來為他們尋求地位時,主問說,祂將要喝的杯,他們能喝麼;祂將要受的浸,他們能受麼?那浸就是主的釘十字架。在祂職事的起頭,祂進入水浸;在祂職事的末了,祂受釘十字架的浸。祂能經過這兩個浸,因為祂裏面有復活的生命。

二、屬靈生活上的一切事都是憑著信。按照希伯來書十一章一節,信乃是所望之事的質實,是未見之事的確證。這乃是照著神的經綸。信質實所望卻未見之事。我們沒有人是過一種我們已確知未來的生活,我們乃是憑信往前。信總是按照聖經,不是按照我們的感覺。信與我們的感覺相對。聖經說,我們在基督的死裏埋葬了。『我們這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浸入祂的死…所以我們藉著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羅六3~4)這裏有兩個『浸入』:浸入基督和浸入祂的死。無論我的感覺如何,聖經說我被埋葬了。按照創世記一章,無論神說甚麼,事就成了;算得數的乃是神的話。

三、主耶穌的受苦有兩種:一種是為救贖在十字架上的受苦;嚴格來說,救贖的受苦只持續了三小時。在這三小時裏,祂擔當我們的罪,並替我們成為罪;此時祂作為惟一的罪人受神審判並定罪,祂最大的受苦是被神棄絕。在祂救贖的受苦裏,祂是獨自承擔。另一種的受苦是為著產生召會,為釋放祂神聖的生命,並將這生命分授到我們裏面,使我們可以成為祂的身體。在這受苦裏我們都有分,保羅說他為基督的身體,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

生命經歷

一、在經歷中,我們不必揣測自己是否在主的死裏,我們若在主的死之外,我們所需要的乃是應用主的血。就經歷而言,譬如現在當我說話時,我並沒有把握我是否在主的死裏;當我們有那種把握,很可能我們就不是在主的死裏。除了得救的確據以外,我們對屬靈的事不該太有自信。因為我們是天然的人,時時在自己裏面。當你相信,卻沒有把握時,正確的路是,不要分析得太多;只要接受主的話,並簡單的說,『主阿,阿們,我接受聖經所說的』。

二、歷史上雖有許多信心的見證人,如慕迪,但信心是無法模仿的。聖經說,你所禱告的無論是什麼,必須信是得著了。這是極大的奧祕。我們需要禱告,需要相信,需要運用我們的意志,一切全在乎主的憐憫。主以某種方式臨到我們時,我們只該接受、禱告、相信,並領受主所賜給的。沒有人能模倣別人。我們需要接觸主,好一直得著活的帶領。

三、神的每一位兒女都需要兩種的生活:個人生活和身體(或召會)生活。如果我們不在意召會生活,只在意個人的屬靈生活,就會成為沒有翻過的餅。然而在召會中,我們也常常過分著重召會生活,而忽略個人、個別與主的接觸。我們每天至少需要用十分鐘與主同在,禱告並讀主的話。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我們所過的是信心的生活,並且信心與感覺相對。

二、試述主耶穌身上的兩種受苦並其與我們的關係。

三、我們如何經歷在基督的死裏?

關於異象與四項規例(第四段第四、六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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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異象與四項規例(第四段第四、六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和五月二十二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水流職事站與服事者聚集禱告交通所釋放的信息內容。

信息內容

第四章『關於異象』的談話,第六章『關於四項規例』。兩篇信息內容,對於事奉主者該有的認識與生活極具啟發。

真理要點

一、在聖經裏,異象就是看見。要有異象首先必須有一種景況,然後必須有個開口來揭示;繼之還需要視力和光,纔能有所看見。在新約裏,看見異象乃是看見基督的身體連同身體的頭。基督與召會乃是極大的奧祕,一旦我們看見這事,這奧祕就成了異象。從創世記一章至馬太十五章,記載了神創造宇宙,人墮落,然後神作了許多不同的事;有豫表和影兒。然後施浸者約翰引薦了耶穌,記載了祂的出生、長大並盡職,這一切是甚麼意思?到了馬太福音十六章,藉著彼得所領受的啟示和主耶穌的話,我們纔看見神的心意。首先,神要完全具體化在基督裏;其次,祂要為基督得著建造的召會。頭和身體,這就是異象。任何少於這個的,都不是異象。

二、我們如何應用這異象?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保羅說到分辨那身體,這與主的桌子與擘餅有關。餅不僅象徵主那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的物質身體,也象徵祂那奧祕的身體,就是召會。我們摸這餅時,就是摸基督的整個召會。餅包括每一個肢體,即使我只輕視或批評一位弟兄,而仍舊喫餅,就表示我沒有分辨那身體。身體包括所有的信徒,甚至包括我所輕視的那位弟兄。我喫餅時,即使只對一個肢體有這種感覺,我就得罪了身體,這種的喫,是給自己喫喝審判了(29)。

三、要享受好的健康,就必須持守四項規例:呼吸、喝、喫和睡眠。我們必須呼求主名,好不住的呼吸。我們也必須學習如何禱告接觸主,來喝祂,然後要喫。在神的主宰和祂的經綸裏,祂賜給我們聖言和聖靈。基督徒的難處總是起因於缺少話或那靈。我們必須藉著那靈接受話。扎實的靈乃是話,因為『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約六63)。整本聖經乃是神的氣息;而氣息乃是那靈,話與那靈這兩者必須一直是並行的。最後第四個規例是睡眠。為著肉身,最好恢復精力的路是停下一切事;為著我們的靈,則需要在主面前休息。只要短暫的在主裏休息,光就會臨到,天就會破曉。

生命經歷

一、馬太福音十八章對付分辨那身體的事,啟示了地方召會。這章開始說到不絆跌小子;即使小信徒,也不要得罪他們,因為基督的身體包括好些小子們。假定一個肢體得罪你,你該去找他,不是要他道歉,而是要挽回他,把他從錯誤的光景帶回。無論人得罪我們的事多嚴重,他都是身體上的一個肢體,因為你是他所得罪的,你就蒙福、蒙重託要挽回他。此外,一個肢體得罪你時,你必須赦免他。『赦免』即忘記,這就是主說的『七十個七次』(1~22)。赦免、忘記別人得罪我們的事,乃是分辨那身體。

二、有些聖徒沒有讀聖經,也沒有讀信息和屬靈書刊,所以他們太瘦弱了,聚會也缺少豐富。我們不能只有呼吸並喝,也需要喫。年輕人每天最少需要讀一章聖經,更好是讀三章。從創世記開始,讀過整本聖經,我們也該讀屬靈書刊,好得著滋養。如果我們一週沒有摸聖經或任何屬靈書報,卻只是一直禱告並呼求主名,最終我們會發現自己是虛空的,營養被耗盡。神的路是使話與靈相符;至終,話就是那靈。我們在屬靈上不要怕體重增加,在屬靈上絕不會超重的,我們喫得越多越好。

問題研討

一、我們的異象是甚麼?如何看見並應用這異象?

二、請以『分辨那身體』的眼光,來詮釋馬太福音十八章所論到地方召會的生活。

三、請陳明使我們健康的『四項規例』。